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世堂皮糙肉厚,一个多星期脚就不疼了,麻溜儿赶去医院让人把拆了石膏,身轻如燕后到处嘚瑟。
“哎,念念,咱去逛街吧。上回不是说哪个黑色的包好看,咱去买吧!”
叶念念就看不惯他嘚瑟,查案路上自己崴了脚还敢跟楼下民警队的兄弟吹是跟穷凶极恶的歹徒奋力抗争才光荣挂彩。
嘴上消遣他:“怎么了?你自己想买吧。”
其实叶念念说这话并不无道理,纵观整个刑侦队,帅哥都出在他们一队,但帅哥里面多了只花里胡哨的金孔雀。
像林漠和乔离俩人,共用一个衣柜,衣服都是极简风,灰黑白占大多数。高策一个直男癌晚期,要不是那张脸,真的撑不起几件颠来倒去的码农格子衫。
所以司世堂就成了这里最闪耀的星——他有时穿一身悠闲的西装,里面衬衣也不好好扣,直接解开最上面三颗,只逼得于蕾晃瞎了眼,叶念念破口大骂他骚包;有时穿一身机车服,头皮被摩斯打得油光水滑,高高扎起了一个马尾,还专门给自己配了个摩托车;有时又捡起叶念念的oversise毛衣套着,只要不开口说话就是个温柔儒雅的邻家哥哥。
可能是他那双桃花眼迷得人眼花缭乱,就算每天警察局当成了T台秀,不仅没有人民群众举报他,反而有热心市民给他送来了一面锦旗。
旗子是一大早挂在警局门口被江一天发现送来的,特意上面写了“致司世堂”,顺着下来就是锃光瓦亮、金碧辉煌五个大字——
“芳心……纵火犯?”林漠难以置信地从嘴中吐出这五个大字,而后疑惑道,“确定不是弄错了人?这里不应该是我的名字吗?”
乔离捧着本外文书,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得了吧,你连个玫瑰花都能变烧了,就别纵火了。”
林漠:“……”
又在嘲笑他变魔术不行的事儿了。林漠挑眉,悄悄走到乔离身后,用力顶了顶他,随后弯下腰,几乎是贴着对方的耳朵说出——
“神不神奇?这个魔术?你一说话它就能变大变直,你要是再叫两声好听的,它就能更大更直!”
乔离:“……”
虽然这句话声音极低,但全办公室的人都在,乔离便莫名生出一种莫名的羞耻感,又急又低怒道:“这是办公室,林大队长,你那点羞耻心呢?也被纵火犯烧了?”
林漠就喜欢看他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毫不知羞耻地说:“火嘛,那肯定是越烧越旺。”
乔离也知道自己说不过他,干脆不搭理他,只低着头一心读圣贤书。
夏天气温高,连乔离这种自身带冷气又不出太爱出汗的人都只穿了一层短袖。白色短袖薄到透明,领口那一圈很松,衬得法医皮肤冷白,气质越发冷清起来。
林漠手贱,手上动作快过脑子,只对着乔离带着粉的耳垂捏了下去——这一捏,正好被给正给组里唯一不是仙人球的绿植浇水的于蕾给看到了。
于蕾:!!!
这种距离,这种暧昧,还有衬在一起的肤色差……哇!她蒸煮发糖了!
林漠毕竟警队混了好几年的老油条,自然注意到这角落的目光,直直对上去。
于蕾头发一麻,自制小水壶差点都抖到地上。她尴尬又礼貌地笑:“那个……您……您……要不……用这个给您去点火?”
林漠:“……”
这小姑娘怎么好的不学,就尽学人听墙角了。林漠肃然,后退了几步,跟乔离松开了点距离,“年轻人,让你来警队实习不是让你过来当园丁的!不然为什么不直接找高策?”
于蕾被这突如其来好久不见的“警魂”震惊了,肃然起敬:“林队,你尽管吩咐!”
林漠从后兜里掏出一个钱包扔过去,“老样子,这么长时间,我们几个人口味你都知道了。早去早回!gogogo!”
于蕾嘴角抽得跟翻了癫痫似的,敢怒不敢言:“……好,林队。”
叶念念看不惯了,打抱不平起来:“哇,你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女生——”
“行,那别买叶念念那——”
“欺负一个小女生怎么了!”叶念念这个弯不知道拐到了山路十八里外的小村庄里,义正言辞转向了于蕾:“蕾蕾,我那份,不要香肠!”
于蕾:“……”
呵,女人!
司世堂早发现高策这两天一直处于自己的世界了,坏笑了两声,取下锦旗直接往高策头上一盖:“哟,大姑娘,干嘛呢!忙着出嫁呢?”
高策也不知在干什么,没吱声,只低头不知忙着什么,手机一直振动,回复消息时双手连按跟打职业竞赛似的,除了手指头在动其他部位都是静止的。
一般来说每次司世堂有意无意逗高策时,对方都是傻啦吧唧说一通正经解释词,只是这回也不知是怎么了,一言不发。
连乔离都看出不对劲了,朝剩下几人使了个眼色,意思问:怎么回事?
司世堂一双桃花眼无论对着谁都是潋滟十足,用口型告诉他:“还能咋回事?谈恋爱呢!”
高策这时突然鬼魂附体一样,直愣愣站起身,把头上锦旗一掀,攥手里:“怎么了?哪来的锦旗,上面写什么……纵火犯?最近咱局子没放火的进来吧!头儿。”
众人:“……”
司世堂不可思议,质问他:“你究竟从哪开始断线的?从你今天早上一来不是打开电脑撸啊撸而是对着手机傻乐我就能感觉到不对劲了!连我的小迷妹送我的告白锦旗都不知道。”
“告白……锦旗?”高策瞪得眼睛都比平常大了好几倍,一脸真诚,不耻下问,“原来现在流行这个?”
这语气虔诚无比,几人都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