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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第一百一十六章 在梦中捡了一只猫是什么体验(2 / 2)


“我记得你的常驻分部是在G市。”林熙面无表情地打算赶人。

“我才刚出完任务回来,你就这么忍心看我凄风苦雨的无人收留吗?”天墨雨声泪俱下(并不)地控诉道:“当年你还只有这么一丁点儿大的时候,要不是我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活,哪来今天这么活奔乱跳的你?!可是现在,你却那么忘恩负义,竟然想要就这么把我赶出去!居心何在?是想冻死我好继承我的情报部吗……”

“好了好了。”林熙头疼的挥手,阻止这个今天画风莫名崩坏的人继续演下去。

“戏这么多,你上一个任务是和云颂一起出的吗?”

杀手部的负责人一向是个戏很多的人,以此来伪装他冷淡的性格和寂寞的像是没有星星的夜晚一样的世界。

他愤恨地吐槽着,但是终究还是没有熬过这个突然赖皮的所谓上司。

九溪和其他猫咪不大一样。其他猫基本都是宅,或者说,在家雄赳赳气昂昂,一出门就变成了怂不啦叽的一只。而九溪不一样,林熙出门的时候它总是会跳上他的肩头跟着。

就是天墨雨,真的是只懒猫,连早饭都要林熙给他带(虽然买早饭的地点就在楼下没多远)。

大概林熙最近与小动物特别有缘,他和那一大一小两只猫在H市刚安顿下来没多久,老天又给他送了一只狗。

他在银杏林里一大片金黄的落叶堆里扒拉出了一只金黄色的博美。由于颜色太过接近,他一开始还没注意到,差点一脚踩上去,结果这时,原本安安分分的九溪突然一跃而起落到那个地方。林熙吓了一跳,将要迈出去的脚步堪堪收回,这才发现了落叶堆里埋着的小博美。

可怜兮兮的一小团,脚上还有没长好的伤口,显然是因为某种原因被旧主人抛弃了。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都要丢掉,林熙想。

九溪好像特别喜欢那只狗,一直坐在旁边拿爪子戳它,还仰起头来对着林熙不停地喵喵叫。

于是林熙就把那只狗带回了家。

由于是在深秋捡到的,加上那小狗的毛色又是落叶一样的金黄色,于是林熙便将那只小博美起名为暮秋。

有了一只狗狗之后便有了第二只狗狗。

“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见你动物缘这么好过。”沙发上玩手机的天墨雨听到林熙开门的声音后抬头,见到眼前的情景不由得挑挑眉。

林熙正费劲地抱着一大只边牧进来,见天墨雨现在无所事事,于是叫人来帮忙。大大的边牧很是闹腾,弄的洗手间里全是水,在外神谋鬼策,风雨欲来而巍然不动,敢和大人物在谈判桌上风轻云淡地提要求的两人,硬是被一只普普通通的边牧弄得狼狈不堪。

等到最后洗完澡,两个人都露出了松一口气的表情。

“我的天哪,这么闹腾的狗你从哪儿捡来的?”天墨雨换下湿淋淋的衣服,不停地抹着头上的汗。

“问它。”林熙朝着一边兴奋地直摇尾巴的暮秋努了努嘴。

养了狗之后,遛狗自然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任务,否则精力多到无处发泄的狗狗就会开始拆你的家。(敲黑板,养狗的小伙伴注意了哦,不要一时懒就不遛狗,这是一个来自作者菌的血泪教训[哭泣脸.jpg])由于天墨雨是只大懒猫,所以每天遛狗的任务自然是交给林熙的,当然他有时一时兴起也会抓着牵狗绳出去放松一下。

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林熙肩上站着九溪,手里牵着暮秋,去玉古路哪儿溜达一圈,顺便买好今天份的早餐。

然后有一天,九溪又一跃而起,飞速的蹿了出去,林熙一把将暮秋拎起来抱在怀里,赶紧追了上去。等停下来的时候他发现,这好像已经超出一只猫的常规速度了,幸好清晨没什么人,否则他们以这样的速度飞跑,估计马上就会上热搜了。

这果然不是一只普通的猫!

林熙停下脚步,看见旁边阴暗的小巷里,有两个人貌似打算虐狗,所幸还没开始。他利落地解决了那两个人,盯着这狗看了半天,最后在一猫一狗可怜巴巴的眼神下无奈地决定把它带回家。

算了,反正也不是养不起。

于是书店的二楼又多了一只边牧。

后来他们发现这只边牧其实是一只安静而严谨的狗,只是特别讨厌水罢了,相比较之下,还是看着乖巧玲珑的暮秋比较闹腾,不过小型犬的破坏力也有限,总会被两只八尾猫无情镇压。

哦,对了,新来的边牧还很喜欢酸酸的柠檬。

那就叫木宁吧。

于是,每天早晚肩上站着一只猫,手上牵着两条狗的林熙,成了玉古路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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