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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一百一十四章(1 / 2)


我快窒息了。

这小崽子怎么还没回家?是阿福做的晚饭不好吃吗?

达米安本来心情就不是很爽,看到贝蒂就这样被人搂到怀里去更是不爽。

他直接上前,拽着贝蒂的手往外拉。

“小朋友,大半夜的这样抢别人的女朋友可不好。”中年男人见自己的猎物脱手了,也蹙眉准备把女孩抢回来。

“你是他女朋友吗?”达米安看我的眼神很认真,仿佛只要我说是,他立刻可以抽刀帮我砍了,然后给我换个新的。

“……不是,就是玩玩。”

“所以她不是你的女朋友,”达米安把我放到墙根,“那么我想你就应该乖乖离开。”

“你以为你穿着罗宾的衣服就是罗宾了?”中年男人丝毫不惧于这个,他要是怕这个,他也不会干这行了,只不过是个小屁孩儿而已。

达米安无意于与这种将死之人讲话,他用一种你要死了的眼神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从腰间抽出了他的刀。

我抿了一下嘴,我必须阻止达米安。

就在这个来自刺客联盟的最佳作品即将要把我钓了很久的那个鱼给打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罗宾不杀人。”

达米安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你快跑呀!”身上的追踪器窃听器,我早他妈安好了,快点跑呀你。

中年男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看着达米安将刀入鞘,走到我面前来。

他那一双继承于他母亲的绿眼睛看着我似乎有些疑惑:“为什么要阻止我?”

当然是这是我辛辛苦苦钓到的鱼和线索!不然你以为穿着超短裙在晚上风吹蛋蛋凉是很好玩的事情吗?

我舔了一下嘴唇:“罗宾不杀人……我以为你是罗宾的崇拜者。”

“我会成为罗宾。”达米安斩钉截铁,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又垫起脚拽着我的脖子帮我整理了一下在我身上的斗篷。

“罗宾和蝙蝠侠,”在中东长大的小王子问面前这个哥谭土生土长的女孩,“在你的眼里是什么样的?”

我强忍着自己的不适任由达米安帮我弄好衣服,见他好像还是很认真的问出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是恐惧和希望。”

达米安离开了。

我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如果不是因为这小子突然打断,我可能跟着刚才的那个男人已经回去了。

我还是先过去把那些碎尸块给分析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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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分析,DNA分析等一系列分析完毕后,我将这尸块与一个叫做阿塔兰纳·杜克的女孩对上了,这个女孩大概在10天前失踪,到现在也没有音讯。

我叹了一口气,又坐回椅子上,伸手揉着我的太阳穴,把眼神瞟到了被我解下来的那个披风上。

达米安原来也会给别人递披风啊。

我伸手把披风抖落开,这是一件普通的披风——当然很适合在沙漠里用来遮阳,不知道达米安这小子是从他妈妈那里拿来的,还是入住韦恩庄园以后自己买的。

我注意到了在斗篷内侧留下的刺客联盟的标记。

呃,这八成是他从他妈妈那里带来的。

我立刻觉得这个斗篷烫手起来,我犹豫了一下,觉得我应该把这还给他。

“但是既然来了哥谭,或许你也应该与拉斯奥古那个变态离远点。”

我转头看着我挂在一旁的罗宾的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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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生二回熟,当第2天傍晚,我再次穿上属于贝蒂的衣服踩着高跟鞋浪荡在街道上的时候,我特意打听了红头罩今天应该在码头处理新来的那一批军火,绝对不回来这边资助失足少女上学。

我往自己身上撒了一点酒,营造出醉醺醺的状态,眯着眼睛靠着路灯傻笑着望着来来往往的男女们。

或许我应该有耐心的多等一会儿,他们捕获猎物的时间一般在凌晨——这个时候对于捕猎者最安全,也是猎物最懈怠的时间。

我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条街上的现状,内心已经开始计划起德雷克慈善基金援助失学少女的项目了——像杰森一样一个一个包养速度可太慢了。

“Hi.”

我仰头学着我旁边的站街女郎做出一个轻挑放浪的姿势扭头揽住这个和我搭讪的男人的肩膀——我决定先把他打发了,再继续等两个小时。

可当男人转头看着我的时候,我整个人简直就是被雷从头盖骨劈到脚底板。

这不是……杰森吗?

骑士看着这个女孩,觉得有点眼熟。

我赶忙拿捏出矫揉造作完全听不出属于罗宾小子的声音和他聊天:“您是想今晚和我喝一杯吗?”

阿卡姆骑士眯着眼睛继续看这个女孩。

我汗毛完全竖起来了。

“你是提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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