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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二(1 / 2)


眼前的卫小川,笑的满面风/骚,能够时刻都挂着这幅表情,实在是种本事。

往上算一算,他上回在马场公然出卖了我们,简直可以将他当做仇人了。

想此我再也笑不出来,满腔怒火,恨不得揪下他的脑袋玩蹴鞠。

他一只手细长白嫩,挑弄着勾起林施施的下巴,指尖竟是一片诗情画意的意蕴。

他掂量着左右看过,方笑道:“少了些东西,不像她,一点也不像。”

“怎么不像了。”林施施娇嗔道:“天下易容我虽排不上第一,却也是前五,怎样都比你强一些。”

“你以为人人乐于这些小把戏吗?切。”卫小川左手捶了捶右肩,心不在焉道:“我说你怎知他们没认出来?兴许人家心知肚明,只是为了骆姑娘的安危不便戳穿罢了,这年头姑娘们的自信都哪儿借来的?对了,这位丑八怪是哪儿冒出来的,不像你女阴教受徒的风格啊。”

林施施眉目一转,暗中一笑,将我拽着,与他一同走出饭庄,“这是我收下干粗活的,除了蠢了点,倒也没别的。”

卫小川搔了搔下巴,直言不讳道:“你能有什么活儿可干?无非是一门心思算计人,何况这种姑娘,看起来大事用不上,小事用着也不放心,我这些天转程要去云上山庄,庄中荒废好多年,正缺个人来打理,也正要个皮囊不优,不惹人妒忌的利索姑娘,不如你让给我。”

“不行。”

“为何不行?我买,我出……三……一钱银子。”

我有点生气,我这么便宜?

林施施自然不肯,又编不出更好的理由,苦于不好挑明我的身份,只好咬碎了银牙,收人一钱,把我交出去了。

我气鼓鼓的,我还真就这么便宜。

卫小川掏出麻绳把我双手一捆,拉犯人一般拉上了路,他突然回头迎风炸了眨眼,像是有什么算计。

我心中陡然七上八下的,像是因他染上邪风,感觉前途渺茫,就快走投无路了。

从前,我觉得卫小川是个话特别多的人,只要有他,就没有热不了的场,即使是谁家吊丧,凭借他一张嘴,也能把丧礼搅成一场合家欢。

我以为,人以类聚,他会喜欢和话痨厮混在一起。

结果不然,我是个哑巴,这才是他最满意的地方。

壮马拉着两轮马车在伶仃林道上奔驰,他透过车窗望着一路飞驰而去的初冬美景,却忽然扭头来,抿嘴冲我笑了笑。

我一脸茫然,没什么表示。

他眼神动容,忽然对外面跟车的侍从道:“烦死了,这丫头越看越讨厌,心疼我那一钱银子,明天给我把她丢到野外的枯井里去。”

他那么认真,我大惊,一把拽过他衣袖,求他再看看我的丑脸。

他看了看我饱含泪珠的双眼,骚了骚自己的鼻尖,“怎么?怕被我丢了?那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我,不会说话不要紧,你自己想办法,你叫什么?”

我蘸着杯中的水在木案上写字,他凑过来,把眉目抬高,“什么?狗……二?这是人名字吗?这是你爹娘给你取的,还是仇人给你取的?如此恶俗的名字,给我换掉。”

他望了望外面的天,片刻才回过头,缓缓一笑,“不如就叫小福?”

我顿时冷汗夹背,忽然觉得被他察觉身份,还不如藏着掩着,谁知他想干什么呢?便连忙拂着额发低下头去,不与表态。

他抿唇一笑:“怎么?你还不满意了?再差也是个姑娘名。”

他变脸如变天,忽然昂首别过脸去,沉声道:“我喜欢就行,谁管你满意不满意?”

我望着他很久没有缓过神,因为这个耍性子的表情,他以前总是对我做。

后来我给取名这件事找了两个理由,一个是:他恨我,另一个是:他暗中钦慕我。

但是在经过半个时辰的沉思后,我否决了前者,因为我找不到一个我伤害过他的理由。

又半个时辰之后我否决了后者,因为没有一个姑娘会觉得,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名字送给一个丑村姑,是对自己有意思。

说他对我有意思,呵呵,还不如说眉君道人暗恋我呢。

在这慢慢悠悠的一路上,沿途两侧寒霜满树,尽是寒意,我临窗坐着,盯着天外的云,心中忧心忡忡。

不知道穆怀春和邵爵会被林施施骗多久,不知道林施施会对他二人做什么,不知道穆怀春会对邵爵做什么,不知道邵爵会对穆怀春做什么,不知道他二人可会照顾自己,何时又能再见。

更不知,邵爵为何对我们相瞒,如果我告诉穆怀春,我并没有因此而恨邵爵,他会不会生气?他必然会怒火中烧的,因为他二人总认为我是有意偏向另一方的,可我实在是并无此意。

我对他们二人……

唉……

人生在世,愁苦太多,如此一想,被卫小川带走或许是件幸事。

逃避烦恼,几乎成了我最愉快的生活方式。

在一个寒冬乍来,雁空兽走,且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悲情季节,我跟着卫小川,颠颠簸簸进了那座小南城。

我对小南城曾有所耳闻,穆怀春从前走南闯北,也算有过不少听闻,他除了剑术了得之外,最是会讲故事,他大氅下藏着许多故事,喜欢在我睡前给我讲,他的故事可能比天上的繁星还多上一倍。

有那么一回,他和我讲过小南城。

一座城,如果非要在名字前面加一个小字,不是因为它真的小,就是因为在很久以前还有一个大的。

但纵观小南城,它方圆五十里,已大出周遭城镇的许多倍。在很久以前,它有一个在本朝史书上有所考究的名字,只不过它要换一个字——大南国。

据说,在本朝还未立年号之前,中原地区有个一个小小的古国,叫做大南国,大南国中的百姓不足两百人,实在是毫无作战实力可言。

更何况,这大南国竟在我国国土之内,像被蚌壳含住的蚌珠,实在是可怜。

为表不欺凌弱小的大智慧精神,我国历代的皇帝老儿从来没有对大南国下过什么毒手。

本来,双方平安无事,就快过了百年,偏偏当今的大皇帝上位之后,横看竖看都看大南国不顺眼,他对于泱泱国土之上夹杂着这一缕尘沙,感到十分不爽,遂在一年隆冬,动用三千兵马围城,势必要将大南国的皇族和百姓轰赶到大漠边沿去。

那大南国从来是鱼米之乡,怎肯放弃国土,被驱逐去荒凉的沙漠,于是全民奋起反抗,可想而知,区区两百国民,不过是以卵击石。

七日后,城中百姓人死将半,尸骨在大南国内随处可见。

大南国的老君主再也无力抵抗,便携一家五口人步行走出大南国的城门,跪在下着大雪的城门之下,对本朝皇帝老儿说,他甘愿缩小大南国的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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