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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chapter147(2 / 2)


徐子嚞这时候还笑眯眯地加了一句:“正好子尛听说你们也要来这儿旅游,因此便死皮赖脸地跟上来了。”本来以为再怎么也要问清楚了地方特意约好时间地点才能碰面,谁知道就是来吃顿饭的功夫就遇到了。

缘,果然妙不可言呐~

可惜他看相这方面基本上就是空白,在这方面有天赋的又是子尛,涉及到自身,他也没办法。

不过,这才有趣不是吗?

虽然后面的意思他没有说,但是魏衍却一下子get到了他话语里的未尽之意——关爱自家妹妹的傻哥哥顿时一秒上线,魏衍看向两位徐道长的眼神都不对了:“雁雁还小呢!”

话说他从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总是眯眯眼笑的徐子嚞看上去被正直古板但实际上很单纯和真单蠢冲动的徐子尛要难搞得多。

顿时,那些关于交流会、关于优胜奖品、关于外国异能者、关于世界画风走向的疑问和感悟统统暂时被抛到一边——因为他突然想起,正一派的道士,可是能够谈恋爱结婚的!

※※※

而这边,被魏衍加入戒备名单的徐子尛却正开开心心地和魏雁他们一起散步聊天。

虽然现在是冬季,但因为意呆利的国土面积是长形的,且他们现在身处中南部,比较靠近赤道附近,一次一年四季的温度都是比较温暖的。

所以哪怕是冬季也能鲜花盛开,晚上夜色降临后也有不少人在外面散步。

丹利带着魏父他们散步也不是纯粹的压马路,他还用他那日提升的汉语水平给他们讲解这附近值得游览的景点,重点就推荐了圣马库斯教堂。

“虽然这没有列入全球十大教堂,却也是非常值得去参观的地方。圣马库斯教堂差不多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听说最初是用来对抗吸血鬼,后来经历过火灾,后被名为马库斯的主教重建,之后又经历了战争轰炸,被摧毁了屋顶和圣坛,之后又被修葺重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圣马库斯教堂比我们所在的这个小镇的历史都悠久。”

可惜他的这番自豪的介绍,听在除了魏父以外的三个少年少女的耳中,备受他们关注的是……

帅帅:“吸血鬼?”

魏雁:“真有吸血鬼吗?”不是影视作品漫画这些吗?

徐子尛:“emm,他们自己更喜欢自称为血族。咱们华国什么妖怪都有,我觉得吸血鬼可能和蝙蝠妖或者吸血僵尸有点类似。”

魏雁却道:“那可不一样,吸血鬼、不,血族要俊美得多呀!”他们学校的女生中现在正流行以吸血鬼为主角的电影和少女漫画,魏雁虽然对少女漫画兴趣不大,但无奈身边有个颜控至上的好朋友,乐陶可是天天在她耳边啊啊啊啊。久而久之,耳濡目染,魏雁的认知中也形成了吸血鬼=帅哥的等式了。

而蝙蝠妖和吸血僵尸……不好意思,前者只会让她想起《西游记》中“大王叫我来巡山”的小妖怪;后者只会在脑海浮现各种僵尸电影中青面獠牙蹦蹦跳的形象。

徐子尛一听,下意识就道:“西方文化中的传统吸血鬼形象可是肤色暗紫、秃头干瘦、青面獠牙的,你们女生所以为的俊美形象,完全是艺术加工,不具备参考性的。”

在这一观点上,帅帅是和徐子尛站统一战线的:“就是就是,吸血鬼哪里长得好看了?怕大蒜害怕十字架圣水,不敢白天活动只敢晚上偷偷摸摸的,要说好看,咱们那边好看的妖精多得是呀!”他是对那种冷冰冰的活尸没什么好感啦。

魏雁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是杠精吗?”她又没说咱们国家的比不上外国的。

帅帅得意洋洋地晃着脑袋:“我是不是杠精,你不是很清楚吗?”他说完做了个鬼脸。我就算杠,也应该是个杠鬼吧?

可惜魏雁完全不想理他,冷哼了一声——这说两三句就要怼起来的讨厌劲儿,果然跟以前的哥哥很像。

“雁雁,帅帅,还有徐同学,你们快跟上来,别等会儿走散了。”魏父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几人也暂停了争论,小跑着快步赶了上去。

因此也没有发现,他们在讨论的时候,隔着花木的转角处,有两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影静静注视着他们的身影。

“听见了吧,梅菲斯,你这个‘肤色暗紫、秃头干瘦、青面獠牙’的家伙。”说话的声音柔媚中带着沙哑,给人感觉如醇香浓厚的红酒。

“呵呵,范妮你不也是个‘怕大蒜害怕十字架圣水,不敢白天活动只敢晚上偷偷摸摸’的家伙吗?”反驳的声音也很好听,是个男性的嗓音,带着更年轻的感觉。

彼此说完,双方不约而同地瞪视对方,灼红的光芒在他们斗篷帽子下亮起。

静默了一会儿,梅菲斯率先道:“果然啊,很不爽,还以为华国人对我们都是崇拜呢,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评价。”

想当初要不是长老硬性要求他们这些需要参加交流会的考核标准之一就是汉语的话,他也不会费劲吧啦地耗费那么多精力去学习。学得勉强能听懂对话了吧,谁曾想就听到这种话。

早知道还不如不学汉语,听不懂就可以当作不知道了……不行,那不是对方骂自己都有可能傻呵呵当赞美么?

范妮看着梅菲斯在那儿纠结,无语:“我倒是觉得那个小姑娘挺合我口味的。”

范妮说的合口味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先不说魏雁作为让男主角头痛的恶毒女配,本身就是特别的存在,更何况这一两年时间,她吃的喝的大多数都是魏衍特别关照或者白刺帮忙调理的食物,在血族的眼中,可不是干净又美味么。

范妮这么一说,梅菲斯也喉头滚动了一下:“是呢,所以,我们要去为咱们血族的名声要点赔偿么?”

作者有话要说:买了那个白玉魔芋粉丝吃,第一次吃魔芋粉丝,然后发现,啊,果然不适合我的口味。

其实也不难吃,但是也不好吃,脆啵啵的,完全没有味道,看起来像是粉丝,吃起来口感像是萝卜丝,但是吃到嘴里却是完全没有味道。我是和椒麻鱼一起煮的,也没法遮挡魔芋丝特有的口感,感觉如果真的是为了纯减肥去单吃这个魔芋粉丝的话,感觉是有点折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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