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忆起这些年的峥嵘岁月,黄门关初识凌安之的时候,他是坏坏的戎马轻裘的少年将军;后来以身许国,打下了大楚江山西北的两壁屏障;功高盖主被忌惮构陷,经历了那样的坎坷折磨;之后为国奋起,又走上了空前绝后的逐鹿道路。
——她的三哥十年来万水千山走遍,可唇角眉梢的笑依旧如故,初心未变。
凌安之一看她这样,就知道她在胡思乱想,嘻嘻一笑,在怀里掏出一个三寸见方的盒子:“打开看看。”
打开一看,却是长长细细的一条腰链,上边点缀着十几块五颜六色的小石头。
一到送礼的时候凌安之就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媳妇太有钱了,他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拿得出手东西:“我每到一处,趁着收战利品找到一些好的石头,有时间的时候抽空打磨一下,你看,”
他指着腰链上的各色宝石翡翠:“这个白色的小龙用的是天南的羊脂玉,棕色带着红盖头的小葫芦是青海的鸡血石,绿色的花生用的是翡翠,纯红色的小辣椒用的是河南的南红,这个游动的小黄鱼儿嘛,是用黄金做的,眼睛点缀的是夏吾的蓝宝石。”
这种小玩意儿不好打磨,一不小心就弄坏成了废料,是花了多大的功夫,余情又感动又心疼,轻捶了他一小下:“这对情儿来说,是无价之宝;三哥起兵以来,几乎一个整宿的觉都没睡过,你有时间休息一会嘛,打磨它做什么?”
万里江山都要打下来送给他们家当聘礼了,还在琢磨这些小玩意儿。
凌安之深情款款:“情儿也是我的无价之宝,我打磨它嘛,想让情儿戴着它给我看看。”
余情轻盈的往自己腰上比划,转圈笑道:“这有何难?”
他色心是永恒的,墨绿色的眸子一转,声音压得底底的探手摸余情的眼梢,那含情目好像在发出邀请,说来亲亲我阿,来摸摸我阿,凌安之全身都麻了:“三哥是说,只戴着它,给夫君看看。”
余情现在已经学会了诱惑,她眉眼含羞,声音中带着十五分春色:“这…有何难?”
临时帐篷分为里外三进,内里用屏风隔断着,余情转过去才看到,原来第二进屏风后已经摆了一个极大的浴桶,热汤上浮满了牡丹月季花瓣,散发着阵阵清香,凌安之贴在她耳后,手已经蜿蜒移在了她的腰封上:“知道为什么外间的花里没有芙蓉吗?”
余情觉得从耳根一直红到了颈间,看凌安之眉间邪挑:“芙蓉长在水里,需要似水柔情滋养才好。”
凌安之坏笑:“我一会就要好好看看滋润一下出水的芙蓉。”
余情和凌安之在一起多年之后终于明白了,风流撩人的凌安之对心爱的人还是个色猴,条件允许,估计能专心做这事一天也不起来,正因为如此,他在军中才律己严格,绝对不允许因个人私欲而延误军情。
今天把余情带出来,凌安之馋了够呛,弄得满地是水,担心余情受凉,又草草擦干了水迹转战到第三进屏风后的床上去了。
卷于乱世,情爱和命运一样,波澜起伏。他饕餮,每一次闭眸亲吻和四目相对着缠绵都那般执着;她温情,无限风光在险峰,不仅在人前,人后亦然,因为时间紧凑,所以只有彼此的时刻亲密更显弥足珍贵,无论翻云覆雨如何变迁,契合从未变过。
我要你周身上下,全刻上我凌安之的名字。
月上中天,余情眼角眉梢,全是餍足,她在黑暗中抚摸着凌安之湿漉漉刀裁一样的鬓角:“夫君,你出汗了。”
凌安之追咬她的手腕:“你猜夫君什么时候最认真?”
余情笑:“凌大帅排兵布阵的时候最认真。”
凌安之手臂长,自床边捞起湿毛巾,轻轻擦拭余情身上欢喜过后的痕迹,邪笑着暗示:“夫君这算不算情根深种了?”
看余情一瞬间脸色变红,他又正经了起来:“除了打仗的时候最认真,剩下的就是——”
小黄鱼儿迷迷糊糊的,神游太虚,听她夫君慢慢说道:“缠绵爱你的时候最认真。”
凌安之白认真了,因为余情好像又走神了,不太认真:“三哥,宇文庭的弟弟就在城中,宇文庭不会和他弟弟刀兵相见吧?”
大帅把毛巾往水盆里一扔,将余情按在了自己胸膛上,不满的哼哼道:“情儿,你是个不负责任的小狐狸,三哥有没有说过,事后要精神安慰一下出力的夫君?”
“哈,”余情听到夫君不满,马上用小爪子给凌安之按肩膀:“夫君是大狐狸,情场战场场场得意。”
凌安之可不是好糊弄的,翻身将她压在身下,摸着她的腰链一寸寸的咬着她的耳朵和颈项坏笑:“既能进入胡思乱想的贤者时间,还有力气溜须拍马,看来还是没被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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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庭当然不想和他弟弟刀兵相见,他想着把弟弟招安出来,趁着城内鱼龙混杂,冒死在细作的帮助下,和弟弟宇文载光在郊外的城隍庙里见了一面。
他去之前,先去请示不明原因身心愉悦刚回到中军帐的凌安之:“大帅,我想进城去劝降我弟弟。”
凌安之穿着护心甲,摇头道:“那天你看不到宇文载光,不过你弟弟已经在千里眼中看到你了,还是向我们开了炮,他是忠君思想泡进了骨头里的人,你去不一定有好果子吃。”
宇文庭也有些迟疑:“大帅,如果我约他到城外见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