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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招牌菜(2 / 2)


将炸酱与配菜联通面条搅拌均匀,孙默夹了一大口开吃。

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一天两百块钱,不多不少,勉强糊口。

“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多则一两个月,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那钱不是白瞎了。”

“我住那边习惯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再看看吧。”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从大学就开始住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习惯了,甚至孙默曾想过,等有一天攒够了钱,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

不过,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似乎也不赖?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

早上的营业结束,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感谢现代,感谢科技,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刷去油污也方便,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洗的干干净净的。

每次洗完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小手是通红通红的,邦邦硬,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把自己提到身边,找医女给她看了手,再用冷水洗下去,这一双手不禁是要生冻疮,怕都是要废了。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

每到冬日里,洛樱的一双手依旧觉得酥酥痒痒的。

等她成了御膳房大总管之后,御膳房凡是洗碗的宫人都有热水可用。

收完了货,又开始研究完洗碗机和消毒柜的用法,洛樱便琢磨起菜品了。

夏导他们剧组快要杀青了,他说剧组人太多,杀青宴肯定是不能来小店办的,不过等杀青宴之后,他带着几位主演和摄影师过来,要在这单独吃饭。夏导说都是熟人,也不挑,招牌菜看着做就行。

洛樱一边想着一边写菜谱,招牌菜看着做就行?这倒是一时难住了她。

洛家楼的招牌菜是什么?

罢了,她洛樱做的菜,都是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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