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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哇哦哦(1 / 2)


我走在刀锋上,行在长夜里。

刀剑无眼,长夜难明,但这都不要紧——毕竟,一个骄傲的alpha不会因任何事低下他倔强且高贵的头颅。

——朝秋日记。

*

温昕还在哭:“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真见不到你了……”

眼前的这张脸小而白,眼眶里还蓄着泪,很有几分软绵绵的可怜。朝秋注视着,不动声色地伸手替他拭去,温声问:“洗手间在哪儿?”

“啊?”温昕哭的打嗝儿,还伸手给他指,“那边……”

朝秋又拍了拍这笨蛋美人的侧脸,“别哭。”

温昕:“啵?”

对面,他的闺蜜紧绷着比他还小还白的脸,低沉的声音充满磁性:“你哭的我五脏六腑都要碎了。”

“……”

笨蛋美人的嘴大的能吞下一头鲸。

啥?

朝秋替他合上下颌,动作中居然带着那么一丝宠溺,手指点一点他眉心。

“傻瓜。”

与我做了这么久的朋友,连我是O是A都没看出来,朝秋满怀怜惜地想,这可真是个惹人怜爱的傻孩子。

“……”

实际上比他还壮点的傻孩子温昕彻底木了,呆了,痴了。

他迎接了来自对面这神奇一指的功力后,整个人彻底懵逼了。

半晌后,他踉踉跄跄拔腿朝医生办公室奔去,并开始疯狂砸门——

医生,你实话告诉我。

我朋友到底是不是被撞傻了?

*

洗手间里,朝秋对着镜子,捋起了自己散落的额发,仔细打量这张脸。

他额头还带伤,缠了厚厚的一圈白纱布,有暗红的血的颜色从纱布里头透出来,消瘦的下颌苍白的近乎半透明,尖的没了半点弧度。

还是太瘦了些。

朝秋捏着自己白生生的小胳膊,惋惜地想。

不过也是。

要不是这外表足够欺骗人……他又怎么能在这样群狼环伺的环境下求生。

他缓慢回顾自己这波澜壮阔的一生。

他出生在一个颇富传奇色彩的雨夜。那一夜,首都星被虫族攻破,他的父亲坐在冰冷的椅子上,被始终拥护自己的下属射穿了头颅。他在母亲已然僵硬的躯体下被找出来,为了掩饰身份躲过追杀,不得不灌下了一整瓶信息素抑制剂,躺上了手术台。

手术很成功,他伪装成了一个弱小的omega,谁也无法再把他同当年叱咤风云的男人唯一的血脉联系起来。这些年他始终隐姓埋名忍辱负重,任由那一对自以为掌控一切的养父母将他别有用心地送入豪门。

可这并不能改变什么。

朝秋惆怅地想。

他的骨子里,流的实际上是满怀仇恨的血。

养父母的谋划实则荒唐的可笑,且不说他一个alpha,如何嫁给另一个alpha,只说他这样背负着一切的人——他注定不可能平凡地活着。

他——是注定要穿梭在腥风血雨里的男人!

朝秋对着镜子,缓慢地勾起冰冷的嘴角。

*

“因为撞击主要在头部,可能会对您的自我认知和神经系统产生一些影响,”医生对坐在对面的Omega温声解释,“这段时间,您虽然出院了,但还是要注意不能激烈运动,饮食清淡,放松心情。”

温昕“哎呀”了一声,看上去比朝秋自己还要慌张:“那这怎么办,会不会s……会不会影响他日常生活呀?”

他很艰难地把“会不会傻了呀”这句话咽了下去。

对于这些娇弱的Omega,医生的语气一向是柔和的:“没事,只是要多多注意。”

温昕这才松了一口气,忙拉着朝秋的手道谢,又吩咐跟着自己来的人帮着收拾东西。

等出了医生的门才轻轻打了打朋友的肩,眼眶红红地说:“你也真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说一下?知道人家这几天联系不上你有多着急吗?”

温昕是朝秋硕果仅存的朋友,和朝秋这尴尬的身份还不太一样,是个正经的上流社会的小公子(主)。他和朝秋混到一处玩的原因也非常简单,一是因为朝秋生母和他父母关系好,再一个就是因为两人气味相投。

——这种气味相投,是指两人都痴迷于做饭、绣花、打扫房间……

换句话来说,这是两个贤妻良母之间的惺惺相惜。

而且,朝秋因为从小干惯了,还是他们两个中间更占上风的那一个,经常给温昕传授一些传说中的生活小妙招。

譬如怎么让自己皮肤变得更白,怎么能把头发养的更乌亮、肉炖的更烂。

朝秋望着眼前这个娇娇软软的小o,平静笑道:“没事。”

“怎么会没事哦?”温昕看着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没事你至于把自己搞成这样?还说什么意外车祸,呜呜呜,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吗……陆景南那个王八蛋……”

他说着说着,便开始破口大骂陆景南。刚刚还娇怯怯的小O骤然换了一副脸,倒把旁边的人都吓了一大跳,纷纷侧目。

身为朝秋的朋友,温昕自然参加了那一场让朝秋颜面扫地的订婚礼,也是亲眼看着陆景南接到那个电话,随后失魂落魄扔下未婚夫急匆匆离开的。

那时朝秋的一张脸,白的像纸,不顾满座宾客炸了锅似的声音,起身向前追了几步。

“景南!”

陆景南却连一眼也没看他,甩开他拽着自己袖子的手,只用力扯着胸前那一朵白玫瑰冲着底下人吩咐:“给我车,现在!”

新郎的白玫瑰打着旋儿落在了地上,旋即被人踩烂了。

陆景南助理的皮鞋压在那花汁上,彬彬有礼地告知他:“有件事请您知晓,简先生回来了。”

——简饶。

直到那时,温昕才知道这狗男人这么抽风究竟是什么缘故。

说起来,这段故事可比朝秋自己那段下药被撞见的情节浪漫的多。简饶这人,听说是陆景南自幼一起长大的竹马,其情谊比那金店里头卖的的金子还真。

只是简饶三年前在异星失踪,在此之后便再不见踪影。

在那之后,陆景南着实颓废了那么几年,也就那么几年。紧接着朝秋这个倒霉孩子就自己一头撞了上去,正正好撞进了渣攻的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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