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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柳非柳,杨非杨(1 / 2)


龙卷风一早回了营地,留下金无望带了几峰骆驼送沈浪、七七和熊猫儿出沙漠。

有了充足的给养,大漠的风光也变得可人起来。嫩黄色一望无垠的沙地缓缓流动,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丘脊线绵延伸向远方,像悠闲匍匐的长蛇,又像欲飞不能的蛟龙。

有时候能遇到经商的驼队,不论男女都是饱经风霜的脸,驼铃叮当中掺杂着阵阵笑语。

朱七七心情大好,挽了沈浪的胳膊道:“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明明寸草不生的大漠,静下心来看也能这般美。等回了中原,寻回老八,咱们出海去吧。”

熊猫儿忙道:“这主意好,算我一个。熊猫儿被称作游侠,却是海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沈浪只是微笑,转头问道:“金兄可是打算留在大漠?”

金无望道:“我也知龙卷风并非明主,不管是心胸还是能耐都差了快活王十万八千里,但他总算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帮过我。如今王怜花重返大漠,我不能弃了他去。”

朱七七笑道:“金大哥果然是义薄云天。不过你帮他铲了快活王,这知遇之恩也算是报了。至于王怜花,中原还不够他玩么?那地宫也毁了,他那么追求享受的人,巴巴地跑来大漠做什么?所以我说呀,金大哥不如跟我们一起去遍访仙山,快意人生,岂不是一桩美事?”

熊猫却是哈哈一笑道:“大妹子这你就不懂了。金兄这样的人,若认准了什么,是绝对不会轻易改变的。你还是让他二人好好聊聊吧,咱们若真的出了海,他们下回见面不知道要待何时了。”

知道在沈浪和金无望那里插不上话,朱七七拉着熊猫儿一同赏景,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突然眼睛一亮,大声道:“大哥你看,好奇怪的树!”

熊猫儿揉揉被震得发疼的耳朵,道:“你若是温柔点儿,会不会更可爱?”却还是循着朱七七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株怪树,又或者是两棵树。

树根靠着,树干不甚粗壮,上面的枝桠交错纠缠在一起,一棵叶大如杨,一棵叶细如柳,分明不是同一种类。

金无望笑道:“这是胡杨,据传是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又一千年。三千年的胡杨,能记载一亿年的历史。被称为沙漠的守护神。”

却说王怜花跟着方心骑回到楼兰古城。整个城上方似还笼着未散去的烟尘,地上城的居民们来来往往,忙着收拾残局。好在只是地宫被毁,并未伤及他们太多。

第一次来的时候被蒙了眼,只听得市井之声。如今亲眼所见,这大漠中的小城也是街道齐整,屋舍俨然。最难得的是,竟有一条涓涓细流,淙淙地穿城而过。

一路往下,人烟渐少,就在王怜花以为这疾风第一骑要带他回到当日婚宴之地的时候,劲装少年却是往旁边一拐,进了条小道。

王怜花扣了暗器在掌心。毕竟,疾风三十六骑,他只看到了一骑。

小道曲折蜿蜒,越往下越幽暗。待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只听得齿轮绞合的轻响,眼前突然开阔,一片金光灿灿,竟是珠宝堆了一屋。

王怜花不禁暗忖,快活王御下果然很有过人之处,这疾风第一骑看来也不过十多岁的少年,竟然能对这满屋的金银不动心?

但他王怜花既然是连丐帮口袋都要摸遍,一辆马车都不会随便丢弃的人,眼前有金山一座,当然要毫不客气地拿来。

“少主,另外三十五骑正守在城外,以防龙卷风偷袭。这间屋子,也只有属下一人知道。我在外间守着,少主有吩咐叫我便是。”

方心骑刚行至甬道口,便有探马来报,龙卷风率兵来犯,人马有十万之众,几乎是倾巢而出。

他倒是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

然而,据探子回报,龙卷风在离城几里之外安营扎寨,已在围炉做饭。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龙卷风这是来讨昨日的酒钱了,我去会会他。”

疾风第一骑连忙上前一步道:“少主,之前一役我部没有防备,被龙卷风捡了便宜。但现在已经整顿完毕,加上这本是自家营地,他奈何我们不得。”

王怜花道:“可惜我却不喜欢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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