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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1 / 2)


慕云岚就住在隔壁,这夜,长歌几乎竖着耳朵听了整宿,都没听出慕云岚是何时回来的。直到天亮,一行人用了早膳重新启程,长歌上得马车,猛地一见到车里多了个孩子。

四五岁的年纪,粉团儿一样,躺在被子里,小嘴微张,正睡得呼呼的。

长歌只觉有些眼熟,不动声色坐下,直到马车驶出,才问:“哪家的孩子?长得这样好。”

慕云岚慢悠悠道:“杜崇家的。”

杜崇这个名字在大周怕不会有人不知道,不仅因为他是京中首富,更因为他广种善因,八方布施,在民间,尤其是在寒门学子之中,极具声望。

此时,长歌恍如隔世:“我上次见到这孩子还是两年前,那日杜家嫁女,他的姐姐杜若十里红妆,被太子迎入东宫,泼天的富贵尊荣,盛极一时……”

是的,杜崇正是太子的岳丈。上辈子,杜崇做了东宫一辈子的钱袋子,可惜,最终也只落了个不得善终。

长歌看向慕云岚:“我一直没有问大哥,大哥也没有同我说,杜若她如今……如何了?”

慕云岚叹道:“其实大哥没有和你说,你心里不就已经清楚了吗?你与杜若有闺中之谊,但凡她还有一个好一点的结局,大哥又怎会不告诉你?”

长歌点了点头:“是啊,杜若她身为东宫太子妃,对太子又太过无怨无悔……她应当,殉情了吧?”

慕云岚颔首。

也好。

比起上辈子,她被自己的夫君彻底利用完了以后阖族杀害,那般痛不欲生死去,此生能在最恩爱的时候与他共赴一死,其实于她而言,算是天大的幸运了。

长歌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碰了碰孩子嫩生生的脸颊,一面轻声问慕云岚:“昨夜那些人要抢的就是他?”

“嗯。昨夜混战,你定想不到,里面除了昱王的人,还有皇上和景王的人。我趁他们打得一片混乱时将他带走,如今那三路人马还在互相怀疑是对方抢走了人,正在一路厮杀。”

长歌叹:“东宫这一倒,杜崇这个太子岳丈就朝不保夕了,杜家满门也是岌岌可危,过了今日不知能否见到明日的太阳。好在杜崇这一生广种善因,声名远播,在寒门士子中有着极高的呼声,皇上顾忌自己仁君的名号,也不敢轻易动他,更不能公然以株连之名抄了杜家。但杜家这满门的财富,又确实令人心痒难耐,此时皇上对杜崇唯一的儿子下手,想来就是要逼杜崇自己乖乖上交万贯家财。”

长歌微微一顿:“只可惜,杜崇如今是无主的钱袋子,就和没有靠山的绝色佳人没什么两样,不仅皇上想要他,就是那两位王爷也是争相觊觎,争先恐后要将他收入囊中。毕竟,夺嫡……哪能没有钱呢?”

长歌靠在垫子上,唇角微弯,缓缓道:“这三方混战,可真是热闹。”

慕云岚瞧她的模样就知道她心里又有了主意:“你该不会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想加入吧?”

长歌似笑非笑瞧着他。

慕云岚看着她,正色道:“爹爹已经回信了,答应就按你的意思,一家告老还乡。咱们此行回京就要立刻布局,着手退出朝堂,此时不宜再节外生枝。待进了京,我将孩子暗中送还给杜崇,便算全了你与杜若一番闺中情谊,往后是生是死,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二哥,你这是掩耳盗铃。”长歌笑了,“这孩子是杜崇如今唯一的血脉,既送他出城,杜崇想来必是用了全力,却仍有了昨夜的混战……杜崇若是护得住这孩子,也就不会轮到你去救他了。你如今送他回去,无异于送他去死,还不如昨夜袖手旁观,由着他自生自灭呢。”

慕云岚冷眼瞧着她,反问:“杜崇都护不住他,你就护得住?”

当然啊……至少从上辈子的经验来看,杜崇最终是个被灭了满门的首富,而她,她可是撑到最后的终极大反派。

此时,终极大反派笑吟吟道:“要打个赌吗?”

慕云岚抿了抿唇,没说什么,半晌,意味深长说了句:“真不知道那个人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能走进我妹妹的心里。”

那个人……除了那个人,还有谁呢?

长歌便知道,归根结底,自己这点儿心思还是没能瞒住慕云岚。

是啊,夺嫡哪能没有钱呢?

她的一生还可以重头来过,可他的一生,却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他背负了太多的失去和艰难,早就注定了他要走上一条孤独而凶险万分的路,左右皆是万丈悬崖,稍有不慎,他也是万劫不复。

上辈子,前面一段路,她尚能牵着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一起走过。可这一生,她是不会再陪着他一步步走向那个皇位了,但她却可以送给他一个钱袋子。

说起钱袋子,放眼大周,又还有谁比杜崇更担得起这三个字呢?

若是这一生能有个首富在他身后助益,他往后的路想来也必定会轻松许多吧。

但是福气这个说法,长歌却实在无法苟同,她看着慕云岚,似真似假道:“说不定,是倒了几辈子血霉呢?”

回想她与他做夫妻的那些日子,整整十五年,他将她捧在手心,放在心尖,小心翼翼,无微不至。他给了她盛世的宠爱,无上的权利,凡他所有,凡她所欲,他无有不给。可她呢?她到头来,亲手亡了他的国,还差点要了他的命。

她欠了他多少啊?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去算。

若换做是个有良心的,这辈子睁开眼睛第一件事怕就是要去找他,好好陪着他,还他上辈子的情深。偏偏她既没有良心,脸皮还厚,这辈子也没打算还他。

也只好在这些小地方补偿他吧。

想想……她要是时陌,遇见这么个没良心又厚脸皮的祸水,她都心疼她寄几。

……

镇国公府的马车下午到的城门口,守城的士兵瞧见马车标记,恭恭敬敬地站在道路两侧行礼。马车正要过去,戍城营的中郎将却忽然出现,将马车拦了下来。

“拜见郡主,郡主恕罪,职责所在,如今但凡进城,都要检查。”

马车停下,长歌与慕云岚对视一眼。

孩子已经被慕云岚提前点了昏睡穴,正在酣睡。但四五岁的孩子,这不大不小的个头,藏,肯定是藏不住的。

慕云岚低声对长歌道:“太子倒台以后,昱王和景王争相安插自己的人上来,原本景王那边已经有了一个秦时月冒头,戍城营中郎将一职皇上便有意交给昱王。可惜因为日前你那一番筹谋,昱王如今看似举国歌颂,如日中天,实则在皇上那里失了圣心,惨得一言难尽。景王这便见缝插针,扶了自己的人上来。这人就是景王侧妃的弟弟,姓张,叫张顺。”

长歌轻笑一声,低低打趣道:“那算起来,我岂不是对这个张顺有知遇之恩?他如今却来为难我,还真是恩将仇报,真是让人想不教训都难……”

外头,张顺候了半晌,才听得女子一声轻笑,隔着马车帘子,带着与生俱来的骄矜和傲然:“我是谁,张大人该不会不知道吧?”

张顺闻言心中微惊,想自己上任不到半月,这长宁郡主还是刚刚回京,竟就认出了他。他是景王那边裙带关系上来的新官,底下这些人要么是前太子那边的,要么是昱王那边的,对他都是面服心不服,日日想着要将他拉下去。他想要立个威实在不容易,偏偏京城这个地方,一个花盆砸下来都能砸出个权贵来,他又实在是不好惹,为此郁郁不得志了半月。

没想今日远远就看到了长宁郡主的马车,他心中顿喜,只觉上天终于开眼,给了他扬名立万的机会。

长宁郡主是谁,他怎会不知道?她是京中出了名的废柴,除了会投胎,别的一概不会。

身份尊贵又没有脑子的长宁郡主,可以说是个又大又软的柿子了,此时不捏,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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