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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未央(1 / 2)


第一章

葫芦山之所以叫葫芦山,就因为地形像个葫芦。

到了瓶颈山口处,只容一辆车缓缓走过,这运粮的队伍立即就抖起精神来了。

这一带正是黑山雕的地盘,这老家伙已经年过五十,最近几年都没出来蹦跶了,所以这十几个护卫也在走过大半个山道的时候,松了口气。

可这口气刚松下,山道两侧忽起哨响。

山顶黑松林后面,一个少年迎风而立,看着涌下山去的土匪笑道:“六爷果然信守诺言,现在这些粮食归你了,车里还有个小白脸也随你处置,只拖延半日时间即可。”

身边的粗壮男子,也不搭言,咔咔地吃着瓜籽,背后的大刀被风吹嗡嗡直响。

少年瞥着他,见他大有下山的意思,赶紧拿出黑巾蒙住了脸,又戴上了帽兜,紧随其后。

他本意是要这就离开,可正是这个时候,山下车队当中前面的那辆车车帘一掀开,下车一人。

那人玄色长衫,一头乌黑的长发尽束脑后,全身上上下下都半分饰物没有,一如既往的干干净净。整个大兴王朝,男儿女儿都喜欢佩戴饰品,尤其玉器,更是华贵的象征,远远看着,他肤白貌美,真真的就是山东郡府这一带有名的沈小善人。

哼,小白脸!

这个少年恨恨盯着他,忽然改变了这就离开的主意。

酒色微醺,沈未央还有点头疼,马车忽然停下,她听着土匪的哨声犹自皱眉。

小铃铛在外面急道:“公子不好了,有劫匪!”

劫匪?

她抬眼,几名护院已经到了身前,葫芦山山形陡峭,多年前她曾经进山一次,真是麻烦啊!

天上能见只有一朵白云,自由自在地飘着。她最是讨厌麻烦的事情,可偏偏总是遇见麻烦。

这个天杀的古代啊……

十二年前,她一睁眼就到了这个鬼地方,从未听说过的时代,这里女娇女贵女子为尊,起初她以为这样也不错,优哉游哉能再活一世,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她发现再强势的女人,也会因为律法在十六岁成亲,早婚早育是绝大部分女人的一生写照。

她们甚至还会相比较,谁生的孩子多,以此为荣。

她这个身体的爹,早年没少受苦,二人流浪了三年多,等她习惯了这里的一切时候,再忍不了他低头做小乞讨的模样,发奋起来。

沈未央如今双九年华,吃穿不愁。

从一根竹签子开始,从能吃饱饭开始,她最终以一个男儿的身份,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并且十分的满足于现状。她最后带着爹爹定居在了山东,并且还是这山东郡府有名的小善人……

看着涌过来的劫匪,她对旁边急的跳脚的小铃铛叹气道:“我有一种预感,一种很强烈的不好预感。”

小铃铛抓着她的袖子直摇:“还用得着公子你预感嘛,现在真的是不好啦!”

她的预感当然不是这个:“我感觉以后都会麻烦不断了。”

话毕,劫匪已到眼前。

“哈哟,看看这么多的粮食,够咱们吃上半年的了!”

“喂喂喂!这谁家小哥儿啊,长得可不错,可惜咱们山上没有娘们只有爷们诶哈哈哈!”

“……”

沈未央扫视一圈:“黑山雕几年不出,怕是病不大好了还是怎么的呢?”

她年纪不大,竟然口呼老太爷名号,这群喽啰笑脸顿收,一个魁梧的汉子从山腰而下,他后背带刀,嘴里还叼着一根草根。

正是黑山雕的义子六儿,他一口吐出草根,伸手指向了沈未央:“给这个小白脸,带山上去,其他人押在山下,天黑再放。”

护院本来就是幌子,三脚猫的武艺自然完败。

沈未央靠着马车,她皮肤较白,又杨柳细腰,只往那一站就显得够柔弱的了。

黑山雕就是这葫芦山的禁忌,她出言不逊,自然会被‘请’上山。

山下一阵哀嚎,这些劫匪运粮的运粮,开路的开路。

多年前她真的上过这葫芦山,也不叫人押着,她积极配合着脚步轻快。

不多时,上山的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人,那被称为六爷的壮汉提着个不断挣扎的少年,扔进了喽啰堆里面:“给他家人送个口信,叫他们拿钱来赎人!”

沈未央回头,少年正是扭着身体不断挣扎:“胡老六你个混蛋王八蛋!我爹对你有恩你敢动我一根指头你忘恩负义!”

胡老六,就是黑山雕的义子,更是在后面一脚踢在他后腰上面:“六爷我最讨厌你这种罗里吧嗦的人,你老爹叫我帮的忙我已经帮了,现在两清!”

少年更恼,可已经有人给他口中塞了布条,呜呜出声。

沈未央差点失笑,对着他眨了眨眼,见他更是瞪大双眼对她一份气愤模样,连忙低头已免笑出声来。

她认出他了,是山东郡府周大人之幼女周常在的未婚夫,姚廖。

她平日懒于与官府打交道,可这周常在却是机缘巧合才认识的,两个人一见如故,可谓好友。她倒是不拘小节,在外人眼里一看,却是流言蜚语常说二人有一腿的事,姚廖一十六岁,最不待见她。

跟她想的一样,上山先把她和姚廖扔进了大狱里。

大间里还有六七个人,有原来山上触了六爷霉头的,有以前圈在里面的,黑漆漆的,沈未央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半刻功夫立即适应了这片黑暗,轻松解开了绑在手腕处的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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