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坛不知在做什么,满手的泥巴,胡乱往身上擦拭,提着一串香珠就赤脚跑过来,到了面前气喘吁吁地弯了下腰,还差点打滑摔倒,幸好她就在旁边,顺势扶了她一把。
摸到她的胳膊才觉出不对,仔细一看脸,明坛是个女人,还是个混血的女人。
“莽莽撞撞的,小心冲撞了香客。”
“对不起,师父,我刚才在帮师叔腌鸭蛋。”
“这个时节腌什么鸭蛋?”禅师扶额,“好了,快去把手洗洗干净,带小施主去住下来。”
末了又吩咐,“找间东厢有阳光的屋子。”
“好的。”
禅师又和舒意说了两句,就进屋礼佛了。他一走明坛抬起头来,好奇地打量她,蓝色的眼珠透明深邃,闪烁着绚丽的异国风彩。
舒意有点不安:“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很少看到师父为香客安排住处,东厢是我们这边最好的,你跟我来吧。”
明坛走到一旁洗了手,从隔壁的房间找出一双布鞋,脚规规矩矩地塞进去,这才看向她,“你的行李呢?”
舒意摇摇头:“我没什么东西。”就背上一只书包,沉甸甸的,也不知装的什么。
明坛没有多问,给她安排好了房间。
黄昏过后一天的喧哗褪去,长明寺渐渐恢复宁静,舒意打了水,简单梳洗了一下出来,见明坛正盘膝坐在回廊下,盯着院子里那棵古老的鸡蛋花树发呆。
她绞了下头发,用毛巾包住发尾,放轻脚步走过去。
这时的明坛看着又有点不一样了,烧红的余晖洒落在她的脸庞,眼角是不易察觉的皱纹。她看着像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但她身上有天真的童稚,很难让人将她与具象的年龄联想到一起。
而且她皮肤很好,保养地比女明星还要好。
“在看什么?”她忽然看过来。
舒意有种被撞破的尴尬,眼神闪烁了下,好在明坛没有在意,或者说是习惯了。女孩子剃了光头出家,这本就是稀奇事,偌大一个长明寺只有师父肯收她,那也是在她厚着脸皮死赖在这里三年之后,师父才妥协作出的让步。
她想起那时就觉得好笑,坦然地开口道:“我快四十岁了。”
舒意讶然。
“看不出来吧?都说我看着很年轻,其实是心态好,你看我师父,觉着他像快五十的人吗?我二十年前看他的时候,他是三十岁的模样,现在还是那个样子,我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也不会老一样。”
舒意侧目:“你二十年前就来了?”
“嗯,那个时候我十八岁。”
“十八岁你就出家了?”
“说来也是好笑,我跟很多人说过,但他们都不相信我。”
明坛重新将目光落在鸡蛋花树上,此刻的天空如烧红的铁,滋滋地冒着热气,那一捧酡醉的彩霞洒落在院子的一砖一瓦上,每一寸土地沐着璀璨的光。
鸡蛋花树好像活了过来,活成一个人的廓形。
“我是中俄混血,母亲是俄罗斯人,父亲是中国人,但我没有见过父亲,听母亲讲他一直在朝圣的路上,和她在一起是一场美丽的错误,有了我这个结晶,对他而言可能是个噩耗,但我母亲却非常爱我,我们生活地很幸福。”
明坛嗓音温润,某一个角度看过去她是那么年轻,又是那么温柔。
“不过她后来得了乳腺癌去世了,十八岁的时候我想来中国看看,顺带找一找传说中的父亲,但我最大的错误可能是选错了来的途径。那个时候飞机票很贵,我坐了最长的火车从俄罗斯到北京,在火车上我遇见一个男人。”
明坛的目光变得迷离。
“那个男人,我说不出来的感觉,比我师父还要广阔,非常有魅力,我对上他的眼睛,好像一下子就坠入了爱河,但他和其他想泡我的男人不一样,一路上我们一直在一起,他帮了我很多,教我用锅炉,跟我讲故事,很暧昧的时候我想抱抱他,他却只是问我有什么信仰?”
明坛微微一笑,像情窦初开的女孩。
“我不知道自己的信仰是什么,那个年纪因为母亲的死,我满脑子都是找到不负责任的父亲,然后痛斥他一顿,再潇洒地离开,让他怀着愧疚度过下半辈子,但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信仰不该是这样子。后来他带我来了西江,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烟熏火燎,生生不息。我误打误撞地来了这里,遇见我师父,原本只是打算停留一阵,没想到一阵又一阵,最后留了二十年。”
十八岁的时候被一见钟情的英俊男人拐到寺院出家,这个故事想必很荒诞幽默,谁都无法相信吧?但她确实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至今她还能记起那个男人的模样,虽然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但她肯定他一定比师父还年轻。
那是一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在命数里,在红尘里,在香火里,或许才可以找到答案。
“你看那棵树,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就觉得它的生命很长,它的样子和那个男人很像,不是外貌的样子,是一种内在的样子,蓬勃而贫瘠,热闹却了无生趣,就这么被困在一个院子里,困了几百年。”
明坛说完,摸了下脸颊,有点羞涩地半捂眼睛,不敢对上年轻女孩探究的目光。
以前她跟人讲这些,大家都是哄笑一团,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最后兴致缺缺地离去,只有师父愿意同她交流,探索内心的信仰。
现在身边这个年轻的女孩,她拿不住她是否会跟其他人一样笑话她,然后潇洒地离去,给她留下一身的失落。
她与其说是羞涩,不如说是胆怯,害怕低俗的现实,恐惧死气沉沉的灵魂,却向往一切浪漫的动机,也不想只做一个谨守本分的僧人。
然而这个女孩异样地静默了很久。
舒意想到了张若英。那是一个受了情伤登上K3的女孩,在旅途里遇见一个男人,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张若英说:“他帮助了我很多,教我用锅炉,陪我出站去便利店买生活用品,介绍好吃的食物,带我看草原的星星,还给我讲贝加尔湖的传说。”
一模一样的方式。
不是偶然。
为什么他每年都要在北京往返俄罗斯的路上?为什么每次都要招惹年轻的女孩儿?
舒意猛的想起什么,定定地看向院中的鸡蛋花树。缅栀子,缅栀子,那株不需要土壤,不需要水分,惧怕血光,风吹日晒却越生长越旺盛的缅栀子!
她看向明坛:“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身边有花吗?”
明坛眼睛放光:“花?对,有花的,我来了这里之后才知道那是格桑花,是美好时光的意思。”她追问,“你相信我说的吗?”
舒意对上她的眼睛,她真的看不出来已经是快四十的人,她的纯粹与美好,骨子里浸透的浪漫诗章,和她选择的理想生活,是一种永恒的力量。
她就像此刻的烟霞,丰富且有层次。
或许是因为她与一般的僧人完全不一样,她不保守,也不恪守什么规范,非常爱想象,也很有自由,可以说是一个完全出格的僧人,舒意才有勇气问道:“你还喜欢他吗?”
明坛摇头:“不是喜欢,他把我引进了另外一扇门,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信仰究竟是什么,那可能是循着光生活的一种信念吧,至少比我十八岁时的生活要明亮地多。”
“引你进来的应该是你内心对这种生活的向往,不是他,他应该不是个好人。”
明坛笑得伏到她肩上。
“你跟我师父说的一样,师父也觉得他不是好人。虽然师父没有明说,但我觉得应该就是花心的意思,男人擅长花言巧语,在寂寞的旅途骗骗小姑娘打发时间,又不想太认真,怕惹了一身腥。但我不这么认为,就算他别有意图,他也是个正人君子。”
她居然会说他是正人君子,舒意感到震惊:“你和他只见了那一次,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吗?”
“嗯。”明坛说,“我相信他是个好人。”
舒意忽而别过头去,觉得讽刺想笑的时候,却有什么湿润了眼眶。
好人。
处心积虑的好人。
对,他就是那样的好人,哪怕他有很多的身不由己,无从选择,他也是一个好人,只是他的好,让人无法消受。
后来的几天她常常和明坛一起说话,偶尔也会去听禅师讲课,时间长了,心境有了些微的不同。她忽而能够理解明坛的选择,十八岁的豆蔻年华,原本正是向往世外,对新鲜物事充满探索欲望和挑战的年纪,而她却选择了回归凡尘,不是因为她心态有多沧桑,恰恰是因为她太过超然,纯粹简单,好比一朵格桑花。
她将人生所有的幸福与真谛,美好的时光都交付给了长明寺。
在这个人来人往,香火繁盛,与尘世最近的地方,她完成了内心的涅槃。她的智慧是观察,是思考,是体悟,是相信善美,是与世间的黑暗作抗争,所以她人近四旬,仍活得像个年轻的女孩。
她的出格是无拘无束,内心安宁。
舒意好像也有一点点懂了李榕桉,那样强大的内心,应该是谁都会向往的生活吧?闲暇的时候她会去找禅师说话,禅师也会跟她讲李榕桉的事。
他们走的时候她还小,印象不深,只记得父母非常恩爱,母亲是个和风细雨般温柔的人,照顾好的不止父亲和她,还有常年行商的伙伴们。
禅师也说:“你母亲从小教养好,喜欢读书。”
舒意翻着母亲的旧物品,确实有很多书,中外书籍比比皆是,还有好些全外文的名著,她如今看都觉得吃力,禅师却说李榕桉英文非常流利,那时他们跟泰国那边的商人做生意,全靠英文交流
提到这茬,舒意摊开本书,在里面发现一张旧的名片,用泰文印着一串字。
“这个是什么?”
禅师拿过去看了看,陷入思索,好一会儿才说:“梵音物语,泰国最大的花卉王国,它基本垄断了中南亚的鲜花市场,那个时期要进货都得走他们的门路,我记得你母亲提起过一次。”
舒意点点头,禅师又道,“不过近年来丽洋花市壮大,本地商户已经不用再去泰国进货了。”
“丽洋花市?”
“嗯,就在大河东岸,离这里不远,外面有公交车可以直达,你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明坛有时候也会去那里拿花,我问问她。”
禅师走了出去,没一会儿明坛探进脑袋。
“想去花市吗?”
“啊?”
舒意还没反应过来,明坛已经冲她招手:“咱们不去丽洋,去个更好的花市,比梵音物语不知好到哪里去。”
舒意被拽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张旧名片。
明坛是风风火火的性子,这么些年唯独这一点没有被磨掉,她说觉得这样做派潇洒,而且热闹,她想要保留自己十八岁的样子,所以不管禅师怎么说,她还是我行我素。
她走的太快,舒意努力跟上她的步伐,到了后院明坛推出一辆红色掉漆的电瓶车。舒意愕然,忙把名片塞进裙子隐形的口袋,拢了拢裙角坐上后座。
她忽然发现,这对师徒是一样的风风火火,两分钟前她明明还在静室里翻书。
“我……”她有点尴尬,“我可以抱你吗?”
明坛没有换常服,还穿着僧人的红袍,小光头在阳光下发亮。她则是一条浅黄的长裙,头发只简单地编成了麻花辫,耳边簪着刚才明坛顺手折的一朵橘黄色波罗花,踩着藤草编制的凉鞋,和她站在一起,好像两个尘世的人。
看僧人骑电瓶车已经觉得哪里不对劲了,再有个姑娘抱着,这情形怎么想怎么奇怪。
明坛却是落落大方,朝她一笑:“阿九,活得恣意一些,不要委屈自己。”
她的意思是想抱就抱,不要管别人怎么看。
舒意点点头,揽住她的腰。小电驴在西江的老城区穿行,五颜六色的帐篷搭在屋檐下,是明亮的夏天色彩,到了秋日午后还是很晒,不过早晚温差大。
舒意有点冷,不自觉抱紧了明坛。
阳光透过树荫在她面上落下一颗颗光斑,明坛偶然回头,见她闭着眼睛,微微仰着头,细软的乌发扫过耳颊,那是一种多么惬意,多么自然的美,橘黄色的波罗花衬得小姑娘明亮惊艳。
她心中高兴,打定主意要把这个女孩身上灰暗的颜色统统洗掉。
她说:“抱紧我啊,我要加速了。”
舒意声音轻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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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清晨来到前的深夜,有一位神秘访客敲响了千秋园的木门。
祝秋宴震惊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他像是刚从水里出来,全身湿透,头顶着乱七八糟的水草,还是在北京那一天的穿着,白色背心,黑色大裤衩,牛皮凉拖鞋。
那双拖鞋还是小姐请店里的老师傅给他定制的,纯手工牛皮,上面每一条线都是工人缝制的,质量上乘,每个细节都值得考究。
他得了拖鞋的那一天曾大摇大摆地炫耀过,但对着小姐,他总是没有什么好脸色,除了时刻提醒她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以外,大多不苟言笑。
这个老男人。
呵,居然还没走。
刘阳在旁边拿着簿子飞快地记录着,一边写一边说:“就是前一阵大河附近游荡的,弄得园子里好一阵不安宁,花都败了不少,我去逮过没逮着,没想到今天自动送上门来了。”
他说着舔了下毫毛,看向面前的男人,问道:“叫什么?”
面前像水鬼一样的家伙,缓慢地扯掉了身上的水草,说:“周奕。”
“哪个奕?”
祝秋宴帮着回答:“神采奕奕的奕。”
“咦?你怎么知道?”见对方没有否认,刘阳继续问,“哪里来的?死因为何?”
“北京,被打死的。”
“北京?你怎么过来的?”
“坐飞机。”
刘阳知道了:“有人把你的骨灰带来了这里?”
“嗯。”
“特地撒在大河里,你的故乡应该是西江吧?”
“嗯。”
“生辰说一下。”
周奕又答了几句,刘阳没什么好问的,收笔之前照例问一句:“距离你遇害已经一年多,为什么一直到现在还不肯走?”
“我……”周奕想了一会儿,看向祝秋宴,说,“我在等人。”
刘阳皱眉,还要再说什么,祝秋宴给他一个眼神:“先去准备吧,我来跟他聊聊。”
“好吧,看来你今天又要失眠,那就交给你吧。”刘阳把簿子往他怀里一放,终于按捺不住困意,打着瞌睡走了。
他一走,周奕也动了。他飞快地冲到了祝秋宴身旁,一拳头直接挥了过去,却因为落空的惯性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
祝秋宴木然地看着他:“你已经死了。”
周奕忽而一笑:“我总算知道你怎么保养的了,就说你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十五年没有一点变化,原来不是普通人。还以为人死了之后就什么都没了,没想到老话常说的阴魂不散,有一天能验证到我身上。”
祝秋宴问他:“这一年你在哪里?”
“我后来去舒家,房子空了,你们都走了,我找不到你们就到处游荡,后来看新闻知道你们出事了,我就没再离开,一直在北京等。我的骨灰还寄放在殡仪馆,阿九没有给我下葬,我知道她会回来。”
他知道她会带他会西江,所以一直在等她。想到这里,周奕的面色变得阴晦不明。
“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没错,她来了,已经来了好几天,却没有来找你。我不知道后来到底出了什么事,但你……”周奕逼近他面前,“你一定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是不是?”
祝秋宴没有否认。
此刻的他一双柔目包裹万千,似大河般汹涌澎湃,又情意绵绵。
周奕骤然一惊,往后退了几步,终于接受某个现实,没错,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一切的一切已经结束了。
在阳间飘荡的时候,他看到医生给他蒙上白布,阿九给他磕头。关东煮被打扫的阿姨扔进垃圾桶,她一直盯着看了很久。
那一夜她没有流泪,但他却心疼地喘不过气来。
这个可怜的孩子,什么时候可以为自己而活啊?
“阿九变得沉默了。”他双手覆上面庞,深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爱笑了。”
经历过这么多变故,虽然至今还搞不清楚面前这个男人和阿九之间的变数,但他已经可以接受一切离奇,最重要的是他相信阿九。
阿九爱这个男人。
这是最重要的。
“你的花园是收集亡灵来散播种子,再开出鲜花,对吧?”周奕说,“飘得太久了,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没人说话,也吃不到喝不到,挺没意思的。你们要觉得我可以,那我也愿意。”
刚才那位已经和他讲清楚了,一旦愿意通过他们的方式留下,亡灵将生生世世无□□回,就在这个阳间看风云变幻,远古冰河,星际流转,但可以以此交换一个心愿。
“把我的魂化作尘土,给她开一树花吧。”
周奕背过身去,男人宽阔的臂膀是从未有过的颤抖。他爱那个可怜的孩子,但这十五年间,为了一个仇恨稀里糊涂地度日,他从未有一日好好爱过她。
就将她束在仇恨里,一直活在仇恨里,她该有多无助啊。
“祝秋宴,好好爱她,求求你,一定要好好爱她,她太需要被爱了。不管你们过去发生了什么,既然回到这里,就让一切的开始在这里结束,让她好好地为自己而活吧,她值得那样开出花来的生活。”
祝秋宴点头,含着泪花重重地点头。
他会的,如果她能够再回到他的生命里,没什么可以让他再无以承受,他会穷尽毕生之力去爱她,让她成为“I'monlyloyaltomyself”的自己。
米兰·昆德拉说过,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不能其为自我。她不需要为任何人负责,她只需要对自己忠诚。
她可以选择任何一种生活方式。
她可以不爱他,但她一定要爱自己。
他只希望她能好好地活着。
祝秋宴是如此祈祷的,在这一夜,在与周奕相视、交接的过程中苦苦煎熬着,等待的是一个可以开花的结果。
刘阳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千秋园的门口,还是之前那个站姿,一动也不动,像棵风干的树。
他揉揉睡眼,上前拍他的肩:“既然没睡,就洗洗脸跟我一起去前面,最近流感季,园子里好些人请假,人手本来就不够,招晴还不在,我每天都要忙死了。”
祝秋宴不爱商业,很少打理生意,刘阳知道他提不起兴趣,但不能任由他再这么发展下去。一个人一整夜一整夜不睡觉,脑子只要没死绝,怎么会不胡思乱想?
他拉了把祝秋宴,走到前面忽然看清他的面孔,吓了一跳。
“你哭过了?”
祝秋宴低着头,捋了下衬衫袖口。刘阳叹了声气:“你去换身衣服吧,今天秋展,肯定好多人,怎么着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门面担当,你千万别坏了我的生意。”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人也乖觉,刘阳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洗了把脸,把周奕的名字和生平事迹采到簿子上,准备再找个时间和他对接下具体的流程,之后打开衣柜,挑来减去,最后选了最简单的白衬衫。
一整排衣架,挂的都是白色衬衣。
他不太会打扮,也没有心思捯饬,俗话说的天生丽质就是他这种,就算穿得像个乞丐,也不是寒酸的气质,时间长了对物欲的需求都不高,简单地活着,可能就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他抹去脸上的水珠,对上镜子里的男人。
许多年前他见过一位禅师,禅师说他有佛相,所谓佛相就是万千象,很细微的一个表情就可以改变他给人的感觉,笑时,不笑时,看人时,不看人时,万种面孔,是因为活得太久了,什么形态都可以信手拈来。
今天是秋展,不能扫兴。
他揉了揉眼睛,把眼镜架到鼻梁上,嘴角微微一勾,斯文,优雅,又有点俊朗,大概可以符合刘阳的要求了。做好这个表情管理后,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阳光铺在脚下。
他来到大河边,刘阳站在他身旁,码头不远处的花船上迪士尼、漫威,希腊神话,还有日本动漫卡司一应俱全,整装待发,正要迎接今天第一波从对岸来的客人。
滚滚大河奔腾不息,汽笛声由远及近。
他举目望去。
骤然间忘记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码字,你们觉得呢?【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