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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一)(2 / 2)


我和同学到南宁之前先去游览了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再从南宁搭火车前往广州和吴叔叔汇合,那当然是我第一次南下的经历。同学的爸爸是我们复旦的前辈校友,他的大学同学董叔叔当时在桂林陆军学院当领导,就安排我们住在学院招待所。董叔叔家的小女儿又黑又瘦,留着直愣愣的短发,像个假小子一样阳光、透明,她陪着我们转了市内一些地方。我对桂林市内镶嵌的几个碧绿小湖印象深刻,这还真是个小家碧玉的美丽城市。我们当然看了课本上描述过的象鼻山,去了刘三姐对歌的大榕树下,乘船游览了美丽如画的漓江。看到形态各异的山峦和两岸摇曳的凤尾竹的倒影,真的体会了“人在画中游”。

火车半夜路过衡阳时我和同学都被吵醒,听着“火车好坐,衡阳难过”的传言,紧紧拉上窗帘,想从窗帘缝里探看窗外的动静,又怕让车下的人看到我们而引火烧身,吓得坐卧不安。难不成彪悍的衡阳人会冲上车抢劫不成?我们安然过了衡阳,但广州火车站拥挤混乱的人流、贼头贼脑的小偷、飞抢密码箱的摩托车手还是让我心有余悸。我们住在广州火车站附近的流花宾馆,和家在广州的宿舍同学一起去看了广州闻名的春节花市,我们的青春笑脸都被映得像花儿一样。我记住了象征发财的金桔,也记住了友谊宾馆富丽堂皇的吊灯、友谊商店琳琅满目要用外汇券购买的洋货。之后我们再结伴北上,坐火车逛了西安,顺路去我的不远的老家。

我们在西安住在火车站附近的解放饭店,游览了兵马俑、华清池,参观了钟楼、鼓楼,对这些驰名中外的古迹和上面简直能跑马的宽阔城墙都惊叹不已。我和同学都觉得兵马俑前面的烤红薯实在是太好吃了。到了西安当然要品尝特色小吃了,我们吃了肉夹馍、擀面皮,也在大雁塔附近吃了羊肉泡馍。同学从小在海边长大,习惯于吃海鲜,她还不太适应辣椒,也一时接受不了羊肉的膻味。呵呵,我平时在宿舍吃蒜薹她都要捂鼻子的。说实话,我算喜欢吃羊肉的,但我也不是太喜欢西安羊肉泡的吃法,我更愿意吃老家的清汤羊肉泡馍,粉丝、薄片的羊肉、撕成小块的饼子都漂在汤里,而不是像疙瘩汤一样稠的泡馍。我们当时还怀疑是不是没吃到正宗的,后来再去西安知道就是这么个吃法,半生的饼子揪成指肚大的碎块用汤浇熟。我们在小吃街吃羊肉水饺,人家是论半斤卖的,我们三个人要了半斤外加三个碗,才发现不够吃。吴叔叔给调料汁里加了很多辣椒油,吃出一脑门子的汗珠子,真是稀里哗啦。

我脑袋有点不太转弯,为了凑时间晚上从西安上车,白天早上赶到我家,竟然推荐买了时间看起来刚好合适的慢车票,当然没有卧铺了。上车前吴叔叔还美滋滋地说“没关系啦,我们上车再补包一个软卧车厢好了,这样三人一间舒舒服服睡一夜就到了”。我们那时候出门都习惯坐硬座的,硬卧已经很知足了,从广州到西安陪着他坐软卧真的觉得太奢侈,一路上我都有点接受不了。哪知道上车才发现火车破旧不堪不说,慢车压根就没有卧铺,列车员也没见到一个!真有上了贼船不由己的感觉。满车厢坐着衣服破旧的民工,呛人的汗味、烟味、脚臭味、方便面味,全混合在一起,我和同学都有点受不了,但这个住惯高档酒店、坐惯软卧车厢的香港同胞还笑着安慰我们“没有关系啦,熬一晚上就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车厢有块玻璃破了,冷风呼呼往里钻,我们在旁边人惊异的眼光和嘿嘿的笑声里感觉如坐针毡,但到底还是孩子,白天在西安玩累了,我和同学竟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也睡着了。我们醒来,发现他在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一车厢人,毫无睡意,估计他也不敢睡,毕竟身家不菲呢。同学看着对面的三人座上叠坐着五个人,七歪八倒地睡着,有人还淌着口水,禁不住皱眉。她对他们有两团红蛋蛋的脸也觉得有些好笑,我说我们老乡那叫“红二团”,也就是高原红!我自责这一路太让吴叔叔受罪了,他下车后笑着说“没事啦,身边坐着两个小美女,我哪敢打盹哦?责任重大呢。”

在我家简陋的农家小院,尽管我家人捧出所有热情,接待远道而来的尊贵客人和我的同学,可是我妈还是苦于条件有限,唯恐招待不周。我同学有点不习惯下面发烫、上面发凉的土炕,但吴叔叔并不让我们感觉太局促,他乐呵呵地坐在我家的热炕头,端起米酒直说“很好喝啊”。他还饶有兴致地在我爸的陪同下参观了我们村的清真寺,非常专注地听着阿訇介绍伊斯兰教风俗。晚上我们姐妹陪着他俩深一脚浅一脚地去我家的菜地,欣赏农村冬夜的月亮。

有一年夏天,吴叔叔还带着太太在我家院子住了近十天,他要找甲虫入药。我们全家人帮他捉虫子,也把村里的小孩发动起来,黑色的大甲虫有多少收多少。他太太在香港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我家的茅厕普通的城市人都难以接受,更别说她了。没办法只好把痰盂拿到屋里解手,完事了太太就喊他。我妈一听到就赶紧抢着过去倒,怎么能喊大男人做这些事呢?那时正逢我父母结婚五十周年,吴叔叔临走前感激我妈给他们端吃端喝伺候这么长时间,送给老嫂子一个小黄金花戒作为金婚纪念,我妈一天也没舍得戴过。

我结婚次年(1994年)夏末,吴叔叔来我工作的城市和一个朋友交换蝴蝶、甲虫标本,依然兴致勃勃。我都从小姑娘成为人妻了,他倒看不出一点变化,还是那么精力充沛的样子。他带着宝丽来一次成像的相机,当场就给我和老公拍了合影,还真有点稀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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