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伦敦
《每日晨报》报社
老杰克拿着乔纳斯·梅耶尔的新稿敲开了兰斯办公室的门。
“新稿子?”兰斯接过信,“他写稿速度挺快啊,这么快就来第三篇了,看来应该很缺钱吧。他的第二篇审完了吗?和第一篇相比怎么样?”
老杰克说:“昨天就看完了,第二篇比第一篇有进步,语法错误少了很多,内容相对更精彩,也更犀利。但是,梅耶尔先生来信说,他想把新写的这一篇先发表出来。”
兰斯从稿件中抬起头,眉头一皱:“这一篇?为什么?”
乔纳斯·梅耶尔在稿子里附带了一封说明,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堆理由,老杰克不敢一五一十都说出来,他知道兰斯的脾气没有他爸爸好,而且他刚从曼切斯特回来,正是疲惫的时候,更容易发怒,于是,他捡了一句最核心的理由——“他说第三篇比第二篇写的好。”
兰斯怔了一下:“这就是原因?那他知不知道明天我们就要出刊了,今天临时换稿会打乱我们的安排?很有可能会延迟发刊,会给我们造成多少损失,他知道吗?”
老杰克笑笑,不回答。
兰斯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桌子:“把第二篇拿给我看看,如果不像他说的第三篇比第二篇更好,这两篇都退稿。”
“那如果第三篇更好呢?”
“那就采用第三篇,第二篇退稿,并且罚一期不能上刊。”
老杰克张了张嘴,没说话,兰斯生气了。为报社供稿的作者都是按月拿钱,那基本上是一个月的生活费,罚一期的话,乔纳斯·梅耶尔就有一个月拿不到稿费了。只希望他不会穷到一个月没稿费就活不下去的地步吧。
【苏珊小姐最近很苦闷。她是米尔顿妓、院的头牌,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道她的大名,为了能见她一面,那些爱她的人不惜一掷千金,但最近她却没了生意,因为有传言说她患有一种看人一眼就能杀死人的怪病……】
“越来越……阴暗了。”兰斯手中的一把信纸丢在桌上,想了想,又补上一句,“还很怪异,不过,挺有趣的。”
老杰克这才松了口气:“第三篇?”
兰斯点了点头:“第二篇也不错,不过,第三篇更好。”
老杰克笑得跟自己受到夸奖似的:“我也这样认为。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真是有天赋的作者啊。”
“天赋么……”兰斯的视线停在了身后的书柜上,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这报社迟早会被卖掉,现在不过是在为报社加筹码而已,再有天赋又怎么样。
魏莱拿到了第二次稿费,比第一次多15先令,现在她手里有3英镑了!
自食其力的感觉真好。
魏莱把钱收好,又拿了1英镑给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各买了一顶帽子,衣帽店的老板说是从法兰西运来的,是巴黎最时兴的样式。
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高兴得眼含热泪,要不是魏莱拦着,贝茨小姐一定忍不住要戴着新帽子四处分享她的快乐。
魏莱当然不会告诉她们买帽子的钱真正从哪儿来的,只说是她从伦敦回来时,坎贝尔上校夫妇的馈赠,她一直留着没用。
贝茨小姐对她的说法深信不疑,从衣帽店出来,她就不停地感谢坎贝尔上校一家的慷慨。
“……我一直知道坎贝尔上校夫妇把简当做他们的亲女儿一样对待,对此我深信不疑,看他们把简培养得这么出色,我就更相信了,虽然简每次从伦敦回来只待很少的日子,但是我能感觉到坎贝尔上校夫妇在她身上花的心血,这世上很难再找到他们夫妻这么善良的人了……”
回到家,贝茨小姐安顿好贝茨夫人,两人小心翼翼地取下帽子,拿在手里轻轻抚摸,一点力也不敢使,像是怕一用力,就把帽子弄坏弄脏了似的。
“简,你在哪儿做什么?”贝茨小姐对站在卧室门口的魏莱招了招手,“过来喝杯热茶,今天天凉,我们在外面走了那么久,你别生病了,快来,唉,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是……”魏莱从身后拿出一封信,“坎贝尔上校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