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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罚俸(1 / 2)


魏停云去检校司,查了上次在狱中见?到的,因为恶疾被休妻的女人秦氏的案牍。

案牍上,记载为‘此女遍身烂灼,符合休妻之七出之条-恶疾也’。

然而,魏停云让婆子找大夫诊后,大夫认为她身体没病,婆子也看了她的身上没有暗疮,倒是有一些疤痕底片。

《大昭律》休妻的七出之条,和历朝历代基本无异: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即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注)

何为恶疾?

《大昭疏议》释曰:不?可与共粢盛。

不?可与共粢盛,取自古典籍的说法,意思就是不适宜、不?能参加祭祀活动,但律并未对什?么?是恶疾作详细注解。

七出之说最早载于《孔子家语》,后又见于《大戴礼记》、《春秋公羊传》;

东汉的时候,何休对《春秋公羊传》中的所谓‘恶疾’,做了注解,曰:瘖、聋、盲、疠、秃、跛、伛、不?逮人伦之属。

这一下?可就广泛了,瘖是什么?呢,就是不能言,哑巴;

疠又是什么?呢,指麻风之类的传染病;

秃?掉头发也不?行?!掉眉毛掉睫毛呢?

伛,伛偻也,就是弯腰驼背。

好家伙,那岂不?是一不?小心就会被休。

那有七出之条是不是有一定要休妻呢,当然不是,七出不是强制离婚的条件,全看男方。

比如?大诗人白居易,他算是晚婚一族,三十多岁结婚,婚后还一直没儿子,但他没休妻,还写了诗——‘无儿虽命薄,有?妻偕老矣’;

五十八岁的时候才晚年得子,但小孩三岁的时候又夭折了……

老检校嗑着西瓜子,看着魏停云查看案牍:“怎么,想给她翻案?这种案子很难翻的,推官判的,能让你翻?”

魏停云抱走案牍:“不?试试看怎么知道不?行。”

魏停云脱下官服,带上两个小吏,去女人婆家所在的镇子,暗中走访。

大家都很警觉,街坊邻居怕得罪人,看着他们是陌生面孔,大都不愿意多说。

直到有个好心的阿婆,道?出了关键。

“这家以前穷,男人读书,都是女人供养她,大冬天的哟,给人洗衣服冻得手都烂了;

后来男人竟然考中了秀才,一家人想攀附别的高枝了,就想把女人赶走,打她、骂她、让她睡猪圈,渐渐地全身恶臭,长满了疹子,疹子烂了就成了疮,那时候还怀中孩子呢,没人性啊!”

阿婆说着都心疼的红了眼眶子。

“我呀,就经常偷偷给她个窝头啥的,后来那孩子生下?来了,还活了下?来,是个儿子,那家人就把孩子留下?了;

女人被官府判七出休妻后,就被赶出去了,她想孩子就老回来看,每次回来都要被打,娘家爹娘也没了,哥哥不让进门,慢慢的就半疯半傻了;

我们女人命苦啊,就好比那牲畜,我老婆子年轻时候,全家人从地里干活回来,都歇着,我还得去做饭、洗衣、喂孩子,我干活不?累吗……”

阿婆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自己。

魏停云仔细记录,照阿婆的这个说法,所谓的恶疾暗疮,其实是长时间居住在猪圈所致。

男方这是自己制造出的所谓七出的“恶疾”啊。

户婚律还有?三不?去的说法,即三种不?可以休妻的条件。

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而富贵。

有?所娶无所归就是,结婚的父母健在,离婚的时候娘家没人了,无娘家可以归去;

与更三年丧就是给公婆守过三年孝的;

前贫贱而后富贵,就是贫贱微时嫁给你,你富贵后,糟糠之妻不下?堂。

《大昭律》‘有?所娶无所归’——没有详细规定,像秦氏这种情况,父母不?在了哥哥还在,是不是属于无所归?

哥哥不让进门是不是属于无所归?

但秦氏绝对符合‘前贫贱而后富贵’的不?能休妻的条件。

魏停云猜测,这个秀才是懂律的,因为三不?去的条款是高于七出的效力,但这个“高于”不?是绝对,有?两个例外;

当妻子犯了奸罪和有?恶疾,就不受三不?去的限制了。

所以以恶疾提出休妻。

那个秦氏本没有?七出之条,暗疮也在离开?猪圈后也渐渐愈合复原了。

《大昭律》-户婚——‘妻无七出之条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注)

两个小吏搜来的证词基本也和魏停云相差不?大,秀才家通过虐待,矫造七出条款,来休妻。

魏停云回去把案卷给检校司的人,但检校司的吏员们可都不愿意起草这份‘错漏判提请’,因为这个案件是推官大人判的。

魏停云原本也没指望他们,他以司狱官的身份,也可以提请冤狱。

他提笔自己写提请——‘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然今有?恶家,富贵忘贫,虐弃发妻,妄图攀附权贵……’

大昭职官律,司狱官提请冤狱,是一定要重审的,而且因为这个案子是推官的判的,就不能再由推官重审,当由更高一级的通判大人来审。

推官听说后,赶紧叫人找来了案牍,如?果翻案成功,他可是要受到追究的。

《大昭律》里,有?司官员故意出入人罪的(故意无罪判有罪、有?罪判无罪)的,以出入的那个罪论;

过失出入人罪的,入罪减三等,出罪减五等;

此乃判官责任制,错判是要负责任的。

可笑的是这个推官是明经科的进士,并不是律学出身,对律法根本不熟,就问旁边的幕僚和书吏,平日里坐堂判决的文书也都是他们拟制。

“这个司狱小子翻得案子有?没有问题?”

幕僚看过后说:“这…这个司狱官,引律丝毫不差,条理清晰,证人证词事实俱在……”

推官把案牍扔到他脸上:“那你之前怎么帮我判的,怎么写得判词?”

幕僚很为难:“大人,您忘了,这秀才另娶的是您的表外甥女,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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