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江桦正丧气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尖,黑色的小皮鞋上一道明显的划痕,这条划痕严重破坏了这双鞋子的美观性。
于红梅以为骄纵的女儿会发火,她也好顺势教育女儿,可没成想这个女儿远比她想象中的要懂事,难过了一小会儿后就点点头委屈的答应了。
她小看了这三?天她不在的日子里?江桦经历的那些异样目光和风言风语。
虽然年纪小,还有些娇气,可江桦也隐隐意识到了现在她们一家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她不敢再像第一天那样肆无忌惮的哭闹,因为她也不确定,如果自己还像以前那样不懂事的话,这个家能不能守住。
有时候孩子远比大人敏感,所以江桦即便很想要一双新鞋,在妈妈说出等爸爸伤好后再买的话后,也就消停了。
已经酝酿在嘴边的劝说没能说出口,于红梅看着这个和往日有些不同的女儿,笑容有些僵硬,略不自在的夸奖了女儿几句。
这才离开三?天而已,她怎么觉得一切好像都开始脱离掌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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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啊,这是我特地让我云南的亲戚寄过来的三?七,头数少,还是文山产的,这三?七就数云南文山的最好,补血气,还能散瘀消肿,流子现在这情?况,喝三?七炖鸡最好不过了。”
正说着,于红梅的手里?多了一袋田七。
这田七煲鸡可不好处理,乡下认为真正有营养的是上年份的大公鸡,这鸡得现杀现宰,前些天热情的村里?人送来了好几只公鸡母鸡,于红梅嫌弃那些鸡不好杀,一直养在院子里?没有动。
“这些鸡你也该杀了,光喝骨头汤也怪腻味的。”
送三?七,也就是田七过来的中年男人指着院子里?那些鸡略有不满地对于红梅说道。
大伙儿都知道骨头汤好做,因为骨头是菜市场可以直接买的东西,而这土鸡就不一样了,得自己杀了放血,还得自己烧开水烫鸡毛,工程浩大了很多。
于红梅是土生土长的乡下姑娘,大伙儿可不信她长那么大就没有杀过鸡,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懒。
所以今天这人送三?七过来,一来是因为这三?七确实对江流的伤有好处,二来也是为了提醒于红梅,江流这伤得好好养,她这个媳妇也得更精心的照料才对。
这一日日的只知道去菜市场买骨头,显然是对江流不上心的表现啊。
菜篮子里?还装着一袋猪腚骨的于红梅听着那人意有所值的话,嘴角抽搐了一下,心中暗骂这些多管闲事的人,怎么连她家吃什么都要插一手。
“坤子叔。”
正想着该怎么回的时候,江流拄着拐杖从院子里?出来了。
现在他已经能够下床拄着拐杖走几步了,江流的意志力十分坚定,旁人都能想到这会儿他的伤口牵动该有多疼,他却能够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将医生建议的复建锻炼做上好几遍。
很多村人都围观过江流复建时的场景,额头滴着汗,脸憋的通红通红的,尝试着活动那只伤脚的时候,脖子手背的青筋都爆起来了。
他这一步步的,和走在刀尖上没什么区别,可他咬牙坚持着,还不是为了能够复原的更好,能够为于红梅他们娘仨儿继续遮风挡雨。
夫妻二人的表现差距被围观者看在眼里,在于红梅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在旁人眼中的形象已经开始崩坏了。
“坤子叔,我爱喝骨头汤,红梅她也是因为知道我的喜好,所以才餐餐都做骨头汤的。”
显然江流听到了刚刚这个送田七过来的坤子叔的话,出于对妻子的维护,这才站出来将一切都归在自己头上。
可那个被他叫一声坤子叔的人不傻,一个多礼拜前在江家吃饭的时候,江流还说自己要好好补充营养呢,那时候大伙儿让他喝田七炖鸡,吃动物肝脏,江流可是连连点头记下了。
而且他和江流也不算陌生,这小子喜不喜欢吃鸡他难道还不知道吗,以前一块吃饭的时候,最爱抢鸡屁股的就是他。
“你啊你!”
坤子摇了摇头,他这得多喜欢他媳妇啊,这么实诚的一个人都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红梅啊,按理我也不该管你们夫妻俩的事,但是叔以过来人的身份劝你一句,流子这样的好男人,你要珍惜啊。”
说罢,坤子叔又?摇了摇头,带着一腔对于红梅的不满离开了江家。
大约半个小时后,满春婶带着两个阿婆来到江家。
“听说红梅不会杀鸡,这事我拿手,你们坤子叔不是送来了上好的三?七吗,我这就杀一只鸡,等会儿红梅你好帮流子炖上。”
满春婶笑吟吟的,可她的话让于红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哪里是听说她不敢杀鸡的消息才过来的,恐怕是从那多嘴多事的坤子嘴里听到了那些编排她不愿意给江流杀鸡的话,这才过来的吧。
于红梅不知道这些歪话到底被多少人听到了,恐怕现在即便她杀鸡了,也洗脱不了她偷懒不肯给受伤的丈夫杀鸡炖汤的坏名声了吧。
于红梅气坏了,这趟听她妈的话回来,非但没有得到想要的效果,怎么反而让舆论偏向了江流呢,于红梅意识到自己得换个方式了,要不然她做一辈子的保姆,也没人觉得她是贤惠的。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两更
今天总算把牙齿都补完了,希望它以后乖一点,不要再折磨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