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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三十一、美错(二)(1 / 2)


丽华来到邓府的时候刘秀正在练剑,并不知她,这个让他知音而生爱恋,颦颦而慕芳华的女子,会突然而来。更不知这正是邓晨的一番巧意安排。

同丽华一起来的还有阴兴。记得出门前邓氏嘱咐他们:“平素里你是个女儿家不得经常出门,兴儿又远在长安,这次好不容易凑在一块,你们表哥让人送信来要你们几个过去邓府耍上一天,你们就在那里好好玩玩。识儿要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就不能一起去了。”

剑乃兵器之王,又称君子之器,是兵器之中最难用好的,但用好了它也是最能彰显王者之气的。

刘秀一袭青衫,带动三尺剑气,所到之处把秋的肃杀横扫了个干净,令天地生色,日月争辉。

她似乎看痴了:这人必是刘秀!早闻他在表哥府上,却从不曾蒙过面。看此人气质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虽然自己常住深闺,但也是久闻南阳刘文叔的大名。长辈们说他是皇族后裔,身负重振汉室的希望;哥哥眼里他豁然有君子之风,日后必成大器;闺中密友口中他温良有礼,是个谦谦君子;在弟弟眼中他又文治武功无一不精,真真无所不能似的。丽华曾奇怪,同一个人,怎么可能得到如此多的溢美之词?今日一见才知不虚,这个男子气质天成,似乎生来就是为了蛊惑众生的。

刘秀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华丽丽地出现在她眼前,似乎上天就是要他们在彼此严重留下惊艳的开始。

他收了剑,眼睛定定地看着一身风华的阴丽华,从不苦于辞藻的他突然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

“三哥的剑好漂亮!”看他动作一停,阴兴已经小跑到他面前,拿过他的剑把玩起来。“三哥舞得更漂亮!比我在长安的师傅舞得还好!”

刘秀温柔地拍了拍只到自己肩膀的阴兴。他们之前是见过了,在刘秀眼里兴儿秉承了管仲一脉男子的秉性优点,忠厚好学。虽与阴识的独到睿智相比是欠缺了几分成才的资质,但也不影响他今后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兴儿想学吗?三哥教你可好?”

阴兴高兴地说:“好啊!”

“学剑就等会吧,外面天寒,先进来暖暖身子。屋里可有泥炉好酒啊!”说话的是邓晨。从阴丽华和阴兴一被管家领进来他就看见了,只是躲在屋里偷偷观察。从阴丽华与刘秀那惊鸿一瞬的对视,他就知道自己这么做不是没有道理的。所谓英雄美女,还有比这种组合更养眼更等登对的吗?

阴丽华也感觉到自己莫名站着有些失礼,忙微微低头向屋里走去。经过刘秀身边时轻轻看他一眼,已是一脸羞红,彩霞飞满天。

邓晨把丽华让进屋,又对外面弄剑的刘秀和阴兴说:“你们也不要在外面呆太久,现在天寒,小心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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