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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蓝天(1 / 2)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众人纷纷跑回座位,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坐等老师来上课,熊明杰朝林早早这边靠了靠,低声问道:“你咋会被狗咬?”

这个问题林早早还真没好好想过,让熊明杰一问她也纳了闷,好歹从小和狗玩到大,怎么会让狗咬,她开始回想那日的经过。

前天出院后林卫国给她传授了预防狗咬的经验,看见狗千万不能跑,再害怕也别跑,一跑狗会立刻追过来,那天是杜凡先跑的,对,就是杜凡一跑引来了狗,她回头瞪杜凡,瞧见杜凡也正在望她。

你还敢看我,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被狗咬,林早早气不打一处来,若非上课只怕就冲过去报仇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按照老规矩先听写上节课学过的字词,听写本发下来后,林早早犯愁了,她两天没上课,妈妈听姑父的话让她在家多睡觉养神,那可真是多睡啊,基本吃了就睡,压根没碰过书,看来听写本上要有一个鸭蛋了,唉,她叹了口气。

下课后,不等林早早去找杜凡算账,杜凡自己倒先跑过来了:“早早,你没事吧?”

“哼!”林早早不搭理杜凡,都是他害的自己被狗咬落下功课,今天听写果然一堆不会的字词,她可从来没得过鸭蛋。

“早早,我那天不是故意跑的,我不知道一跑狗会追过来。”那天他瞧见林早早晕倒后也吓坏了,回到刘春芳家将事情一说,姨夫周世军就告诉他看见狗即便害怕也不能跑,一跑狗更要追上你咬,最好的办法是蹲下,或者捡个棍子石头之类的,这样狗就不敢过来了,可他事先不知道啊,他家又没养狗。

原来他也不知道,林早早有些心软了,可心里头还是不得劲,他不知道又怎样,被狗咬的可是她。

“早早,你别气了。”杜凡看林早早还是不理他有些着急,“下回,下回再遇到狗我一定不跑了,更不会扔下你不管。”

对啊,他还自己跑了,他看见狗来了自己跑了,林早早心里头刚刚泛起的一点儿不忍心顿时烟消云散了。

“那你说,你说怎么办你才能不生气?”杜凡可怜兮兮问。

林早早眨巴眨巴眼睛想了片刻:“你让你妈妈帮我妈妈做一个钱包。”

“钱包?”杜凡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你妈妈用挂历纸给你小姨做的那种钱包,长方形带盖子的,盖子上还有个小暗扣扣住,很漂亮的那种。”林早早用手比划着下大小,她在刘春芳家见过那种包,硬硬的,扁长带个小提手,还能打开放钱,她也在街上见过有人用那种钱包,她妈妈的钱都是塞在口袋里,她头一次瞧见那个钱包就想让妈妈也做一个装钱用,可是妈妈说不会做,她又说那就让周玲的大姨给做,妈妈又说那个很难做,不好麻烦人家。

杜凡恍然大悟:“你说那个啊,好好,我回去就给我妈说。”

因为林妈妈说那个钱包很难做,所以林早早没想到杜凡能立刻答应,不太敢相信:“真的?你妈妈会答应吗?我妈妈说那个钱包可难做了。”

“我妈妈经常帮别人做,一点儿也不难做,再说我说什么我妈都答应,你等着,做好了我就带来给你。”杜凡自信满满打包票。

林早早高兴极了,若是把那个钱包给妈妈,妈妈一定会很高兴。

下午放学后,林早早和赵园园、蒋小丽一同回家,要分开时赵园园将画好的花仙子给两人,是用铅笔在田字格纸上画的,没有涂色。

“你怎么画这么快,真好。”林早早拿着画很羡慕,她也喜欢画画,可没有赵园园画得好。

“我是上课偷偷画的。”赵园园嘻嘻笑道,“没时间涂颜色,你们拿回家用水彩笔涂上颜色更好看。”

“你帮我也涂了吧。”蒋小丽把画递给林早早。

林早早接过画:“行,明天给你。”

林早早拿着画边走边看,不知不觉走到食品加工厂,食品加工厂的围墙只抹了一层水泥,并没有刷白灰,上头好些用粉笔写得字画的画,林早早想起她书包里有一些从教室讲台上捡的粉笔头,都是老师不要的,刚好拿出来在墙上画画。

从书包里翻出粉笔,她一手拿画一手画,一点一点比照着,小心翼翼,尽量画的和赵园园的一样,画了一个觉得不好就再画,不知不觉已经画了六个花仙子,从一点儿也不像到渐渐有了那么一些意思,现在画的这第六幅已经有五六分相似了。

“你怎么又不回家?”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林早早画得全神贯注,猛然听见声音吓了一跳,粉笔本来就短,画的时候手指头离墙极近,这一惊之下失了分寸指头擦在墙上,生疼,她抽了口气,连忙看手,右手食指指甲盖上面的皮肉都蹭破了,还粘着墙上的粉笔灰和水泥碎屑。

“手怎么了?”说话的人绕到她身侧,见她攥着手指头,问道。

林早早不说话,是疼,也是气,更是戒备,她如今大了,也知道不认得的人不能随便搭理。

“我看看——”男孩说话间就想去拉林早早的手。

林早早飞快地朝后一退,戒备地望着男孩,这人浓眉大眼瞧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不认得了?”男孩笑了,果然是小没良心的,不过都两年了,也难怪她不记得,他朝前看了看,离堆稻糠的地方还有些距离,算了也别等着她想起来了,还是自己说吧,“林早早你不记得我了?前头稻糠堆上,我帮你找过钥匙,两年前一天下午放学后。”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林早早迷惑。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妈妈还想给我生个你这样的妹妹呢,不过,妹妹倒是没生出来,弟弟却有了一个,真讨厌,男孩如是想,笑容也淡了,望着她摇了摇脖子上挂着的钥匙。

看见钥匙林早早顿时想起来,这不就是爸爸高中同学蓝叔叔的儿子蓝天吗:“是你啊。”她伸手指着男孩,刚好是擦伤的那根指头。

男孩一瞧蹙起了眉头:“烂了——”他瞥见林早早胳膊上挂着的水瓶,“赶紧用水冲一下,上头都是灰。”

去年昆岗团部前那条主干道边修建了一栋两层的商场,有许多新鲜的东西卖,上个星期她跟爸爸妈妈进去逛,央求爸爸买了一瓶橘子汽水,汽水瓶是塑料的,二十多厘米高,底子直径将近十厘米,上半部是椎型,盖子是个半圆球,上头挂了个长带子,拧开能当杯子,拧上能挂在身上,林早早喝完汽水舍不得扔瓶子,宝贝似的用瓶子带水上学,别提多洋气了。

林早早将画卷起来塞进书包侧兜,拧开水瓶盖子,慢慢冲洗手指头,洗干净瞧着红兮兮烂乎乎的,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伤口,就是擦的那一瞬疼,也不见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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