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少君坐在树荫里,鼻端嗅到浓烈的香气,本来只是微微觉得饿的肚子,一下子咕咕叫起来,正在他快要坐不住的时候,林妙音端着蛋炒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凌少君一看到蛋炒饭,大失所望:“这是什么?”
“蛋炒饭。”
“我当然知道是蛋炒饭,你怎么让我吃这玩意儿?”少年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嫌弃。
“蛋炒饭怎么了?你还瞧不起蛋炒饭是吧?我告诉你,我炒的蛋炒饭是人间美味,就算是皇帝想吃,还吃不着呢。”林妙音对自己的厨艺一向有信心,她可是尽得林漠的真传,就连萧承煜这般嘴刁,也挑不出毛病。
林妙音将蛋炒饭搁在少年的面前,递给他一双筷子:“爱吃不吃,厨房就这个能吃。”
凌少君接了筷子,半天没动。
林妙音饿得两眼发昏,懒得搭理他,这种公子哥儿最难伺候了,她才不想费劲哄呢,不吃最好,不吃她吃。
凌少君见林妙音吃得有滋有味,犹豫了半晌,终究是嫌弃败给了饥饿,拿起筷子,扒了两口。这两口一下肚后,少年眼底放光,扒饭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
林妙音见他这副反应,不由得失笑。当初在桃花谷时,萧承煜也嫌弃饭食粗陋,被她强压着喂了一口,照样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个贵族公子,就是欠收拾,饿一顿就知道什么是好的了。
凌少君狼吞虎咽地吃了大半碗,忽然动作一顿,用筷子从饭粒中挑出一块碎蛋壳,疑惑道:“这是……”
“给你加料的,不吃算了。”林妙音飞快地用筷子一夹,碎蛋壳不见了踪影。
凌少君:“……”
直到二人都将碗底的蛋炒饭吃完,林妙音把厨房收拾了一遍,主人家都还未回来。林妙音还有事做,不能赖在这里不走,便扶着凌少君离开。
二人还算走运,走了一段路,见前方有一座废弃的土地庙。
林妙音扶着凌少君,进了土地庙,她随意将地上收拾了一下,铺了点干草,扶着少年坐下。
凌少君抬起眼睛看她:“你打算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
“我有事去一趟镇上,回来给你带药。”
凌少君听闻“回来”二字,心下稍宽。
林妙音丢下凌少君,离开了土地庙,她往回走了一段路,被她丢在半路的那匹马有几分灵性,竟自己跟了上来。
她牵着马朝着镇子上走去。
距离盛京最近的镇子,似乎也沾上了盛京的繁华,远远就听到喧嚣声不绝于耳。林妙音将马系在树下,走上长街,一家一家的商铺看过去。
萧承煜说的那家当铺,就开在这个镇子上,走了两条街,林妙音眼前一亮,只见前方旗帜招展,一个醒目的“當”字映入眼底。
她四下张望了一遍,人流如织,一切都很正常,便抬步进了当铺。
“姑娘,可是要当点什么?”当铺老板热情地招呼着。
林妙音取下脖子上的狼牙,搁在柜子上:“老板看看此物能值多少钱?”
当铺老板眼神微微一变:“姑娘稍等。”
老板掀开帘子,入了内室,片刻后,捧着一封信走了出来,他将信交给林妙音:“姑娘,给。此信事关重大,还请姑娘妥善处理。”
林妙音颔首,接了信,取回狼牙,重新挂回脖子上。
她将信揣进袖子里,走出了当铺,去了一趟药铺和包子铺。买好药和包子后,林妙音又买了几根蜡烛和火折子。
带着这些东西,她离开了镇子,走到系马的地方,见四下无人,才敢将信封打开,匆匆浏览了一遍信上的内容。
看完了信,她想起当铺老板所言,将信笺撕得粉碎,尽数投入河中,这才拎着包子和药,翻身上马,回了之前的土地庙。
她原可以一走了之,但她必须回去,她此番顺利逃出,是将计就计,借了祁言的东风,在萧承煜的眼中,她是被劫走的,若是她想要不被萧承煜怀疑,再回到萧承煜的身边,就只有借一借凌少君的身份了。
凌少君的身份非同凡响。
普通的公子哥儿,仅凭着一面令牌,就可畅通无阻地出城,屈指可数。况且被杀手杀死的那名小厮嗓音尖细,下巴不生胡须,有意无意还会翘兰花指,根本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阉人。
少年自名为凌少君,凌和少君,再加上那名阉人,很难不让林妙音想到,萧承煜和谢飞鸾口中常常提起的小皇帝容凌。
祁言效忠容凌,她是萧承煜的软肋,真正要抓她的那个人,是容凌。萧承煜查了这么久,应该也查到一些蛛丝马迹了,他一向多疑,再被情爱蒙蔽了双眼,也该起疑了,所以,她必须回到容凌身边,再恰到好处的被萧承煜“救”回去,这样才能打消萧承煜的疑虑。
破败的土地庙内,容凌正倚着柱子打盹,听见屋外的马蹄声,他猛地睁开眼睛,眼底划过一丝凌厉之色。
过了一会儿,林妙音从屋外走了进来,将手中的包子和药丢给容凌:“给你的。”
容凌接了包子和药,唇角不自在地抿了一下:“你就是为了给我买这个才去镇上的?”
林妙音点头,拿出买回来的蜡烛和火折子。天色已暗,土地庙内黑了下来,站在这个位置,几乎看不清对方的脸。
她吹燃火折子,将蜡烛点上,放在石台上。
橘黄色的烛光亮起,映出林妙音的眉眼,烛光镀上她的眉眼,添上几分暖色。
林妙音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你身上的伤要紧。”
容凌一阵沉默。他身上的伤已经上过药了,他料定此行会有危险,早已将伤药备好,藏于腰间垂挂着的锦囊内。
林妙音满脸疲惫之色,说完这句话,倚着石台,双眼阖起,静静地睡了过去。
容凌打开袋子,拿出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又吐了出来。这包子的口味一点也不及林妙音的那碗蛋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