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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小天才(1 / 2)


“哥哥,好了吗?”向辰像只饿急了的小肥啾,绕着许恒洲来回飞,嘴里还叽叽喳喳地问着。

许恒洲掀开锅盖看看锅里咕噜咕噜闷着的肉块,又拿筷子轻轻戳了一下,感觉还差点儿火候,就用铲子稍稍翻了一下,然后重新盖上锅盖。

向辰期待地看着他哥一系列动作,锅盖掀开的瞬间,爆发出的红烧肉的香气瞬间席卷整个空间,最后又在锅盖盖上后重新收敛回锅里,只余一点儿肉香,让向辰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许恒洲看得好笑,小孩还没灶台高,眼巴巴的馋样可怜又可爱。他想了想,把锅盖掀开,用筷子插了一块焖好的土豆,凑到向辰嘴边:“吹一吹,尝尝味道。”

向辰连忙鼓起包子脸,使劲吹了几口气,然后啊呜一口把土豆吞了。

土豆跟肉一起炖的,浸透了红烧肉的肉汁,一口咬下去,炖的软绵的土豆毫无骨气的化在嘴里,满口软糯的土豆泥,吃起来却又有肉香。

向辰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嘴里品尝着微烫的红烧土豆,手上比了个大拇指给他哥。

许恒洲满意的点点头,看来第一次做红烧肉效果不错,不枉他翻了那么多菜谱对照。

“嘿,这么香!”宋文彬提着个桶进来,顺手把桶放在门边。他刚才劈骨头去了,他们买的大骨那是真的大,不劈开,炖都炖不了。

他走到灶台旁边,自己把过锅盖掀了。

下午买的那块带皮五花肉,被他按照许恒洲的要求切成小方块,现在已经变成了深褐色,正在锅里咕噜噜的煮着。肉块油滋滋的,看着就很馋人。

宋文彬刚在外面劈骨头,没少闻见别人家飘出来的肉味,可没一家有自家这个香。

他拿筷子夹了一块,不怕烫的就直接塞进嘴里,吸了几口气,红烧肉的酱汁立刻滚满整个口腔。牙齿轻轻一咬,肉块立刻分离,肥肉细腻,瘦肉嫩口,两者搭配,肥而不腻。

宋文彬迅速咽下嘴里的肉,然后又吃了一块,才放下筷子,赞美道:“好吃,真好吃,大侄子可真能耐。”

许恒洲笑笑没说话,看看肉已经好了,就拿了个小盆盛起来。肉加上土豆,这一份分量不小。

他往外端肉,宋文彬把热好的馍馍端出去,向辰连忙把三个人的碗筷抱出去。

一家三口围着小桌子坐着,中间放了两个盆,一盆土豆红烧肉,一盆黄馍馍,看起来就很丰盛了。

宋文彬一句开吃,爷仨立刻开动。一口肉一口馍馍,香得人快把舌头给吞了。

这时候,整个机械厂的家属区都飘荡着肉香,家家都是欢声笑语,一顿肉带给人们单纯的快乐。

一大盆肉,半盆馍馍,最后吃得馍馍剩了两个,肉一点儿不剩,连盆子底的酱汁都被宋文彬拿馍馍擦着吃了。

向辰眼大肚小,嘴里还馋着,肚子已经吃不下了,只能看着他大伯吞掉半盆肉,好几个馍馍,他怀疑他大伯以前是不是都没吃饱。

“这么做真是好吃。”宋文彬放下碗,喝了口水顺气,然后说:“以后咱再做这个红烧肉吃。”

许恒洲站起来收碗筷,闻言道:“第一次做,感觉还差点儿,而且今天材料没买齐,下次可以提前准备一下。”

这一顿下来,宋文彬对他大侄子的厨艺算是彻底服气了。开始听许恒洲说他自己做红烧肉的时候,宋文彬想的是,随他折腾吧,反正肉做熟了就好吃。但是他没想到做得这么好吃啊!

“行。”宋文彬干脆道:“我给你拿钱票,缺什么你自己去买,或者给我说了我去买也行。”

许恒洲想了一下,道:“正好,做卤汤还却些卤料,您有时间了帮忙寻摸一下吧,我在厂里的供销处没看见。”

剩下的东西,除了排骨,其他的都卤一下比较好,吃着方便,味道还好。

宋文彬答应道:“好,一会儿你给我写下来,我去给你找找。”

收拾干净桌子碗筷,宋文彬帮许恒洲把洗好的大骨头倒进锅里煮上。骨头要煮得时间比较长,今晚可以先煮上,要用了再重新烧开。

骨头汤在大锅里煮过,撇去浮沫,又加葱姜蒜去腥,看着差不多了,再放到瓦罐里换半燃的煤球小火慢煨。

这样大半晚时间,煤球烧完火就没了,但骨头汤已经完全煮好。

第二天一早,宋文彬起床后按照许恒洲说的,没做玉米糊糊,把骨头汤舀出一些倒进锅里热着,再加几个馍馍。

两个孩子起床后,厨房里已经有骨头汤的香气了。

一人一碗骨头汤,再加个馍馍。骨头汤看着清淡,但是喝起来滋味十足鲜美,一人一碗很快喝完。

宋文彬连吃了两顿好滋味,对许恒洲越发信任。别看他家大侄子年纪小,干啥都有模有样。

吃完早饭,两个孩子结伴去学校,宋文彬去上班。

今天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笑,昨晚那顿久违的肉,满足了人体对脂肪的需求,同时也带来一片欢乐的气氛。

向辰到了学校,发现谈肉的风气依旧存在,只不过话题的中心是昨晚各自家里都吃了什么肉。

向辰偷偷听了一耳朵,又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他哥做得最好吃,顿时心满意足。

晚上吃完晚饭后,宋文彬和许恒洲把家里剩下的肉处理了一下。肥肉可以用来炼油,猪油很多方法都好吃,油渣加点白糖,也是小孩难得的零食,就算拿来待客也不错。

剩下的准备卤的食材,也要先处理一下,等卤汤准备好了,就可以直接下锅。

熬猪油的时候,油气飘得很高,闻起来有点腻,但对现在的人来说,跟香气无异了。

新出的猪油渣,焦香焦香的,许恒洲拿了个小碗给向辰盛了些,然后又撒点白糖拌一拌,把碗给向辰,让他出去吃。

向辰抱着小碗坐在堂屋,刚开始吃,就听见隔壁似乎又吵起来了。

他顿了顿,慢慢吃了几个,听着隔壁摔门之后没动静了,又等了一会儿,才捧着碗站在门后探头往外看。

陈家静悄悄的,连灯都没开一盏,向辰想了想,偷偷摸到他们家外面的窗户下面,踩着一块木头桩子往里看。

果然,黑黢黢的屋子里只剩下陈小花一个人,小姑娘蹲在地上,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向辰轻喊了两声,陈小花顺着声音看过来,见识向辰,立刻满脸笑的跑出来。

“你吃饭了吗?”向辰一见到她就问,大概因为在他的记忆里,陈小花老是吃不饱饭。

陈小花点点头,眼睛弯成一个月牙:“吃了,今天吃了大半碗呢。”

向辰有些惊讶,蔡珍良心发现知道饿着陈小花了?但是显然是不可能的,陈小花今天算是捡了个漏。

昨天厂里分肉,蔡珍跟陈国良吵了一架之后,就回娘家去借肉票。经过了玉米面那事之后,可想是个什么结果。

蔡珍没借到票,如果就这么回去也没什么,离婚是大事,陈国良虽然动了心,但也不可能就这么干脆的跟她离了。

但是蔡珍觉得就这么回去太没面子了,所以把自己手里的钱拿了一些出来,偷偷换了肉票,然后去买了肉,回家缺说是她娘家给的。

陈国良觉得她说的是假话,可是肉就摆在面前,他又不能去老丈人家问。家里的几个孩子,都眼巴巴的看着那一小块肉。

陈国良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让蔡珍去把肉做了。

蔡珍就从本就很小的肉上割了一小块,然后煮了一大锅粥,粥里的那几片薄肉,家里人分一分,陈小花和陈芳两个人才分一块。

两个小的分到肉,立刻往嘴里塞,好在这次陈芳要防着陈芬抢她的,没先去抢陈小花,这才让陈小花有机会把肉吃到嘴。

本来吃了肉应该听高兴的,但是今晚,蔡珍做晚饭的时候顺便去看了下她锁在橱柜里的肉。

这一看,不得了,肉少了一半!橱柜的钥匙只有她和陈国良有,她立刻想到陈国良身上,先入为主的认为是陈国良割了肉,要给陈老太。

陈国良下班回家,迎接他的就是蔡珍愤怒的吼声。他被吵懵了,完全不知道蔡珍在闹啥。

两口子差点打起来,直到最后陈国良要诅咒发誓,蔡珍才将信将疑的信了。

那这就问题来了,不是陈国良那是谁偷了肉?!

蔡珍怀疑的视线往几个孩子身上一扫,陈芬难看的脸色变暴露出来了。虽然蔡珍很不想相信是这个她最疼的女儿做的,但是以陈芬的性格,如果不是她,早就跟着叫嚷起来了。

陈芬利用蔡珍的信任,先偷了橱柜的钥匙,然后又偷偷把肉割了一半。下午用纸包着带去学校,放学后,又在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羡慕的眼神里找地方把肉烤了,一人分了一点儿,差点把陈芬捧上天。

陈芬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完全把家里人抛到脑后。蔡珍怒上心头,顾不得这是最疼的孩子,把她拽过来就要打。

刚拍了两下,陈芬恨得眼睛都红了,她扯着嗓子把她妈拿钱换肉票的事给她爸爆了出来。

这下好了,战斗升级,陈国良气得站都站不稳了。蔡珍理亏,又觉得陈芬害她,撵着她要揍。

她揍,陈国良就拦,一来而去打出火气,两夫妻差点干架。

最后陈国良愤而出门,蔡珍也捂着脸跑出去,这次连陈芬也没带。家里没了大人,两个大点儿的坐不住,没一会儿就跟着跑了。

向辰听得直吸气,这家子也太能闹了,感觉迟早要完蛋。

他给陈小花分了几个猪油渣,两个小孩凑一起说话。

他问陈小花:“你刚才蹲地上干嘛?”

陈小花珍惜的吃着猪油渣,她从没吃过这种美味。听见向辰的问题,小姑娘小声道:“我在学写字,我想上高中。”

向辰愣了一下,陈小花连小学都没上,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他把自己的疑问问出来,陈小花解释道:“我老听妈妈跟大姐说,让她好好学习,以后上高中考机械厂,我也想考机械厂。”

向辰一听,觉得小姑娘挺有进取心。这时候学校很难考的,高中生很少,陈国良也才初中学历。

陈小花说完,又拿了跟小木棍在地上给向辰写她学的字,都是她偷偷拿了陈芳的课本照着学的。

向辰看着小姑娘用木棍在地上写字,字形僵硬,笔画错误,但写出来的字是可以认出来的。

向辰有些惊讶,能全凭着记忆把字形记下来,还能写出来,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小姑娘才不到六岁,说明她的记忆力和智力应该很不错。

“我每天学一点儿,慢慢会学的越来越多的。”陈小花说话依旧细声细气,她看着向辰,轻声请求:“弟弟,等我学会了,你能教我认吗?”

她没把上学认字的希望寄托在父母身上,是因为有天她听见她妈妈跟她爸说:“家里的几个孩子都不怎么聪明,就大妮还有可能学出来,要不咱家就供她一个?几个孩子学费加在一起,可不算小钱了......”

那天晚上,陈小花缩着没敢动,她听见她爸爸说:“再说吧......”

这句话太缥缈了,完全不能给她安全感,她想要上学是愿望,可能没办法实现了。

但是陈小花并没有因为这个就放弃,她在陈家,是食物链的最底层。小姑娘其实很聪明,她想,上学是为了识字,如果她识字了,那会不会就能上学?

于是才有了偷书学字的事发生。

听见陈小花这么说,向辰连忙点头,陈小花想学习,他当然是愿意帮忙的,刚才他在想另一件事。

陈小花今年快六岁了,如果陈家愿意送她去上学,也该是在两年后。但是他虽然学习不太好,基本的历史事件还是记得的。几年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动荡,那可不是学习知识的好时机。

然而因噎废食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只能尽力让陈小花多学一些知识。学到了才是自己的,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从这天起,向辰偷偷当起了陈小花的小老师,他按照自己课本上的顺序,开始给陈小花上课。

小姑娘真的很聪明,而且也很努力,她每天在家除了照顾小妹妹,大把的时间用来复习向辰教她的知识。向辰只能加快进度,很快自己的课本就教完了。

这件事向辰没瞒着他哥和他大伯,宋文彬虽然看不顺眼陈家人,但还不至于跟一个这么点儿大的小女孩计较。而且他也知道陈小花帮过向辰,只跟他说保护好自己,别让陈家人借机找麻烦。

许恒洲稍微想得远一点儿,他家弟弟似乎很享受重来的童年生活,加上现在知识又比较简单,常常跟楼下的几个男孩一起玩得不亦乐乎,有好几次都跑得找不着人影。

许恒洲想,当小老师好啊,就在家门口他眼皮子底下,还能多复习复习知识,为以后跳级做准备,多好。

所以当听向辰提起,他的课本已经教完了之后,许恒洲主动帮他想办法。

许恒洲的办法,就是把问题推给宋文彬。他跟宋文彬说,向辰早把自己的课本学完了,又在教陈小花的过程中巩固了一遍,知识很牢固了。不如让他提前学二年级的知识,不然也是浪费时间。

宋文彬稍稍惊叹了一下,一点儿也没怀疑他的话。因为在他眼里,自家的两个孩子都聪明,许恒洲就不用说了,连向辰都跟一般的小孩不一样,聪明乖巧干净漂亮,从不哭闹,带起来别提多省心了。

所以宋文彬了解了一下情况之后,干脆利落的把一到五年级的课本全给他借来了,六年级的可以用许恒洲的。

用他的原话说:“孩子聪明好学是好事,家长可不能给拖后腿。”

巧的是,宋文彬往自己提那一摞课本的时候遇见家属楼的人了,人家看见了就问两句。

宋家的两个孩子他们都是晓得的,一看宋文彬提的书,都以为是给许恒洲的,毕竟突然转学过来,听说以前也没上过学,跟不上也是有的。宋文彬拿的这些书,又是一到五年级,都以为是准备给许恒洲补课呢。

当然,很快宋文彬的话就否定了他们的想法。

所以说,炫耀孩子绝对是当家长的本能,人家一问,宋文彬立刻笑呵呵地说自家小孩学得快,这才去上学没多久,书学完了,给拿点儿高年级的课本,让他先看着。

人们这才明白他说的是向辰。

这下邻居们惊讶了,向辰那么小被送去学校,家属楼的人都以为是因为宋厂长家没个女人照看着,才送孩子去学校,其实是把学校当个托儿所。当初向辰刚去的时候,还有人猜多久会被退回来,根本没人相信向辰真的能学到什么。

现在宋文彬这么一说,众人都将信将疑,但是家属楼不是有孩子跟向辰同班嘛。叫来一问,都是好话,什么聪明,一学就会,老师的问题全会答,作业做得好,等等......

众人这才信了,宋厂长家的小侄子,那就是个读书的料,看人家长得,脸上有肉,一看以后就是要当干部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信,总有人坚持认为,哪有那么小的孩子就会认字读书,还学得比其他大孩子都好?所以那书一定是给许恒洲的,把向辰抬出来只是给他遮丑罢了。

这些人平时偷偷说些这样的闲话,有的信有的不信,但说的多了,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宋厂长家的两个孩子,小的特别聪明,会读书,以后当干部。大的很笨,字都认不全,估计要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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