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李一帆清醒过来的时候,周围隐约传来哄闹的声音。
他打量了一下四周,此时他正站在一条路面有些坑洼的道上,两边立起一排的红砖围墙,围墙也是凹凸不平的充满年代感,上面遍布各种痕迹,缝隙和顶部生长着顽强的杂草。
这些东西一起,将路夹成了小小的一条巷子,而他,此时正站在巷子口,旁边放着一根手臂还粗的木棍,面前只有两个背着书包,正在瑟瑟发抖的小孩。
看李一帆一直不说话,两个小孩中一个比较壮实的咽了口口水,抖着小腿向前迈了两个小碎步,微微挡住了另一个瘦小孩的手臂。
被挡住的小孩露出了鼓励激动的眼神,壮小孩接收到了瘦小孩的信号后,鼓起勇气抬头,看着挡住巷子口的李一帆,豁出去了一般说道:“一一一一一哥哥哥,我我我的钱都都都在这里了,你你你别打我!”
......
…………
一阵静默。
瘦小孩瞬间嫌弃的看着壮小孩。
“我也不想的啊,可是那个棍子一看打人真的好痛的,我不想被打呜呜呜呜呜。”壮小孩委屈的道。
李一帆眉尾一挑,抬眼看向巷子的深处,随后双臂一抱,身体一倾斜,肩膀就靠在了凸起的一块红砖上。
他吹了声长长的口哨,把壮小孩吓的一哆嗦,掏书包的手都不利索了。
“说吧,你们两个打算去干嘛?”
壮小孩缩着肩膀,把书包底层压着的毛票一张张掏出来。他不想又交钱又被问话,怕挨打,可迫于‘一哥’的淫威,只能抖抖索索的说道:“本、本来想、想去网吧打游戏的。”
他把手里整理好的一角五角一块叠好,叠了有七八层,大概四五块钱的样子,随后一脸肉痛表情的把前递到李一帆面前,闭着眼睛转过头不想去看自己的零花钱被收走的样子,最终却还是不忍,偷偷睁开一条缝,恋恋不舍的瞄着那些钱。
趁着这时候,李一帆闭上了眼。
原主是混混。
他家庭条件不好,父亲常年酗酒抽烟不干活,全家的重担都压在没文化只能打零工的母亲和奶奶身上。不但要支撑家里吃穿,还要供原主上学,更要应付原主父亲时不时的要钱,日子过得很艰难。
就这样了,父亲还添了个酒后家暴的恶习,家里更是难过。终于有一天,原主发现母亲再也没有出现过,而父亲也很快在警笛声中被带走。他那时候只是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参加葬礼,就是母亲的。
在那之后,原主由奶奶带着,靠着奶奶捡破烂维持生活。
原主每天生活在周围人指指点点“杀人犯的儿子”的声音下,性格怯懦,读书成绩也不好,每日里都跟幽魂一样活着。
他生活中过的不如意,却十分热爱看各类武侠小说,常常逃课去那街角的盗版租书店里蹲着,捧着书在角落看到眼睛发红都不停止,时不时就幻想,自己要是生活在武侠世界,该是如何的快活。
或者看些百万字起步的龙傲天式爽文,沉浸在主角一朝翻身,所有人跪舔的畅快之中。
每次看见奶奶为了一个塑料瓶子跟在别人身后,眼巴巴的等人喝完捡走,或者为了一个纸箱子的归属,和另外捡破烂的人争执起来一个小时的骂战都不停的时候,原主这样的想法就更加严重。
他羡慕那些可以穿着牌子衣服鞋子的孩子,厌恶自己有一个杀人犯父亲,一个尖声尖气抠门的奶奶。他想要改变。
于是后来某一天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染着白色红色头发的混混,带着小弟,找小学生要“保护费”,便如同醒酬灌顶般,当即掏出身上仅有的几块钱,主动递给那位染了发的混混,说想当他小弟。
对方收下了。
于是,原主就算是入了门,成为了一个正式的混混。
从此以后原主时常逃学,课也不上了,每天就拎着棍子当武器在入门的那个混混身后,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跟在那两个混混身后,原主很快学会了一个混混的必备技能:抽烟喝酒烫头纹身收保护费。
不过因为父亲带来的阴影,原主只学了一下喝酒,从不像另外两个混混一样灌酒。其他的抽烟烫头纹身,也因为没钱,而只是看了看。
只有找小学生要保护费,他能做。
这也是因为带他入门的混混没比他大多少,也是个初中生罢了,因此,他们三个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拎着棍子把小学生堵在巷子口里,一个顶着三色头,抽着烟,露着纹身当老大,一个拎着棍子,时不时用力在墙上敲几下,以此对小学生进行恐吓。
而原主,就跟在后面,看他们动作,以此学习,为日后独立收保护费打基础。
小学生能有多少钱?他们围堵好几次,打劫来的钱也就够去上网打打游戏,或者偶尔拿来吃一顿。
两个混混也不想带他这个没钱的多久,很快就说他已经出师了,让他自己去单干。
于是原主就精心挑选了一个白白嫩嫩看着脾气好又有钱的小孩,趁人在巷子里的时候把小孩和小孩同学一起堵了。
并且成功的收到了五块钱的保护费。
这给了原主很大的信心。
虽然很快有风声说有人被打劫了大额金钱,要整治这些不良风气,但原主也不在意,听老大哥的避了避风头,就又重新出来了。
他打劫小学生的消息,很快就被周围的邻居知道,他们会带着被打劫的孩子来找原主的奶奶告状。
奶奶也很心痛孙子去当混混,因此打骂了他好几次。
然而原主厌恶奶奶,更不可能会听奶奶的话,甚至对此产生了逆反心理,愈发的觉得其他人是在阻止他干大事,也不告诉奶奶,那些邻居带上门的,根本不是他打劫的,是被其他混混打劫过,或者就只是单纯的花掉了又怕被父母骂,所以才往他身上泼脏水,故意说是被他打劫了罢了。
反正在第一次这么做成功,并且那些邻居对他更是没好眼色之后,原主就感觉到了心理扭曲一般的畅快,被骂也不在意了。
他想着,这些人天天骂他是杀人犯的儿子又怎么样?现在在知道他是混混,并且有同伙之后,明面上就再也不对他指指点点了,生怕他带着他的混混朋友上门去产生争执,也就只敢跟他奶奶告告状。
所以他就要当混混!
得到了甜头之后,原主更不愿意听从奶奶的话回归校园了,他开始在混混的路上越走越远。
只不过他人小,年龄不够,想要去参加更大的混混团体被拒绝了,于是只能继续徘徊在打劫小学生交“保护费”,这种在他看来已经变得低级的事情上。
而且因为迷上了网络游戏,打劫小学生也已经支撑不住他的开销了。
就这样一年一年混着,原主书也没读,高中考不上,家里也没有钱让他交择校费,只能让他去打工。
可原主虽然高,但是很瘦,年纪又小,学历没有,出去打工也只能做些搬砖,或者洗碗端菜的活,和他想象中的长大了就干大事的情景一点都不一样。
原主感受到了很强大的落差,消沉了下来,越发沉浸在网吧游戏里,任由奶奶打骂都不愿意再出去工作。
后来,干脆浑浑噩噩的在家里当起了啃老族,让年迈的奶奶继续捡破烂养他。
周围的人家都拿他当反面例子来教育孩子,所有人都躲的他远远的。
他也不在意外界的声音了,每天就是拿了钱去上网,再后来捡到了一台二手电脑之后,就更是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沉迷在游戏世界中,不愿意面对现实。
他在游戏世界里成为大侠,大杀四方,在帮会里说自己家如何如何有钱,以及如何如何厉害,在现实生活中却蓬头垢面,讷讷不语。
供他的奶奶由于年纪大了,身体受不住,一次摔倒后无法在捡破烂卖钱了。原主没有饭吃,就又重操旧业,经常去打劫学生。只是这一次,他的“保护”对象们又增加了更大点的初中生。
初中生可没小学生好抢,有时候他会和对方打的遍体鳞伤。但原主也不在意身上的伤,反正他觉得有钱就好了。
而躺在床上每天只能得到一顿饭的奶奶只能每天哀怨。她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充满希望的孙子最后变成这样,最终满眼都是泪的离世了。
在奶奶过世之后,原主就把小房子卖了。
卖的钱好好的挥霍了一通之后,原主就再次穷了下来。他没有谋生的手段,也不愿意去卖力气活,连租个房子都租不起,最终开始了流浪,于某个冬日,蓬头垢面瘦骨伶仃的倒在了一座垃圾场里。
李一帆重新睁开了眼。
面前这个壮小孩,就是原主经常打劫的那个小学生,现在这个时间点,是他独立来找小学生收“保护费”的第一次行动。
为了这个“独立”,原主已经策划了好久,才最终选定了这个打劫对象。
壮小孩,也就是刘星星,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手里的钱被拿走,充满希冀的抬起头来看向李一帆:“一哥?你是不是,是不是看不上我这点毛票啊?”
李一帆从他细皮嫩肉的脸上移开目光,沉沉点了点头:“对,我不喜欢毛票,我喜欢红色的那一张票子。”身无分文的人,喜欢的肯定是红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