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平舟到达包间时已经喝了一轮,还有摇筛子的声音,女人的调笑更是刺耳,那些人工制作的香气在从她们身上散发开来,污染了这里。
可这里本来就不是什么干净地方。
他的病也没有严重到这个地步,还用不着这么矫情。
门推开。
座上有人喊了一声,“舟舟来了。”
郑琅腿上黏着个金发女人,被他用手推了推,女人这才满不情愿地下去,并带着自己一众的小姐妹悻悻离开。
他们有习惯在身,季平舟来,他自己不带人,这就不能有乌七八糟的女人,郑琅也宠着他,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来了,先坐。”倒了杯不怎么烈的酒,郑琅递过去,“再等会,老孙马上就到。”
季平舟没接那杯酒,反而要了杯更烈的,“叫他干什么?”
他们关系不咸不淡,不常会面。
“上次在一金宫遇见你媳妇儿的事,你不想当面问问他?”
那次孙在遇可是当了叛徒,没有把电话打给季平舟,反而通知了方陆北来拿人。
季平舟不是小心眼的人,也不爱记仇,这事他早就忘了,“没什么好问的,你也别想挑拨离间。”
“你俩还用我离间吗?”
他们本来就不怎么合。
孙在遇性格懦弱,纵然有对季平舟看不过眼的地方,也只能憋着,季平舟又不是爱斤斤计较挑事的人,何况彼此都是一个圈子的,还不至于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只记得孙在遇有些偏颇护着禾筝是因为他先前是他们乐团的粉丝,每场音乐会都去,国内外的一场都没缺过。
他们这帮子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没事就爱去看这些,名为陶冶情操,实际就是为了把自己骨子里那暴发户的味道洗刷洗刷,可在季平舟眼里,都是白费功夫。
后来禾筝为了嫁到季家放弃了音乐。
他们的乐团先后退出了两个主心骨,自然做不下去,孙在遇一连郁闷了好几天。
他怎么也没想到,再遇到禾筝,竟然是在季平舟组织的聚会上,他把禾筝介绍给他们,名头是——未婚妻。
几杯高度数的酒精下肚,季平舟还是没有一点醉意。
他酒量很好。
跟禾筝基本是反着来的。
可他身体不好,不能多喝,如果要喝醉,跟自残基本没区别,一杯接着一杯,跟灌白开水似的轻松,郑琅看着却心惊肉跳,小心吞了吞嗓子,“舟舟,又吵架了?”
“没有。”季平舟又灌了一杯,意识终于散了些,手麻木的又拿起一杯还要喝。
郑琅忙摁住,“别喝了行了。”
还在劝。
门忽然从外到里推开。
孙在遇半张脸倾斜进去,刚和季平舟的目光对上,滞凝半秒,犹豫再三,还是慢吞吞地走了进去。
“哎,老孙!”
郑琅叫了一声,轻拍了下季平舟的肩膀,故意给他们使眼色。
“你俩好久没见了是不是?”
上次他订婚的酒席,孙在遇就没去。
他就知道来了准没好事,却没想到竟然是见季平舟,昏暗迷离的灯光里,他不轻不重地瞥了眼郑琅,“三个月前见了一次。”
郑琅用胳膊肘顶了顶他,低声覆到他耳边,“一金宫遇到禾筝的事,你别忘了跟舟舟道个歉。”
道歉……
孙在遇没忍住呛了声,“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