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文学
  1. 美剧文学
  2. 耽美小说
  3. 网文大神组CP跳反
  4. 7、套路
设置

7、套路(2 / 2)


可而今,读者们抗拒他,却是因为接受不了真实的他。他现在想要呈现给读者们的,已不再是当初年少成名的那个天少,而是现在这个经历了漫漫岁月,体会过何为成长的天少。

12年前,天少确实是写爽文出道的,他年少时的作品是那么天真浪漫,充满了他对人生和命运美好的幻想,他就是自己的英雄,他凭着无边无际的文字在天马行空的想象中纵情遨游。他那时候的套路,基本代表了男频的标准套路——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带着粗壮的金手指一路啪啪啪装逼打脸,高贵冷艳清丽脱俗的女神情有独钟不离不弃,从一无所有打拼到天下无敌……区别就在于谁能把俗气的套路写得让人上头。

天少从这样的作品出道,从这样的作品称神,如今,他坐在神坛之上,突然发觉自己已不知到了何等高度。曾经,他在低处仰望高处,遥不可及。现在,他在高处俯瞰低处,如临深渊。

天少从18岁写到30岁,从一个少年写到一个男人。创作《屠神者》的过程中,写着写着,他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了一些什么——说得玄幻一点,就是他越来越深切地理解了他文中的角色,以及文中的世界。不,他们不该是那样子的,他们不该是以往那样子的,他们不该再是那样简单地拳头越来越硬、功夫越来越高,直至君临天下,夫复何求。不,他的主角以自己的人生为代价,杀死信仰,不是为了永恒不变地满足这些粗浅意淫的。

天少也是第一次感到,他的男主和女主最终不应该在一起,至少不应该肉身在一起。若强行给他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不过是又一个天真的美妙幻想,又一出世俗的红尘喜事。

如果非要写这样的东西,为何要大费周章地祭出神/的名义?

天少很清楚读者们喜欢他以什么样的套路把这个故事讲下去,他拥有12年的从业经验,他当然明白读者想要什么,至少他知道怎么写最安全,不至于被喷。所以,他很纠结,纠结得甚至痛苦,他沿着这条康庄大道走了这么多年,又一段征程眼见要到底了,还剩下那么几步,只要顺着原来的轨迹往前走,走到终点,Happyending,标准结局,他就能妥妥当当地稳坐神坛。那样,编辑不会有意见,读者也不会有意见。他该怎么挣钱还怎么挣钱,然后开下一本新文,和读者们再续前缘。

可他的脚步偏偏在一个岔道口迟疑了,他的目光飘向了从康庄大道上岔出去的一条幽远小径。他对作品和角色有了新的想法,对自己的写作风格有了新的想法,他想尝试一下这些新的想法,他想看看自己能否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就在他准备迈出脚步的时候,无数只有力的大手死死扯住了他,让他动弹不得。

来自编辑的手,来自读者们的手,来自星辰集团的手,来自各种版权资方的手……读者们在评论区嗷嗷直叫,抗议天少想要乱来的企图,刘哥一遍又一遍苦口婆心地劝他,天少若在QQ和微信上装死,刘哥就干脆找上他家门来,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这样做不仅仅是流失读者的事,《屠神者》的网游、动画、影视版权都卖出去了,如果他在最后五分之一的剧情里来一个反套路神转折,他让那些买走版权的金主爸爸情何以堪?人家剧本都按着星辰集团提供的大纲写好了,前期工作都准备好了,然后他这个原作的结局一出来,让人家全部推翻重来吗?到时候给他寄刀片的就不仅仅是读者了,从版权方到星辰集团的高层,估计都得提刀来见。

也就碰上天少这样的大神,编辑还会耐着性子好好讲道理,要换其他人,涉及到如此重大的利益问题,倘若真和作者谈不拢,星辰集团分分钟直接诉诸法律手段。星辰的作者合同里,有一项条款就是星辰集团有权提出让作者修改作品的大纲和内容,如果作者执意不修改,属于违约行为。

天少把刘哥好言好语劝出了家门,然后把自己锁进房间里,好几天都没在饭桌上现身,急坏了两老。第三天,母亲不管不顾地闯了进来,说这玩意儿他要真写得这么痛苦,就辞职不干算了,他们又不是不够钱花,干哪行不是个干,为啥非要儿子活受这个罪?

天少看着义愤填膺的老妈,又好笑又酸涩,不知该怎么给她老人家解释——这是钱的事吗?

对啊,这是钱的事吗?

如果不是,那到底是什么?

天少很茫然。他以为这样的痛苦仅属于奋斗初期的小透明,绝大多数功成名就的同行都是从那样的苦和累过来的。他没想到,看似功德圆满的今天,面对某些现实,他依然无能为力。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