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个手机还能用,平时我也只是打打接接电话,所以用不着太多的功能。”叶佳音低着头解释道,“你给我的那部手机,正好我同事想要买,所以我就转给他了。南风哥,你打电话找我有什么事吗?”
前几天的公司新年年会上,有一个摸奖环节,最后还剩了几部手机,不知怎么他忽然想起了叶佳音,便拿了一部给她。
但没想到的是,叶佳音转手卖给了同事,而卖手机换来的钱的就飞到了离威城千里之外的家乡,或许早就变成了苦口却给父母带来希冀的草药。
面前的女人虽然在看着他,但是神思有些恍惚,不知在想些什么。林南风轻咳了一声,叶佳音回过神了,仍是没有说话,拿着手中的抹布往洗手间走去。
“是这样,”林南风将烟头掐掉扔在茶几上的烟里,,“今天晚上,到爷爷奶奶家去吃饭。”林南风低头看了看手表,“你收拾一下,半个钟头后一起走。”
没有理会叶佳音的反应,说罢林南风迈着大步径直走进书房,砰地一声将门关上。
等林南风再次出来的时候,竟看到她还蹲在地上认真仔细地擦地板。
叶佳音听到门响声,抬头看他,轻声解释道:“南风哥,我早收拾好了,没什么事,就想把地板擦完。”
“这么快就好了?”林南风想以前每次和宁遥儿出去她化妆搭配衣服没有一个钟头拿不下来,“外面下雪了,我怕路上不好走,我们还是早走一会儿吧。”林南风身上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开了最上面的一个扣子,说话间,喉结微动。
只点点头,叶佳音并没有说话,转身走到柜子前,打开柜门,抓起挂着的那件灰色的半身羽绒服,快速地穿上:“南风哥,那我们走吧。”
“你就穿这个?”林南风右手伸手指了指她的羽绒服,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叶佳音望着他的脸愣了一下神,这是他进了家之后除了皱眉之外第一个如此生动的表情。
“南风哥,这衣服有什么问题吗?”叶佳音轻声反问道。
这件羽绒服是她今年刚入冬时才买的,虽然样式有些老旧,但是很暖和,平时她是舍不得穿的。可是在他眼里,这件新衣服就如她一样,是一堆无用的垃圾吧。叶佳音心中不免自嘲,饱汉子不知饿汉子,富人永远不知道穷人的苦。
林南风没有作声,转身出去,推开自己房间的门,从柜子里拿出一件白色的女士大衣。
“南风哥,这不是我的衣服。”望着递过来的大衣,叶佳音连忙摆手。
“放心吧,没人穿过。”他的眉头又微微皱起,声音仍是清寒如水。
叶佳音不再推辞只得接过,手捧着衣服怔怔地站在那里。
林南风低头,一只手拎着衣领,另一只手拿剪刀把上面的商标剪掉。
叶佳音默声走进房间,脱下灰色的羽绒服,小心地将大衣穿上。
叶佳音的身材稍显瘦,但是个子较高,穿上这件大衣显得高挑挺拔,亭亭玉立。
林南风扫了一眼,心道:还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脱下那件灰突突的羽绒服,穿上紫貂皮,就如刘谦变魔术一般,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灰姑娘变成了白雪公主。
古人说“衣不如新”还真是对,但是人呢?是否是“人不如故”呢?这件衣服是去年冬天他给宁遥儿买的生日礼物,价格当然不必说,但是那一阵,宁遥儿比较丰腴,穿起来稍显有一些瘦。当时林南风想去换一件合适点的,但宁遥儿笑称减完肥再穿,这件衣服就是她减肥的动力,所以衣服就挂在了衣柜里,只不过那人现在却不知芳踪。
穿好衣服,叶佳音拿起沙发上的包。
“你穿多大的鞋子?”声音从鞋柜边传来,林南风正蹲在那里翻着鞋盒。鞋柜里面有好几双不同季节的女鞋,都是宁遥儿穿了一次两次便放在那里的。
第一次看到那个鞋柜的时候,叶佳音也是吓了一跳,从小她穿的都是姐姐穿过的旧鞋,破了之后,巧手的妈妈会修一修、补一补,接着再穿。她也一直以为穿鞋就是为了护脚保暖,来到这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多的鞋子,不是为了它最原始的功能,而只是为了搭配衣服,为了漂亮好看。
“37、38码的都可以。”她转头看了看门口鞋架上自己穿了两年的旧运动鞋,是在嫌她给他丢脸吗?
个子长得高,脚倒是不大,暗忖间,林南风从其中找出三双冬天穿的筒靴摆在地板上,朝她点点头,“过来试试吧,看看喜欢哪一双。”
叶佳音看看地上的三双靴子,里面有两双都是高高细细的跟。
她不习惯穿高跟鞋,便挑了那双黑色的平底长筒靴,弯腰穿上。
叶佳音的腿纤细修长,穿上这双长筒靴更衬得她的腿颀长,只是,只是有些挤脚。
“合适吗?”林南风蹲下身来,用手按了按鞋面,自言自语到:“有些小?”说话间抬头望她。
“不小,挺合适的,南风哥。”正弯着腰的叶佳音的脸忽的有些红,除了那天晚上她几乎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过他。
此时,这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她看到了他一向严肃的面孔有了一些温和的表情,甚至看清了他的瞳孔里她的影子。
叶佳音慌忙地站起身,小声重复着:“不小,挺合适的。”
她从来都是一个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再说,这鞋勉强也能穿。
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走进了电梯,林南风专注地盯着电梯上的数字,叶佳音专注地盯着自己的脚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