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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念旧的情怀(1 / 2)


就从前来说,骑楼面积都不大,三层楼加起来大多四五十来方。每条小巷都有雅致的古道美名,巷子里屋子与屋子之间都能任意装点,三五盆栽,数张木椅,招呼邻居到门前唠嗑,一起做揉粉做面团、包饺子、做煎堆、炸油角、拉弹散……做成之后,招呼邻里点评和品尝,巷里气氛和乐融融。所以,稍微有钱的人家都不爱买路边的房子,喜欢住七纵八深的小巷。从前不值钱的路边房子,现在却价值昂贵。

这家店目测有100来方,还是三面单边,位于繁华的交叉路口的临街铺面,价值可见不菲。展示台一侧金碧辉煌,一侧银光闪闪,靠左侧路边的落地窗设置了一处清幽的茶室,打下手的美女煮了一壶热茶,熟练的手势让单悦翎看得入迷,连方世淇朋友进来打招呼都没察觉到。

方世淇提醒她,“这是大名鼎鼎的宋老板。”

单悦翎为刚才没有及时迎接而赔笑,她知道宋幸星这号人物,他们结婚时他做的伴郎。

“久闻大名!世淇经常说宋老板慧眼独到,做生意很有法子。”一番可有可无的场面话讲得她耳根赤红,任谁听了都觉得生硬,就连打下手的美女都眉眼含笑地偷睇她,取笑她。

单悦翎自个儿尴尬,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要赶从前,她天不怕地不怕,多余的话从不说,我行我素,自我舒服,天塌下来也不要圆滑世故。

宋幸星贼眉贼眼地瞥了眼装得一脸正派的方世淇,对单悦翎说:“嫂子真好啊,跟从前一样,嘴巴甜,说什么都中听,两年多没见,更加蕙质兰心了,看来咱们……世淇教得好啊。”

方世淇瞪他,宋幸星不紧不慢地改口:“不,是嫂子管方少,怎么能是方少管嫂子呢,一时嘴快,别挂心里。诗诗,赶紧拿出镇店之宝给嫂子过目。”

叫诗诗的美女半蹲在矮几旁沏茶,岔开的紫红旗袍露出雪白的瘦腿,明眸流转,美丽的脸孔面向方世淇,古灵精怪地笑,正要转身,被方世淇拉住手臂。

“别听他胡说,我昨天不是说了吗,就拿普通项链,另外再拿几颗成色不错的祖母绿来。”

诗诗反握住方世淇的手,嘟嘟嘴,抛了个媚眼,“你还不信我,早早准备好了。”

宋幸星近乎猥琐地呵呵笑,举起茶杯,“看你紧张得把咱们镇店活宝的手臂都快掐断了,真要掐断,你敢不敢负责人家一辈子?”

方世淇唬他一眼,身边石化般的单悦翎正努力地挤出僵硬的笑容。单悦翎是个正经女孩,打从第一次搭讪开始,他就这么认定。这种五颜六色的荤话,单悦翎应付不来。

诗诗先笑,“嫂子别介意,我们老板嘴皮子痒爱开玩笑,我有男朋友的。”

单悦翎除了笑,已经找不到更合适的表情。她不擅长玩调戏游戏。

宋幸星一脸得逞,看他心肝老婆,满脑子坏心思作祟,心想:方世淇好不容易把老婆带出来,不努力损一把,牌桌上的仇何时报?

“嫂子,太早睡不好,夜生活才精彩,多少动物夜间出来打鸡血似的。哪天叫方大少带你出来玩玩嘛,好盯住这小子,别让他乱来。”

“喂!”方世淇连忙打断,真怕他来更猛的,捡起烟灰缸的烟头朝他扔过去,话里充满警告意味,“瞎说什么不正经,今天生意做不做,得看你嫂子的心情呢!”

这两人耍花腔似的互娱互乐,单悦翎平常听方世淇打电话听多了,但笑不语。

要按糖糖的话来讲,方世淇一旦跟这些狐朋狗友搭上,身上就有股她所不擅长的痞子味,让她觉得陌生又恐惧。说不上讨厌,能避开这些狐朋狗友,她都尽量编足了理由。

单悦翎只陪方世淇去过一次狐朋狗友聚会。四五桌的包间里吞云吐雾,除了方世淇都叼着口烟。其中多数是方世淇的同学,而同学又拉了各路生意场上认识的玩咖,以至于鱼龙混杂,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此前,总是西装挺挺的方世淇只带她去优雅干净的地方,单悦翎一度以为他有洁癖,大排档、小食店去不得。但是,当他坐在打扮随意又肆无忌惮讲荤话的人之间,彻底开启了单悦翎对他固有的认识。

她不明白,为什么方世淇的朋友与他的生活作风格格不入。但最让她好奇的是,方世淇与他们在聚会上除了打牌,还做什么?

不一会儿,诗诗扭着姣好的腰身,捧着盘子进来。单悦翎故意打量宋幸星那副色眯眯流口水的模样,以及方世淇故作低头看手机的表情,总有种难以言喻的奇妙之感。

祖母绿被黑色丝绒盒子盛着,成色都不错,单悦翎看了很久,也没看出个优劣,宋幸星笑容灿烂,叼着口烟说:“外头还有几件式样不同的货儿,真看不上也可以画个样儿定制。”

单悦翎点点头,拿出手机,“确实有想做的式样。”

宋幸星像找茬似的打量单悦翎,半真半假地说:“像嫂子那么有诚意的媳妇真少,打从你们结婚典礼上一见,嫂子在我心中就是……最优秀的……媳妇儿。”

宋幸星把在外头看铺的小红叫来,“你带嫂嫂找师傅画个样呗,顺便带她瞧瞧店里有没有喜欢的,好好宰一顿这闷骚瓜儿,谁让他总是不带嫂嫂出来玩呢。”说罢,不怀好意地睇了方世淇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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