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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3 缺失的现场(2)(2 / 2)


李青真的没辙了。无论他问什么,小孩还是什么都不回答。坚决跟他玩:我有权保持沉默。可他又不好急着追问,毕竟人家遇到这种事,还跟尸体生活了一段时间。

“别害怕,你妈妈一会儿过来,马上你就能见到妈妈。”

小孩突然拼命摇头,叫道:“我不要见妈妈!”

李青惊讶,这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怕妈妈骂你?还是不想见妈妈的男朋友?你爸爸死前,你有看到过妈妈么?你——”

“够了,李队长。”见小孩非但不回答还往自己身边躲,蓝麟很自然的抱起孩子,“他受到很大惊吓,还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创伤。有什么问题,等他的监护人来了再问。我想,暂时由我来照顾他比较好。”

“……你那是什么表情!”

“没,只是对于你这种人对小孩子温和感到惊悚。”刚才的‘父子和乐融融’图算什么,他果然在幻视?!

“李队长,你这么说话太失礼了。”

李青转头看到董琪跟自己相差无几,一副我看到什么我见鬼了吧的表情,跟刚才她那句义正言辞的话语根本不搭调。

“我们有专门照看小孩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交给他们。”无视李青眉毛直挑意图吐槽的表情,董琪扭头对蓝麟说道。

“你是说——将这个跟案子有重大练习,甚至可能目睹案发过程的孩子交给那些连业余人员都不算的志愿者?”

一直沉稳的青年收起笑容,微微眯起的眼里带点危险的味道。

李青忍不住汗毛直竖,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蓝麟说的有道理。

“那你说怎么办?你也有工作,不可能一直照看他。”董琪反问。

“我刚才说过,在他的监护人来之前代为照料。”

也就是说,等监护人来之后将孩子交给监护人。

“等一下,我想可能你没弄清状况。”董琪解释,“这孩子的唯一监护人是他的母亲,在当地没有其他的亲属。在案件没结束前,他的母亲也是重要关系人,所以不能让他见他母亲。况且看刚才的情况,似乎他自己也不想见他妈妈,其中说不定有什么缘由。”

“案件?难道不是自杀吗?”

见蓝麟迷惑不解,李青将现场的情况简略的解说了一下。

失去一切吊死的男人,高度不符合的板凳,与尸体同住不希望见到母亲的小孩——最重要的是,现场缺失的重要证物到底在哪里?如果是自杀,男人是如何吊死自己?如何是他杀,凶手如何从密室离开?

“说不定是自杀,用的就是板凳。”李青总结完之后灵光一闪,“高度30厘米,但是宽度有50~60厘米,也许他将板凳竖起来站上去——”

“板凳是木制的,”董琪接话,“30岁左右的男人,身高166~68左右,体重约为60公斤左右,你觉得细细的木凳腿能够承受成年人的体重吗?自杀也没必要把自己反锁进去,故意布置成密室。依我看,是为了让人认为他是自杀才布置成的密室。”

说罢董琪看向小孩,显然在暗示孩子的母亲有重大嫌疑。

“呵呵……”

抱着孩子的男人忍俊不住。见另外两人一起怒视过来,他才轻咳几下按耐住笑意。

“抱歉啊,因为实在太好笑了。”

青年轻轻拍去孩子衣服上的泥土,

“我们一开始就看到了啊,你们所谓的那件缺失的证物。”

蓝麟的话令李青不由回忆他们来的案发现场的过程,小孩翻过篱笆,他们看到里面的尸体。进去之后发现门从内反锁的,也就是一个类似密室的现场。然而吊死的男人脚下的凳子只有30厘米。屋内没有其他多余可以做脚垫的摆设,唯一的窗子有防盗窗,只容得下孩童经过。

究竟是哪里出了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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