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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第九十三章(1 / 2)


熊猫儿离开扬州虽久,但他自己是个好酒贪杯的人物,扬州别的地方,他不一定记得,但是卖酒的地方,他一定记得清清楚楚。这丽春院位于瘦西湖湖畔的鸣玉坊中,三人来到鸣玉坊,但见碧水如镜,垂柳拂水,湖畔花团锦簇,映水而红。其时天色渐晚,各门各户中传出丝竹管弦之声,夹杂着猜拳唱曲,淫声浪笑。

这三人皆是欢场上的老手,金粉楼里的常客,来到此处,便好像回到自己家里似的。站在门口的两个龟奴瞧见他们,躬身笑道:“施爷,您终于过来了!香香姑娘自从知道您今晚要过来以后,便一直待在房间里,焚香沐浴,梳妆打扮,无论是谁叫她,她都不过去,就等着今晚陪您喝几杯酒,博您一笑呢。”

施传宗虽知道这不过是欢场上的客套话,当不得真,但他不是独自一人过来,身边还跟着沈浪和熊猫儿,只觉这龟奴很给自己长脸,心中很是欢喜,笑道:“我就知道她对我好,你快把她请下楼吧。”

那龟奴应了一声,施传宗突然间想到一事,笑道:“今天咱们这么多人来你们这里喝酒,既有我们这些熟客,也有沈公子这样头一回来扬州的新客,还有猫儿这样好几年没回扬州的老客,你们这里的漂亮姑娘,可别舍不得送出来,尤其今晚咱们主要是给王惜石接风洗尘的,那小子家里的丫鬟,各个貌美如花,他眼光极高,嘴也很毒,那些庸脂俗粉,可就不要送上来了!”

这龟奴没来几年,一时想不起这王惜石是什么人物,只是满口答应下来,笑道:“施爷尽管放心,咱们怎么敢让那些庸脂俗粉去伺候您们呢,必得叫那些百里挑一的美人过去陪您们喝酒。”

倒是老鸨听到动静,走了过来。但见这老鸨满脸脂粉,穿着粉红缎衫,头上别着两朵红纱堆的芍药,年纪虽大,仍是体态风骚,脚步轻盈,一双眼睛娇滴滴,水汪汪的,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风情。

她拉着施传宗的手,笑嘻嘻道:“施爷,原来王公子已经回扬州了。我还记得几年前王公子和您几位过来喝酒,我们家纤纤和蓝玉都是刚出来接客,正是玫瑰花苞似的人物,谁看了不心疼?哪想王公子年纪小小,却半点也不留情面,几句话就把她俩气哭了。

几年过去了,这俩丫头越来越招人疼,只是这桩仇啊,可始终没有放下,就等着什么时候王公子过来了,好好灌他几杯酒,才算报了当年的涌泪之仇了。听说今晚施爷要过来,她俩心里已是高兴之极,不想王公子也要来,当真是双喜临门。一会儿啊,我就去把这件事告诉她俩,让她俩好好准备准备。”

这纤纤和蓝玉皆是丽春院中年轻貌美的红妓,一个舞姿动人,一个弹唱绝佳,在丽春院中行情很好,若非施传宗早就派了人来,点名要她们晚上陪酒,只怕早就被旁人点走了。老鸨这番话自然只是戏言,施传宗听了此言,也跟着笑了起来,说道:“她俩也就现在说说大话,等一会儿瞧见了王惜石,只怕就要两眼发直,说什么也不舍得灌他酒了。那小子别的不说,模样生得倒是真俊。”

老鸨一笑,一面陪施传宗三人走去接待富商豪客的“甘露厅”,一面说道:“施爷,您这话放到昨天说,那还有可能,今天可不会了。毕竟王公子模样再俊,能比得上贾珂贾侯爷生得俊吗?”

施传宗听了这话,啧啧两声,笑道:“怎么?那位贾侯爷也来你们这里喝酒了?”

老鸨笑道:“那倒没有,只不过今天贾侯爷骑着白马,从咱们丽春院后面那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咱们家的姑娘们听说了这事,都跑到街上去看热闹了。可惜他那位夫人不知是怕羞还是怎的,一直将脸埋在贾侯爷的肩头,因此咱们谁也没有看见,他长的究竟是什么模样。”

施传宗听了此言,不由好奇心起,问道:“既然你家这些姑娘都去看这热闹了,依你的性子,一定也不会错过这个热闹了。怎么样,那位贾侯爷真如传闻中的英俊吗?”

老鸨听了这话,脸上一红,伸手摸了摸花白的发髻,竟露出几分小儿女的情态,悠悠道:“施爷,不瞒你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江枫江公子打过照面。当时他从桥的一端走上来,我从桥的另一端走上来,转眼间二十三年过去了,那一幕仍然清清楚楚地烙在我的心上,就仿佛这一幕,其实昨天才刚刚发生。

今天我站在路边,看见贾侯爷骑着白马,从我面前经过,就仿佛看见了江公子从我的记忆中走了出来一样,他们可真像,真的太像了!”说到这里,忍不住长叹口气,突然间反应过来,自觉失态,忙笑道:“您也知道这江枫江公子生前一直被称为‘江湖第一美男子’,天下间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他的轻轻一笑,您说这贾侯爷是何等的英俊?”

熊猫儿哪有兴趣听一个老鸨的心事,看向施传宗,说道:“男人长得俊不俊,丑不丑,那不都是女人关心的事吗?贾珂自小到大,做了这么多件厉害的事,他就算是一个丑八怪,也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你关心他长得俊不俊干吗?”突然间一笑,说道:“难不成你这章台走马客,也转性去南风馆了?”

施传宗“呸”了一声,笑骂道:“便是你这猫儿不爱女儿爱男儿了,我也不会踏足南风馆半步的,这不顺口说起来了吗?何况你既然来了这王孙买笑的金粉楼,不在这里谈风月,又要谈什么?”

他突然间想到什么,又是一笑,说道:“你也别把话说的太满!今天晚上,你虽然见不到这天下第一美男子,但是这天下第一丑男子,你却一定可以见到!等到那时候,你再跟我说,男人长得俊不俊,丑不丑,这件事是不是只有女人会关心吧!”

熊猫儿奇道:“怎么,今晚还有外人来吗?”

施传宗点了点头,说道:“嗯,是王惜石的一朋友,姓江,叫什么……”他略一寻思,愣是没想起来,那麻子脸自始至终都没介绍过自己,只道是自己忘了,便继续道:“嗯,我给忘了。我活这么大,可头一回见到这么丑的人!若非王惜石这小子本就生得俊俏,我都要怀疑,他是专门找了一个这么丑的人,来把自己衬托的好看一点了。”

熊猫儿哈哈一笑,说道:“王惜石那小子素来心高气傲,又喜欢美色,家里丫鬟都挑的一个比一个漂亮,既然肯留他在身边,那他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我倒很想见上一见。”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进甘露厅,只见厅中红烛高烧,中间设着一张圆桌,已有十二三个年轻人坐在桌旁,说说笑笑,每个客人身边都坐着年轻貌美的妓|女。

三人各自就座,熊猫儿又向大家介绍沈浪一番,其实他对沈浪了解甚少,既不知道他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师承何处,只不过两人意气相投,自然就成为朋友了。众人见沈浪面目英俊,气度不凡,也都纷纷与他喝了几杯。

刚放下酒杯,就听到叩门声响,随即便有七名妓|女走了进来,为首的一人乌发白肤,香风阵阵,正是香香。众人坐在一起,划拳唱曲,觥筹交错,好不欢乐。

众人之中有一位白公子,他坐在纤纤对面喝酒,喝了几杯,见气氛正好,笑道:“纤纤姑娘,久闻你最擅长‘霓裳羽衣舞’,何不给我们跳上一曲?”

那坐在白公子旁边的陈公子,和白公子交情一向很好。他知道这纤纤的心气很高,仗着自己生得花容月貌,霓裳舞在扬州无人能比,向来对客人百般挑剔,无论是白公子还是自己,都不被她放在眼里。他们只在和施传宗这样的厉害人物来丽春院之时,才有机会叫纤纤过来作陪,白公子这么说,便是想要借此机会,欣赏一番纤纤的“霓裳羽衣舞”。

陈公子见纤纤身着霓裳,发挽步摇,眉心贴着白玉梅花,走起路来环佩叮当,香风隐隐,正是跳“霓裳羽衣舞”时的打扮,于是起哄道:“你这不是存心为难纤纤姑娘么!人家今天这般盛装打扮,便是想要跳给王惜石看,如今王惜石还没过来,你便要纤纤跳上一曲霓裳舞,等一会儿王惜石过来了,纤纤不还得再跳一遍?”言下之意是说,你在纤纤姑娘的眼里算什么东西,人家怎么会因为你想看了,就乖乖跳给你看?

倘若没有陈公子这几句话,纤纤倒还可以找个借口,婉拒白公子,但是有了陈公子这几句话,纤纤再不答应,便要坐实陈公子的话,她真的半点不把白公子放在眼里了。

纤纤的心气再高,也是在欢场上讨饭吃的人,哪敢轻易得罪恩客?当下嫣然一笑,说道:“陈公子说笑了,纤纤今日特意穿上这件霓裳,便是想要给大家献上一曲,又怎会只想跳给王公子看?既然白公子想看,那纤纤就献丑了。”说着站起身来,衣袖轻拂,转身走到一旁。

这甘露厅既是专门用来接待豪客的,自然十分宽敞,以便客人可以随时欣赏歌舞,在房里伺候的仆妇见状,连忙跑出厅去,请来了丽春院中的奏乐师傅。

这“霓裳羽衣舞”本是宫廷之乐舞,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之”,这“霓裳羽衣舞”既然得了皇帝的喜好,皇帝以下的王公大臣,富商豪商,自然人人想看看这种乐舞究竟有多么奇妙,不过几年,这“霓裳羽衣舞”便在民间流传开来。

昔年白居易在宫中陪宴,欣赏了一曲“霓裳羽衣舞”,还特意写了一首《霓裳羽衣歌和微之》。这首诗中有两句话写的是这“霓裳羽衣舞”的初态:“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三年前,纤纤在扬州知府的寿宴中献上了一曲“霓裳羽衣舞”,知府的公子看得入迷,便在一块匾额上提了这两句话,送给了纤纤,自此她身价大涨,一度成为丽春院中最红的妓|女。

只听得曲调柔媚宛转,洞箫、短笛,古筝,琵琶、胡琴、月琴等诸多乐器在屋中缓缓荡漾,令人如行春郊,如见微风初起,浮云遮了残月,只见纤纤衣袖一扬,莲步微移,和着乐声,跳起舞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之间,甘露厅外陷入了一片寂静。

这丽春院本是扬州城最出名的妓院之一,聚集在这里的妓|女和嫖客,至少也有二三百人,便是不算那些在别厅中喝酒和在房中快活的客人,也有四五十人在大堂之中喝酒,更不用说在外面走来走去,恭迎客人的龟奴、仆妇和老鸨了。

却不知怎么回事,这么多人,竟都不约而同的没出声,连坐在甘露厅中的众人也为外面这寂静的气氛所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想说话,但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只听得丝竹箫鼓之声,伴着柔媚的唱腔,在厅里厅外缓缓荡漾。

便在此时,忽听得叩门声响,跟着门呀的一声推开,珠帘掀处,众人眼睛陡然一亮,一个少年自阴影中走了过来。但见他十八|九岁年纪,穿着粉红色的锦缎长衫,在灯光下闪着微光,更衬得脸如冠玉,唇若涂丹,一双桃花眼,透着七分风流,三分薄情,实是一个绝顶的美少年。虽然久不见面,但众人一眼便认出来,这个美少年定是王惜石。

他走出阴影之下,身后再没旁人,众人早就听施传宗说过,王惜石这次回到扬州,身边还跟着一个极为丑陋的朋友,这时见他独自进来,均想:“莫非王惜石也知道他那朋友实在太丑,所以就没带他过来倒大家的胃口?”

王怜花一进甘露厅,见众人偎红倚翠,说不尽的快活,心下登时虚了,再一细看,见好几个人不满足于一个妓|女,居然同时要两个、三个甚至四个妓|女相陪,愈发心虚起来,忍不住横了施传宗一眼,心想:“下午我明明趁着贾珂不在,叮嘱过你,不要找妓|女相陪,你当时答应的好好的,怎么一眨眼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却不知道他下午说的那几句话实在太过委婉,施传宗听入耳中,只道他这是刚回扬州,与大家分开太久,玩乐时也放不开手脚,才故意这么叮嘱自己。施传宗只道大家从前都是好朋友,无论分开多久,只要一起玩过一次女人,自然就不会扭手扭脚,放不开了,因此才违背了他的叮嘱,不仅提前点好了妓|女,并且点的都是年轻貌美的红妓。

这时施传宗见王怜花看向自己,没看出他心下不悦,只道他这是看见这么多已经不太熟悉的朋友,不免有些怯场,才叫自己过来圆场,正待站起身来,帮他解围,突然之间,他眼前一花,随即定了定神,只见王怜花手拿一双筷子,筷子之间,夹着一只宫灯形金耳坠。也不知王怜花如何在顷刻之间,竟来到桌前,拿起筷子,然后提起手来,用筷子夹住这只缓缓向他飞来的耳坠的。

众人看向纤纤,只见她站在原地,微微含笑,望了过来,左耳上悬着一只宫灯形金耳坠,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右耳上却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众人皆知她将耳坠抛过来,不过是调情的手段,但见她双颊晕红,艳丽不可方物,都不由痴了。

熊猫儿一怔之下,大笑道:“这几年你究竟勾引了多少个女子,快从实招来,不然怎的用筷子夹耳坠,居然夹的这般熟练?”

王怜花坐到给他留的座位上,笑道:“当真是淫者见淫,我不过是把这只耳坠当成了暗器,又唯恐上面有毒,才拿起筷子,将它夹住的。倒是你,看见我用筷子夹耳坠,就去想我究竟勾引了多少个女子,嘿嘿,以我看啊,应该将近日来自己勾引了多少个女人这件事从实招来的人,是你才对吧!”突然摇了摇头,笑道:“错了,错了,我应该说:‘应该从实招来的猫儿,是你才对吧!’”

熊猫儿笑道:“你这话可没说错,我这几日确实找来了两个绝色佳人,这不听说你今天回扬州了,就特意送来给你瞧瞧么。”

施传宗和沈浪皆知熊猫儿说的两个绝色佳人,指的是那两个给人喂下迷药、换了容貌的姑娘,不禁暗暗好笑。

王怜花拱了拱手,随意笑道:“多谢了,不过小弟身边早已有这世上最绝色的佳人相伴了,你那两位绝色佳人,还是留着自己瞧吧,小弟可敬谢不敏了。”

众人听到这话,皆是好奇心起,其中一人笑道:“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已经成家了,还真是看不出来!不知弟妹是什么样的人才,居然能得你这么高的评价?”

王怜花一听“弟妹”二字,登时飘飘然起来,笑道:“他啊,是……”说到这里,突然一时语塞。贾珂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足智多谋?心狠手辣?心思深沉?善于逢迎?随机应变?慷慨大方?……不,好像都不是,他有时候觉得贾珂是一个幼稚的小鬼,有时候又觉得在贾珂面前,他才是一个幼稚的小鬼。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泛起丝丝的甜意,继续笑道:“是一个很单纯的人。”

众人听到这话,脑海中立时浮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清丽绝俗的少女,站在王怜花的身侧,满脸爱意地看着他,脸上满是稚气,眼中满是懵懂。

众人想到这里,再看王怜花那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明知道他这双桃花眼天生目光迷离,无情时也看上去多情,仍不禁觉得他处处滥情;明知道他进来以后,一个妓|女也没有碰,一口酒水也没有喝,仍不禁觉得他随时都会左右手各抱一个妓|女,膝上再坐一个妓|女,然后一口酒水,四张嘴来喝。再想到那心思单纯的少女,不由在心中大骂一声:“禽兽!”

只听得脚步之声细碎,纤纤走到王怜花身后,盈盈一拜,笑道:“妾身一时不慎,竟将耳坠甩了出去,还请王公子帮妾身戴回耳上。”

王怜花嗤的一声笑,说道:“原来姑娘是一时不慎,才将这只耳坠掷过来的,我还当姑娘是希望我能效仿古人,来一个投我以耳坠,报之以琼瑶呢。”

纤纤微微一笑,说道:“纤纤虽是一时不慎,但是这只耳坠或许自有灵性,帮纤纤寻到了有缘之人呢。”

那白公子听了此言,不由大为嫉妒,看向王怜花,笑道:“王兄,你刚回扬州,不知道咱们纤纤姑娘现在在扬州是多么的炙手可热。换作寻常人,就算奉上一百两银子,纤纤姑娘也未必让人家帮她戴耳坠。难得纤纤姑娘念着旧情,仍像从前那样待你,你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一番情意。”

王怜花一怔,心想:“我什么时候和她有旧情了?”

正待去打量纤纤,便在此时,忽听得呀的一声,房门又推开了。

众人吃了一惊,心想:“这又是谁?”循声看去,就见一个人站在阴影之下,关好厅门,然后掀开珠帘,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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