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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2 / 2)


“直至那妇人也渴起血来,发觉人血利于修炼,还让她发现了我喝了兰若寺的份例。于是我与她约定好分食,都有利可图,而她不对春燕告密。不过那妇人现已经被你们的人砍死了,其余几株枯草化的人平日就藏着躲着暗中窥视,想来发觉危险后便去了春燕身边,叫她们知道了我被抓之事。”

姥姥说完,单青州皱皱眉头:“师傅,我越听越觉着锦瑟和春燕这名儿耳熟,只是具体想不大起来。不过就这老妖所说,叫锦瑟的和那春燕是天上的人,那被燕赤霞砍死的妇人消散时让我觉着熟悉的气息,便说得过去了。”

燕惊寒颔首,又问姥姥:“你可去过安乐窝,见过那锦瑟?”

姥姥说:“我本是不能去的,血瓶都是我包裹好了,再由枯草化的人送到春燕手里。不过,与我分食血的那个妇人,我曾央她趁送血瓶的时候带我去看过安乐窝。安乐窝在地府深处,阴气极盛,实在适合修炼,只是我没资格在那里留下。至于锦瑟娘娘,我未曾见过,只在春燕和那妇人口中听过些,所知甚少。”

燕惊寒:“所以你无法带路去往安乐窝?”

姥姥:“的确如此,我不知安乐窝具体所在,亦没有他法直接去到安乐窝。”

“你说那锦瑟要收养足额的冤魂,只靠你一妖和这二十多个鬼魂?”燕惊寒问,“可还有其他人助她行事?”

姥姥回答说:“据我所知是有的,此前与我同食的妇人曾说,她在送血瓶时见着了一些不同的瓶子,里面也是新鲜的人血,应该是其他人送去给安乐窝的。”

闻言,一众人皆面色不好。

燕赤霞以长剑撑地,愤愤说:“这缺德害人的事竟还不止这一处!那劳什子锦瑟春燕的,说是天上的人,只怕是往她们自己脸上添补金子罢了,这般下作妖邪,寻常鬼怪都做不来!”

单青州皱着眉头思索一番,突然脑中掠过了些许事。

他走到燕惊寒近身处,小声说:“师傅,我方才细细回想了下,那锦瑟似乎的确是东海薛侯送到王母身边的女儿,养了不少年了,王母对她颇有几分喜爱。不过谁不知道王母养了女儿无数,喜欢上心的也不少,锦瑟并不算突出的,我虽然无聊好闲事,却也记不住那么多人。对这锦瑟有几分印象,是因着我们离开前不久,那锦瑟惹了玉帝不悦被降罪闹得沸沸扬扬过小段时辰。”

“听说是因着锦瑟调戏初登仙班的一小仙君,招惹了那小仙君不快、告到了玉帝跟前,玉帝叫王母斥责了那锦瑟,却不见效果,玉帝正好不高兴,干脆降了旨贬了她。跟着就有传言说,锦瑟此前时常献媚接近那些长得好的仙君,还时不时下凡勾搭人间儿郎,越是不爱理她的就越喜欢……”

单青州说到这里,顿了顿,才接着说:“宋兄要真是叫锦瑟看上、抓去了安乐窝,怕是清白难保啊……这可怎么办才好!”

燕惊寒:“……”

单青州搓搓手,用与话里的担忧截然相反的些许兴奋语气说:“我模模糊糊记得有人说那锦瑟喜欢慢工出细活,人家不喜欢她,她便要把人磨得心甘情愿躺进温柔乡才罢休……宋兄才被抓走没多久,也应当暂且不会被蛊惑了去,指不定心心念念正等着我们去解救他呢,可不能耽搁。”

不得不说,单青州推测得八/九不离十,还挺准。

“只是这边女鬼们的事还得善后,为了不再多耽误一天日子,我与燕赤霞想在明日天亮前将女鬼们的尸骨都重新葬好。我腾不开手,且师傅您应当也不用我帮忙,不如您就独自辛苦一趟,将宋兄带回来?”单青州提议说。

燕惊寒凉凉看他一眼:“单青州。”

单青州顿时有些怂:“师傅您做什么突然喊我全名,我说的挺对的不是吗,没做什么错事啊……”

燕惊寒离开前只说:“这边的事处置妥当后,带着这老妖去安乐窝。”

单青州应下来,却总觉得他师傅话里的意思没这么简单……搓搓胳膊,单青州目送燕惊寒离开,然后转身对燕赤霞他们说:“我师傅去救宋兄啦,我们抓紧时间先埋尸骨立碑。”

……

被单青州操心清白难保的宋倏,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之后,醒来发现屋外还是漆黑一片。

按着自己最近的作息,宋倏猜测此时应该已经是白日了……果然这里不分昼夜,光看天色什么也看不出来。

到院子里打水洗了把脸,宋倏把自己拾掇整齐,然后坐在桌边百无聊赖的等。

昨夜春燕送他到这个院子,离开前说了今早会来问他的决定。

在这里,宋倏对时间流逝并没有太大概念,也不知道等了多久,才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

春燕提着两层的食盒来到桌前放下,紧跟着端出了上层的窝窝头和白粥,又端出了摆在食盒下层的白面包子、掺了肉末菜末的浓粥以及一盘新鲜水果加精致糕点。

从食盒上下层端出的碗碟各自摆在桌案两边,泾渭分明。

宋倏心里微微叹气,琢磨着这是叫他要做选择了啊……就不能好好吃完早饭,再来说这糟心的事吗?

果不其然,正如宋倏心中所料,春燕开口道:“日后宋公子的一日三餐都会如这般做成不同规格的两份。宋公子若是想通了、愿意与我们娘子鸳鸯成对,便吃这锦绣些的。宋公子若是犯傻,将我们娘子这般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如花美眷推拒在外,便只能讨些苦吃了。”

宋倏无奈,敢情这好坏都叫你们说了,你们娘子就是好,我选她那叫明智,不选就是犯蠢?

在春燕的瞪视中,宋倏端过窝窝头和白粥开始吃。

不说先前已经吃了几天干粮的对比,白粥和窝窝头其实本就不算什么“讨苦吃”,反正他自打穿过来后就没享受过少爷待遇,宋倏心想这多正常的早饭份例啊……虽然与桌上另一份早饭比起来要寒酸些,但显然啃窝窝头比卖/身来得容易。

阴曹地府,敌对阵营,能吃饱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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