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安不做声,他在这片黑暗之中,把自己隐形,宛如不存在一般。
除了后背传来的、难以抗拒、仅有的温暖,不能让人忽视。
不知道过去多久,祈安听到一声呼唤,“祈安。”
“喵~”
墨瑾泽轻轻放下那匹狼,开口道:“这条路的出口在狼族那座巡亭附近,我……”
“那我们走吧。”祈安说道,他回身揽住墨瑾泽的脖子,拉近墨瑾泽,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下,又重复了一遍,“我们走吧。”
很久之后,墨瑾泽回道:“……好。”
两人跪地三拜,拜别墨母,将这条路继续走下去。
祈安紧紧抓着墨瑾泽的手,“你身上的蛊毒?”
“巫娜已经给我解了,不碍事。”
“那就好。”
脚步声、呼吸声、心跳声都尽数被隐藏,没有说话声、没有光、没有尽头,一条黑暗中的漫长的道路。
就那么静悄悄的,又穿行了约三天时间,这条路走到了尽头。
尽头处是一扇木门,有三两只萤火虫在门口高高低低的飞。
连续赶了几天的路,不闻声不见物,突然看见会动的东西,几乎是本能的出手,两人几乎是同时出手,祈安略快于墨瑾泽,好险将墨瑾泽拦了下来,心道:这进步速度太快了,就差一点儿。
他说道:“徒弟,你能听到它们拍打翅膀的声音吗?”
这扇木门就是通道的尽头,但是木门内外却没有任何声音,依旧寂静。墨瑾泽收回掌,又安静了下来,一如这几日。
祈安问出那句话,本身也不是问墨瑾泽要答案的。他摸了摸墨瑾泽的头发,顺下几根来,略施小计,弄出一盏油灯来,两人借着这盏灯看清楚眼前这扇木门,木门上有纵横交错的术法痕迹,每一处交错的中心都有一只萤火虫在附近飞舞。
墨瑾泽还未看清完整的纹理,祈安就向他招手,示意他照做。就见照着这几只萤火虫的模样,有样学样的把自己变成了一只“萤火虫”,在几只萤火虫飞舞的地方转了几圈,祈安化回人形,同时示意墨瑾泽继续飞。
这几只幻化而出的萤火虫就是这处木门阵法的核心,负责巡逻和通风报信,一旦有一只死了或者木门被推开了,又或者是有人靠近门口通信给设禁制的人。
要破除禁制其实很简单又不惊动布禁制人,只要数清楚有几只萤火虫,全杀掉换上假的,再从门外推开门就可以。
这种小儿科的禁制,他当年不知道整坏多少个。
祈安伸出手化成猫爪,露出爪尖,这种幻化的萤火虫十分脆弱,很容易是,只要轻轻一戳。
刚才绕着阵法飞行,才数清楚,表面上只有三两只,实际上这扇木门处共有十八只,他戳一下,墨瑾泽就幻化出一只补上空位。戳一下补一只,虽然以前破过很多这种阵法,但是这一次莫名地吸引他的兴趣,祈安兴奋的好像发现了一片新鱼塘,里面满是他喜爱的鱼类一般。
可惜游戏时间不长,一共也就十八只萤火虫让他霍霍。霍霍完后,他顺着门缝飘到了门外,从门外打开了木门。
木门在一棵古树脚下,古树不知年岁几何,树干粗壮,枝叶繁茂,茂盛的叶子几乎将临近的巡亭遮盖。
祈安看着亭子上大笔挥就的两个字,拧起眉头,浑身散发着低气压。墨瑾泽从木门处爬出,感受到祈安的不对劲儿,立刻警戒,眼睛四处巡视。
此时正值傍晚,一轮硕大的圆月挂在半空,几乎要坠下来,月光几乎照亮整个山峰,包括巡亭。
从古树枝丫间透下来的光刀光剑影般散落在亭子以及亭子四周,能够让墨瑾泽清晰的看到巡亭那两个字。
墨瑾泽站在这座亭子下,仍旧能够感觉到一阵阵的心悸,这座亭子对他依旧有些影响,只是没之前那么重了。
四下宁静,偶有蝉鸣鸟叫传来,祈安拉着墨瑾泽的手从这个十分怪异的地方离开。
这里应该不是守卫巡防的重点区域,半天不见任何人影。祈安也不知道去哪儿,当下最重要的是弄清楚守卫巡防路线以及换班时间,根据布防重点找出魏巡所在。
只是四下无人,只好在山里漫无目的的行走。
走了可能半刻钟吧,视野里突然空旷起来,树木稀疏三五,倒是野草茂盛,偶尔有一两簇花丛点缀。
真的,不是一般的熟悉啊——
祈安拽了拽墨瑾泽的手指头,“你看这里,是不是很熟悉?”
祈安这是纯粹的没话找话,这里是墨瑾泽从小长大的家乡,纵使有些许变化,到底还是熟悉的。这话显得他有点蠢。
就在他暗自懊恼的时候,墨瑾泽终于开口了,说了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句话,“我记得,这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祈安愣住了,在他们以往的聊天中,虽然很少触及到“过去”这个话题,但是或多或少的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对彼此的过去还是比较了解的。
在祈安以往的认知里,墨瑾泽对他的第一次记忆应该是在他的小院子里,那是他第二次从牢笼中逃脱,误闯墨瑾泽的宅子,不幸魏巡那天刚好在那里……
“那个时候,我带妹妹们来这里钓鱼,总是感觉身后有一双眼睛看着我,我从那双眼睛里面感受不到恶意,以为是哪位朋友的恶作剧,只是每每回头都看不到任何身影。”
两人说着继续往前走去,没走多远就到了河边,河边有大石头,多年来被河水冲刷的油光水滑的,墨瑾泽拉着祈安的手,两人紧挨着坐在石头上面。
“来路上的那片梅花林,它让我看到许多幻觉,也有许多记忆。记忆里我回头看向身后时,身后有一只狸花猫,睁着大眼睛看着我。后来再想起真实回忆,那会儿在我身后的就是你吧,小师父。”
祈安懒散地靠在墨瑾泽身上,放心的把身旁这个人当成了靠垫。
“嗯,是我。你猜的没错,在我的记忆里,那次确实是我第一次看见你。即使是钓鱼这种有趣的事情,你也能把它做的背书一样无聊。”
墨瑾泽无声地笑了笑,钓鱼本就是文雅事,适合静思宁神。只有在猫的眼中,这才是好动有趣的游戏吧。
“祈安。”墨瑾泽轻声唤道。
“嗯?”
“许久没吃鱼了,你想不想吃?”
“现在?”听到鱼,祈安眼睛亮了亮。
“嗯。”墨瑾泽调整了一下坐姿,以便祈安靠着更舒服一些,“我们在山里走了这么半天,不见任何守卫,说明魏巡不在山里至少不在这河附近。这里暂时没有危险,我烤鱼给你吃。”
祈安吞了吞口水,闭上了眼睛,“不了,等干掉魏巡,这片河水还不都是我的?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在地下长廊里你也几天没休息了,抓紧睡一会儿。”
“那好吧,等天亮了,我们乔装去城里打探打探消息。”
“喵~”
简单打了个招呼后,祈安说睡就睡,睡着睡着就化回了猫形,瘫成一片。眼瞅着要从大石头上流下去了,被墨瑾泽一把捞起。
石头上睡着也不舒服,且目标明显。墨瑾泽背靠着石头坐在草丛里,将祈安抱进自己怀里,用衣服盖着,闭目养神。
养足了精神,才好和那个人正面交锋。
作者有话要说:铛铛铛~你的番外突然送达,新伙伴看完下一章完结章再看番外哦⊙?⊙!
_____番外《岁月静好》_____
一百年后。
江西善财镇是一个富庶的小镇,小镇常年居住人口能达到三万之多,往来商贾多喜欢来这里走货。
在善财镇的镇东,有一家名为安泽的小酒馆,贩卖自种自酿的酒,酒坛坛盖一揭,酒香飘出十里地。
酒馆老板听说是早年家道中落,四处游历,五年前来这里定居后才安定下来,是个特别善良的读书人,还是特殊的吸猫体质,酒馆里养了十几只猫就算了,整个小镇所有的猫没事也都喜欢往这里跑。
但凡新酒出了,猫跑的可比人快多了。
不过大部分时候,猫们也是抢不到酒尝一口鲜的,老板养的十几只猫里有一只黄狸花猫,性格格外霸道又格外粘人。
这只猫听老板说,名字叫祈安,每每出现,不是在老板的肩膀上,就是在老板怀里,更有一次踩在老板头顶,简直无法无天。
有人说让老板教训教训这只猫,不然要上天了怎么办?
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猫仿佛要干架的表情吓退,老板这时就会宠溺地抱起这只名字叫祈安的猫,温柔地哄,温柔地劝,直到消气。
好好的主人和宠物,就这么调了个。
张太富是第一次来这个小镇,在同为商人的朋友的推荐下,在小镇东边的一家的酒店下榻,第二天一大早,闻着一道沁人心脾的酒香醒了过来。
打开窗户,本想看看是谁家酒馆出摊了,却看见惊奇的一幕。
放眼看去,街道上、屋顶上全是三五成群的猫,还有拖家带口的,一只大猫身后跟着三五只模样十分相似的小猫,这些猫们无一例外,全部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张太富叫醒儿子,两人匆忙穿上衣服就下楼跟着猫们一起往那个方向去,一路上还看到不少人,书生、商人、谁家的仆人这些也就算了,居然还有穿着官服的,大家都朝着一个方向去。
这就更让父子俩惊奇了。
一路过去,一家名为安泽的小酒馆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酒馆不大,甚至可以说非常小。
在酒馆门前,堵着最先赶过来的猫猫们,猫之后才是人群,张太富个子矮,隐没在了人群里,但是他儿子个子高啊,让儿子看实时转播给他。
大开的酒馆门内,有两道人影正在忙来忙去,其中一道背上扒着一直特别肥硕的大胖猫。
人群中有人讨论,“不是祈安啊,幸好幸好,上次祈安看我的眼神,吓得我好几天没睡好觉。”
“祈安猫那是正常身材,还有肌肉,但是你们看看这猫,一看就是营养过剩,应该是祈安的弟弟祈胖,上个月我去地里的时候看到这猫,都快走不动道了。”
“胖是福啊,这猫一看就很幸福。”
“幸福个鬼,胖成这样,很容易生病的,主人要是真对它上心,就应该给它减减肥。”
屋内,那个年轻人,手伸到背后把猫扒了下来,这时才看到猫脖子上是有绳子的,另一头绑在年轻人的胳膊上,绳子很短,基本上年轻人走两步,猫就得跟着走一步,短短一会儿功夫,猫就被溜得气喘吁吁。
店门口摆放着一张椅子,椅子上躺着一只怀孕的母猫,正懒洋洋地打盹。
堵在门口的猫们居然没有上前抢地盘的,也没有试图闯进屋内的。
很快,溜猫的年轻人一手抱着一个大箱子,另一手提着一个巨大的食桶走了出来,猫们自动让出一块位置。
年轻人从箱子里拿出一个猫碗放在地上,再舀一勺食物到碗里,叫一个名字,被点到名的猫就会兴奋的上前,凑到那个猫碗里开始狂吃。
大概是吃饭的样子太过投入,张太富居然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用力嗅了嗅,有点酒酿鱼的味道,好想尝上一口。
门前地方不够,随着年轻人一声令下,没吃上饭的猫们自发自觉地叼起猫碗跟着年轻走到别处空地,等待投喂。
身侧一个人感叹道:“即使看了几十上百次,每每看到还是忍不住感叹,这些猫都成精了吧。”
张太富又瞅了一眼被迫跟在年轻人身后的胖猫,那胖猫几次试图偷吃,都年轻人逮到了,没有一次成功,索性赖皮似的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年轻人踹了她一脚,胖猫才不情不愿地爬起来,继续跟在年轻人身后,等不了多久又开始试图偷吃。
张太富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想了想,如果他减肥能有小胖子偷吃的毅力,现在一定是商人里的第一美男了。
这时,人群又躁动了,在酒馆门口,另一个年轻人抱着一大坛子酒毫不费力地走出了酒馆。据旁边的人说这位就是这家酒馆的老板了。
张太富踮起脚目测了一下身高,好家伙,这得有六尺高吧。
老板看了一眼人群,又从屋里搬出来一个酒坛子,又抱出一个和刚才那个年轻人抱着的差不多的大箱子,这是要干什么?
“新品种的小麦酒已经可以喝了,邀请各位邻里一起品尝这第一批酒,这几年承蒙大家照顾,不胜感激。”
张太富睁大眼睛,随着人群的动作自发排了队,队伍里的人们挨个上前领酒品尝。
再有三个人就轮到他的时候,老板突然不放酒了,张太富急的都开始揪他儿子的衣服了,他肚子里的酒虫快要造.反了,这喝不上咋办?能买不?多少钱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