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文学
  1. 美剧文学
  2. 耽美小说
  3. 穿成七零福宝小能手
  4. 80、想看热闹,没门
设置

80、想看热闹,没门(2 / 2)


大剧院的工作人员也是和肖静怡一伙儿,就等着看自己出丑呢,放的音乐居然是舞剧里练兵的那一段。这一段音乐明快激昂,舞者的动作很多很快很繁杂,难度是全舞剧里最高的一段。

沈月闭目深呼吸,自己还都没有开始,就听到了身后那毫不掩饰的嘲笑奚落声。这嘲笑声是沈月的兴奋剂,却是刺进林京墨心口的刀。他满脑子都是接下来沈月在舞台上摔倒,自己要怎么快速的去扶起她,安慰她才不伤害她。而相比他的担心,远志就是双眼期待的看着姑姑,等着姑姑白天鹅一样的一飞冲天。

沈月忽的睁开眼,身体一提,双脚就轻松的立起来,身体绷成一条直线,脚心更绷起好像拉满的弓一样有力,支撑整个身体稳稳的站着。这一个最基本的站姿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直接就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沈月当然不会只是站姿,她稍微用脚趾头调整一下脚尖处不得劲儿的棉花,就随着那欢快激昂的音乐动起来。绷膝盖,一字马,小跑,大跑跳跃,在空中劈叉的高难度绝对都是专业水平。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时候,沈月开始了芭蕾舞最考验人技术的旋转。

一圈,两圈,三圈,从慢到快,最后随着音乐好像陀螺一样转了足有几十圈的沈月才猛地一个收身,稳稳的站在舞台中央。脖子高高扬起,真的就好像优美的白天鹅。

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响起清脆响亮的鼓掌声,是远志的一个人的鼓掌。

远志随即跑向舞台,笑得满脸灿烂和得意:“我就说姑姑是最棒的,说看一遍会跳就跳的这么好,姑姑果然好像白天鹅一样优美轻灵!”

沈月从远志手里拿过外套穿上:“穿着毛衣毛裤笨的很,哪里轻灵的好像天鹅,明明就是一只胖胖的大鹅。”

“姑姑才不是胖胖的大鹅,就是天鹅。她们都长着眼睛看着呢。”远志固执坚持的道。

沈月又拿过斜挂包,见灰灰露出一个小脑袋在挂包口上趴着张望,便伸手将灰灰抱出来戳戳它的脑门,戏弄的道:“小灰灰,你知道么?信任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尊重,友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和善良。可惜啊,就是有人不懂。”

小灰灰发出咕咕的叫声,还连连点头。然后手脚并用的爬到沈月的肩膀上坐着,双爪环起来,用不屑的小眼睛看一圈周围的人,意思很明显,我的主人在说你们呢。

林京墨的眼底写满震惊和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羞愧。而剩下那些人的脸从青到白再到红黑,就好像调色盘一样难看。

沈月去换上自己的鞋,和远志一起离开后台。远志见姑姑不招呼师傅,就回头问一声:“师傅,你不回么?”

“回。”林京墨应一声,后面跟上。

一路上沈月和远志在前面,林京墨始终跟在后面。沈月快走他就快走,沈月慢走他就慢走,始终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不和他们并肩。

沈月知道林京墨是不相信自己后被打脸了面子挂不住,她也不主动找他说话,就小声问远志:“远志,你管那个妖精女人是直呼其名还是叫姨啊。”

远志眉头皱起老深:“我为什么叫她姨?当然是对她直呼其名。”

“所以她的名字是?”

“肖静怡啊,肖邦的肖,静悄悄的静,怡然自得的怡。”

沈月伸手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我好蠢啊,居然一直以为你叫她小静姨。小很多的小,静悄悄的静,姨娘的!”

远志眉头皱起:“肖静怡,小静姨?居然是一模一样的发音这也太巧了,怪不姑姑你会听错。但我不喜欢那女人,才不会管她叫姨。”

沈月回头看看后面的大尾巴,又小声问:“那肖静怡不是你师傅的女朋友?”

“当然不是了,肖静怡是经常来找我师傅,但是我师傅都不怎么理她。但肖静怡的父亲和林爷爷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所以不理又不行的那种。”

“是这样么?但我……我看见肖静怡送你师傅东西,你师傅还一点没有推辞的收下了!”沈月惊讶后,又很小声的道。

远志狐疑问:“姑姑怎么知道肖静怡送我师傅东西了?姑姑看见了?”

“对啊,我看见了。就昨天,肖静怡在门口给了你师傅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黄色毛线编织的东西,可能是围脖或是毛衣之类的东西吧。”沈月说起这个还觉得酸酸的。

“袋子是黑色的?”

“对啊,黑色的袋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十几米后跟着的师傅,忽的凑到沈月耳边小声道:“姑姑你误会我师傅了,那个黑色袋子里装的东西是我师傅祝贺你考上北大,准备送你的礼物。”

“怎么会!”沈月完全想不到远志会说这个:“我亲眼看到那是肖静怡给你师傅的!”

远志笑着道:“肖静怡一个亲戚的亲戚在外事办,能弄到好看的港货。师傅就厚着脸皮托肖静怡的亲戚从港外买东西。估计是肖静怡的亲戚没空送来,肖静怡就送来了吧。昨天晚上姑姑回房间,我见师父拿着黑色的袋子,那袋子上写了一个“港”字,就知道是送给姑姑的东西到了。”

“……”沈月仔细想想,好像昨天看见那个黑袋子上的确露出的半个字,是个三点水。

“姑姑,还有你房间的那些家具,都是师傅这两年给别人看病自己攒下钱买的。师傅平时去理发店剪头八毛钱都不舍得,但是给你买那些家具花了一百多呢,师傅眼睛都没眨一下!”

沈月彻底愣了,懵了,更惊了。原来自己误会了林京墨!原来肖静怡根本就不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原来他根本就没有将自己当成是肖静怡的替代品。原来他背着自己做了这这么多,可自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气他。

“远志你先自己回家。”沈月推了远志一把。

远志都是十四岁的大孩子了,自然知道姑姑想什么,就了然的点头小声道:“嗯嗯,那我先回去了,姑姑和师傅好好聊聊。”

远志撒开腿就跑了,沈月想着站在原处等林京墨挺尴尬的,就装着脚疼的往地上一坐。反正这时候的街上也没有路灯,周围乌漆麻黑的,还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林京墨根本就看不到自己怎么坐地上的。

林京墨正跟着呢,隐约的见沈月坐地上了,顿时什么别扭都忘了,几步跑上前蹲下问:“怎么了?”

沈月捂着脚,声音娇气的哼哼:“可能是跳舞鞋不合脚,逞能之后脚疼的厉害。”

“现在知道是逞能了?早想什么去了。”林京墨伸手去摸沈月的脚踝,她的脚踝伤过,很怕是旧伤复发了。但是摸完之后松口气,不是旧伤。“远志呢?”

“远志见我脚疼,就跑回去拿跌打酒了。”沈月说着瞎话。

林京墨不疑有他,二话不说的扶起沈月就背到自己的后背上。沈月双手圈住林京墨的脖子,露出诡计得逞的小得意。

“我很重吧。”

“不重,很轻。”

“京墨哥哥,你上一次背我还是我们在山上遇到野猪逃跑的时候,那时候我不小心崴到脚,让你丢下我你也不丢下,还背着我一起跑。”

“我那时候要是丢下你,就算偷生活下来也会内疚一辈子。”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八年了。那时候的一切就好像是做梦一样。”沈月趴在林京墨的后背上,曾经少年清瘦的肩膀现在都变得结实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林京墨嘴上说时间过得快,其实一点都不觉得时间过得快。他八年前就盼着这个小姑娘长大,一天一天盼着。现在她终于长成大姑娘的模样,但还要过两年才成年。

只是,他们这算是和好了么?林京墨偷偷的想。

月亮在两个人的身后,林京墨看到两个人的影子被月光拉起老长,沈月在他后背上就是一个隆起,好像骆驼后背上的生命供给驼峰。好像他们本就是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走过无数次的街道,林京墨希望它没有尽头。就这样背着自己的生命驼峰一直走下去,永远走下去。但外面很冷,她的脚还疼着。

林京墨背着沈月进门,在客厅坐着织毛裤的王桂英惊慌的小跑过来:“这是咋滴了?怎么还背着回来了?”

“娘,我没事,就是脚有点疼,京墨哥哥非要背着我。”沈月笑嘻嘻的说着就要从林京墨的后背上跳下来。

“别动。”林京墨双手圈着沈月的大腿用力往上托了托:“阿姨,月月的脚扭了,我背她上楼了。”

林茂之从药房出来,正好听说沈月的脚扭了,就赶紧走过来:“月月的脚扭了啊,放沙发上我看看。”

“不用,我会看。”林京墨说着话就往楼上走。

林茂之又热心的喊一嗓子:“药油,药油在药房里。”

“我房间有药油。”林京墨说这话的时候都走到楼上了。

王桂英纳闷:“奇怪,月月和远志一起出去的,回来却是和京墨一起回来。京墨什么时候出去的你知道么?”

林茂之神秘的小声道:“我当然知道,月月和远志前脚刚走,京墨就来问我月月去剧院的票是什么座位。我猜京墨就是也去剧院看演出了。”

王桂英也压低声音:“这俩孩子以前多好啊,可自从京墨两年前要离开的时候,他们就奇奇怪怪的。现在看他们和好,真好啊。”

“那时候两个孩子要分开,从此一个城里一个乡下的,以为会永远再见不到,奇奇怪怪也是正常。我们那时候也奇奇怪怪的你都忘了?”

林茂之回想起两年前自己做的疯狂的事,还忍不住窃喜的津津乐道。这两年他没有一次后悔年过半百还去寻了自己的第二春。他和木晚樱一起生活,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而和王桂英一起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材米油盐。

神仙眷侣也好,但材米油盐更有滋味。自从王桂英来到家里,餐桌上一天三顿换着样儿的往上端,吃的他都胖了十几斤,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再不是瘦瘦弯腰的小老头模样。在乡下十年落下老寒腿的毛病,刚一入冷,王桂英就给他换上新棉花续上的厚实棉裤,这两年冬天腿都没疼。

老了老了,有个疼冷暖的知心人,林茂之不知道多满足。

瞧着王桂英笑着骂他一句老东西,他还乐够呛:“好了,不织了,当心你的眼睛。开春才穿的毛裤你现在着什么急。孩子都回来了,我们也该去休息了。”

楼下熄灯了,铁球也洗完脚睡觉了。

沈月坐在林京墨的床上四处打量。她都来半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进林京墨的房间。

房间挺宽敞的,摆设简单。一床,一衣柜,一书桌,一书架,都是很旧的家具。窗帘也是几年前的花色,深蓝色都洗成了浅蓝色。被子是老粗布,摸着粗糙的很,跟沈月房间床上铺的纯棉斜纹布料可是差的很远。

“京墨哥哥,你这些家具还有被褥都很旧了,怎么不换新的啊。”沈月故意问。

“这些都还能用,没有必要换新的。”

林京墨脱了沈月的鞋子和袜子,见她两只脚的脚趾头都发紫了,心疼的去柜里拿出药油给沈月的脚做按摩,着急之下都忘了关柜门。

沈月没想到这一双脚还真是娇气,不过是跳了一会儿舞就成这样了。跳的时候是有一点不舒服,就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想来是这双脚从没有用脚趾头站立过,冷不丁来这么一下子就不适应了。

让脚趾头的紫色来的更猛烈些吧,这样林京墨就不会怀疑自己摔倒是说谎话了。

“我那屋的一切都是新的,花了京墨哥哥不少钱吧。”沈月又故意问。

林京墨给沈月擦药油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你那屋以前是我母亲的画室,空的,什么家具都没有,所以就添了新的。也没花多少钱。”

“都花了一百多还没花多少钱?”沈月直接拆穿林京墨的假话:“远志都跟我说了,你这两年连理发的钱都不舍得花,却花一百多给我那屋布置。”

林京墨手上的动作一僵,不小心弄疼了沈月,慌乱的赶紧撒手,又不小心撞倒了药油。一向持稳冷静的林京墨鲜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候,整个人尴尬的站起身无法自处。

“京墨哥哥,两年前以为你回城我们就是再也见不到了,才对你说了那样幼稚的话。以为你不会再对我好了呢,可是你刚刚背我一路回来,我才知道你还像以前对我一样好。”

“……”林京墨满脸涨红。

沈月见林京墨绷紧了脸不吭声,又看见敞开的柜子里有昨天那个装着东西的黑袋子,就自顾的过去将那个黑袋子拿出来,在林京墨的目瞪口呆中将袋子里嫩黄色的针织围脖、帽子和手套都拿出来。

嫩黄色的围脖两边是红色毛线织的两只很可爱的黑眼睛小猫儿。帽子顶部有一个大大的红色毛线球。手套是四个手指头不分开的那种一巴掌手套,两只手套用一条毛线带子连着,手背上也各织了一只红色黑眼珠的小猫儿。围脖围到脖子上,帽子戴上,手套也挂在脖子上戴上,在林京墨的跟前嘚瑟一下:“好看么?”

僵着的林京墨看到沈月将自己珍藏的东西都武装到身上,别提多可爱好看,下意识道:“好看。”

这一套帽子围脖手套是外面捎回来的,质地柔软,图案精巧,样式还新颖。林京墨去图书馆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戴了一套这样的觉得很好看。想着自己的月月若是戴上一定更可爱。多方打听,最终才经过肖静怡买回来了。

买回来的过程艰难,还花了不少钱,但此刻看到月月戴着美美的,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京墨哥哥,这么好看的帽子围脖你藏起来干嘛啊?”沈月爱不释手的抬手亲亲手背上的小猫儿,又故作惊慌的问:“京墨哥哥你藏着这些是要送人的吧?那我戴了一下下你不介意吧。”

林京墨忙摇头,半晌才说出一句话:“就是送你的。”

“送我的?天啊,太好看了,谢谢你京墨哥哥。”沈月兴奋的小兔子一样,跳着脚到林京墨的脸上亲了一下。

蜻蜓点水,一触即离。

之前僵硬的林京墨本来都要缓解了,这一亲之后直接石化动也不动了,连沈月蹦跳的离开房间都忘了说晚安。

回到房间的沈月背靠着门小心脏还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刚刚自己做了什么!刚刚自己是亲了林大佬么!天啊天啊,要命啊,臭不要脸的自己居然去撩汉子了!

小灰灰从挂包里跳出来,再一跳就跳到了床上,然后对着沈月挤眉弄眼:“还说我是戏精,我看你才是戏精的祖宗,硬是将一个五讲四美的大好青年给撩傻了。”

沈月过去双手叉腰的凶小灰灰:“你懂什么?这叫小情趣。我若是不这样他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将这礼物拿出来给我。”

“人家不拿出来送你你就明抢啊,不知羞。”

“切,羞字怎么写?那玩意儿好吃么?如果一男一女之间的距离是一百米的话,他是个木头原地不动,那我也不动,岂不是我们之间的距离永远是一百米?所以一方不动的话,另一方是有必要主动一点的。这是战术,你懂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瓜瓜:预收文,《作精又又又被校草学霸表白了》

文案:

作精季琳从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走完黑红黑红的一生,竟然重回到十七岁。

那一年,父亲破产了,母亲疯癫了,闺蜜背叛了,她表白校草学霸被狠狠丑拒了。如今上天给她重活一世的机会,她决定改变家庭状况后做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看,季琳开始换招了,以前天天露大长腿现在却捂的严严实实,一定是对校草学霸欲擒故纵,真是作精!”

校园随即刮起一阵保守风,各个穿的好像修女。

“瞧见没,季琳最近天天泡图书馆,还总是最后一个回家,一定是为了偶遇校草学霸,真是作精!”

图书馆随即成了全校女生跑的最勤的地方。

“听说没,季琳校园小树林故意摔倒,被校草学霸扶起来了,真是作精!”

小树林自此以后成了魔幻之地,路过的女学生无一例外的摔倒。

季琳考试考了和校草学霸一样的分数,被付奕辰拦住去路:“听说你喜欢我,所以故意考和我一样的分数。”

“没有的事,谁在造谣?绝不可能!”季琳三连否认,扬长而去。

天啊!咱们学校的作精逆袭了,被校草学霸表白了,成为全校女生的公敌了!

季琳欲哭无泪,我只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怎么就这么难……

PS:这是一个追妻火葬场的小甜饼,一对一,身心都白白。这也是一个学渣作精华丽逆袭,傲娇男蜕变成忠犬的的故事。喜欢的点收藏,不喜欢的勿拍。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