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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英雄救美?(2 / 2)


逆鳞,触之即亡。

软肋,触之即伤。

看似差不多的话,主角不同,意思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反正自从知道了对方的谋算后,殷祈就打定了主意逃跑,真跑不了,也得想办法给二姐送信,让她拦住大哥,让他别冲动。

除此之外,殷祈不知道还能信任谁,哪怕最高位置上的那个人是他爹,他都不敢把希望都寄托在对方身上——他只有一个爹,但他爹可有足足15个子女。

孩子多了,有时候就不那么值钱了。

最初的计划还算顺利,殷祈趁他们遭遇怪兽的时候,打晕守卫逃了出来。出于好心,他还拽上了自己的难友,一个看上去不过13、4岁的少年。

结果没料到,那帮劫匪太不顶用,那么快就被怪兽干掉了。而且他们还在自己被干掉之前,摔碎了从怪兽巢里偷出来的一颗蛋,直接导致怪兽发疯,把视线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当成了敌人。

要不是他拽着少年爬上了那块大岩石,怕是等不到有人来救,就已经凉透了。还好,他们运气不错,竟然真有人路过那个偏僻的地方,还骑着一头如此迅捷的坐骑,带着他们逃离了险境。

只是……死死拽着绳子的殷祈抬头,悄悄看向上面一脸严肃坐在椅子上的夏小如,觉得有点怪怪的……故事传说里都是英雄救美,他今天却完全颠倒过来了……

不过他长得也挺英俊的,把“英雄救美”的“美”,解释成“美青年”的意思,也说得过去。至于英雄嘛,谁又规定只有男人才是英雄,女人也完全可以啊,所以故事传说套用在现在的情况,完全说得通,一点儿毛病也没有。

……

夏小如是不知道殷祈在想什么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救下来的两个人到底是谁。看到他们被困的时候,她根本就没多想,完全是脑子一热,就直接驱使蜥蜴冲上去,让他们跳进了鞍鞯两旁的口袋里,然后掉头就往旅店方向跑。

别管怪兽多厉害,只要跑到旅店就赢了,按照自然界的规律,那么大的重量,就算跑得快,也没理由能坚持很久的。

夏小如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所以才在告诉蜥蜴回家后,心无旁骛只盯着前方,生怕出现拦路的。至于后面那个“dundundun”追着他们的大家伙,她相信对方坚持不了太久,不足为虑。

事实也真是这样,怪兽大约追了他们20分钟,喘气声就越来越粗重,步伐也渐渐慢了下来,眼见着仇人越走越远,只能不甘心地发出一声声的嚎叫,却再也追不动了。

夏小如不敢懈怠,依旧让蜥蜴保持最快的速度继续往旅店跑,直到离开这个地图块儿,回到了迷雾之中后,她才松了缰绳,让蜥蜴放慢速度,让在袋子里被高速运动折腾得七荤八素的两个人喘口气。

迷雾中只要不是用引路火把点亮地图,是不会遇到危险的,所有的怪兽都会蛰伏起来,哪怕你走到了它的巢穴前,只要不进去,它们都不会离开半步的。

这也是夏小如能放心地底蜥蜴自己找路的原因之一,作为系统出品的适应地底迷宫生活的物种,它是会自动规避危险的。而且作为和人类不同的物种,它有独特的看路方式,迷雾在它的眼里不一定是迷雾,说不好人家什么都能看清。

“呕!呕……”趴在袋子边上干呕了几声,又停了一会儿,殷祈觉得自己好多了,于是整了整衣服,抬起头,一本正经跟夏小如攀谈:“非常感谢阁下的援手,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能有幸知道阁下的姓名和住所吗?等回去后,禀明父亲和兄长,一定登门道谢。”

夏小如侧头看了看殷祈,收起了所有的挡板,任由微风吹拂面颊,惬意地眯起了眼睛,懒洋洋开口回答。

“夏小如,也可以叫我店主或者老板,我是开旅店的,现在带你们去的地方就是。”

旅店虽然没开业,但招待两个客人还是可以的吧?大不了优惠他们一天房钱,或者让他们在大厅打地铺喽。

夏小如没打算救人不留名,虽然有很大把握,但她毕竟还是冒险了,收点报酬什么的一点都不过分。她又不会狮子大开口,要一些别人承受不了的财物,只让他们回去后帮自己多宣传宣传旅店,总没问题吧?

她的店啊,现阶段还是缺客人啊。

殷祈不知夏小如所想,倒是对能去她开的店松了口气,只要到了落脚点,再想办法联系大哥,就不会让他担心了。至于自己,反正也没有正式职务,在哪里待着都行,等遇到熟悉靠谱的佣兵团,雇他们送自己回去就行了。

想好了后续要做的事,殷祈一下子也轻松下来,这才后知后觉想到一个问题,他好像很久都没听到那个叫贝鲁的少年所发出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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