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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羊杂(1 / 2)


陈家的五公子穿着盔甲带着兵卒刚冲进客院就闻到了冲天的血腥气。

院门内陈家的仆从横尸满地,院子中,一个人正在擦剑,在她面前躺了五六具穿着黑衣的尸首。

看着陈家人的灯笼,十七八岁的姑娘撇撇嘴说:“你们来得再晚点儿鬣狗都要把这些人给吃了。”

明灯映照下,卫清歌的脸上身上还披挂着血迹,偏偏她神色如常,还挂了两分少女的埋怨,就在陈家人眼里就越发妖异得像个厉鬼一般。

陈五公子退后了半步,心中一噎,把那句“陈家府里才不会有鬣狗”咽了回去,小心看了一眼客院正房紧闭的房门,他低声问道:“敢问国公大人可还好?”

女孩儿把擦好的剑收回去,说:“不好!”

一群人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

卫清歌用脚尖踢了踢两具跟其他不太一样的尸体,又说:“好不容易多睡了一会儿,又被这些家伙吵醒,哪里能好?你们赶紧把这收拾干净,早上记得给我们弄点儿好吃的,羊杂汤泡饼会做吗?”

“姑娘但有所需,陈家莫不应从,今日之事实在是陈家防卫不周,请问姑娘,国公大人现在……”

“她又睡了。”

擦完了剑,卫清歌也转身进房准备再睡一觉,迈过两具尸体就像是迈过了两块儿石头。

陈家的部曲开始收拾起了客院,灯笼照在刚刚那女子站的地方,只能看见一片片横流的污血。

陈五公子看着黑暗中两扇紧闭的房门,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他回身怒斥,看见眼前情景也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

方才黑暗之中一干人都被院中景象和那擦剑的姑娘吓到了,竟然都没有看清那些尸体都是如何样子,直到此刻,人们才发现,有两具尸体竟然是被人从腰腹处横刀劈成了两半,被人抬起脚一拖,下半截身子几乎要断下来,肠流血涌了一地。

靠得近的部曲都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刚刚动手拖尸体的人更是尖叫惨嚎地往院外跑去,被七八个人摁在地上用鞋塞住了嘴才好歹安静了下来。

安静下来之后,整个陈家客院就像是死了一般寂静。

脸色苍白的人们无声地处置尸体,晚风卷灯火,成了此刻唯一映衬他们心跳的喧嚣。

陈五公子却忍不住看向正房,双耳似乎听到胸膛里心跳如擂鼓,刚刚那女子用的是剑,自然不能把人砍成两半,这院里能做到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他不由想起了定远公卫臻的另一个称呼,在九年前她带着先帝一路浴血回到洛阳的时候,先帝夸她是“卫家军魂所铸”,赞她是“朕之千里驹”,也称呼她为

——天下第一凶兵。

这一夜,陈家过得很热闹,这热闹最悠长的后续,就是此后很久除了在客院里暂住了两夜的主仆两人,陈家上下再也没人想吃什么羊杂汤了。

卫蔷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卫清歌坐在一旁,见她醒了,先去摸了一下她的额头,才说:“幸好没有发烧,家主,陈家的两个老大爷已经在门口等了一个时辰了,还不让我叫醒你。”

通报了正事儿,她又喜气洋洋:“我让他们做了羊杂汤泡饼呢!”

坐在床上,卫蔷伸了个懒腰,抬头看向卫清歌的时候依然是那种看小傻子的眼神儿:“他们不让你叫醒我,你就真不叫我了?”

卫清歌眨了眨眼说:“家主,两个老大爷看着实在很辛苦,我才听他们的话的。”

卫蔷忍不住倒吸一口气,由衷赞叹了一声:“清歌啊,从前在北疆,是我埋没了你,你这憨头憨脑的傻样子在这帮人精里说不定还真是神兵利器了。”

洗过脸,梳了头,卫蔷看见了一旁挂着的锦袍,她看看卫清歌还穿着昨日的衣服,又问:“陈家没给你送衣服?”

卫清歌说:“我收起来了。”

和之前那些世家送来的衣服一样,卫清歌都收起来等着带回北疆,不只是她,这些日子以来,连卫蔷这个堂堂一品国公也是这么干的。

这些锦袍卖去西域能换来羊马和种子,在北疆,羊马和种子才是一切,因为能养活更多的人。

看看也已经到自己肩膀高的卫清歌,卫蔷摇头说:“这次就不用了,经了昨晚那一遭,我少说能多弄万两银子回去,一套衣服而已,你自己留着穿。”

陈家给卫蔷准备了全套的穿戴,玄色锦袍流纹如水,又另有金冠、金袍带,金纹绣靴。

卫清歌转了两圈儿也没给卫蔷把金冠戴好,卫蔷也早就生疏了这种事儿,随手拿了一枚簪子半挽了头发,到了玉饰环佩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带了,只能吩咐卫清歌把余下的都收起来带走。

手握十二州的堂堂一品国公,比打仗更厉害的本事就是刮地皮了。

其实也不用吩咐,卫蔷低头换靴子的时候卫清歌已经把桌布当成包袱布了。

“家主,我……家主,您可真好看。”回身看见穿戴好的卫蔷,卫清歌连自己原本要说什么都忘了。

也不只是卫清歌一个人觉得。

屋门大开,卫蔷抬步走出去,等在外面的陈家众人皆是一滞。

昨日,他们都见过这位衣着落拓的定远公,只觉得她虽然五官秀美,但是明珠蒙尘,美人失色,今日看见了却觉得她略用衣服一衬,晨光之下竟让人想起了一句“皎皎明月光,灼灼朝日晖”,明眸摄人,难以直观。

陈仲桥对着卫蔷深深行了一礼:“国公大人,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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