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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2 / 2)


掏心掏肺地追了贺景三年,恨不得把这个人揉碎了塞进自己心里地喜欢了贺景三年,一个只会茬架打工的混混收起爪牙变成狗的三年,只换回了四个字——“真有意思”。

林痕捂着心脏,嘴唇颤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高大的身体这一刻像片沾了水的纸,稍稍一点打击,就碎得不像话。

贺景说完松开他,伸出手,眼神高傲地看过来,那张好看到让人失神的脸上全是对这段关系、对林痕离不开也不敢离开的自信,连唇角的弧度都写满了讽刺,像在笑他的徒劳挣扎、不自量力。

那眼神,就像在看一条可笑的丧家犬。

林痕恍惚间感觉他被架在火堆上,要么咬舌自尽——转身就走,要么纵身跳入火海——抓住这只手。

他进退两难。

眼前逐渐模糊,林痕神志恍惚,仿佛回到了八岁那年,还是个小屁孩儿的自己第一次见到贺景。

精致的像个小王子的贺景从他不认识的漂亮汽车里走出来,看见路边还在擦鼻涕的他,殷红的嘴弯了弯,清脆的笑声传到他耳朵里:“你羞不羞啊?”

小屁孩站在电线杆下面,嚣张地扬起衣袖擦了擦鼻子,大放厥词:“你真好看!我以后要娶你!”

小王子闻言不仅没反感,还制止了要收拾林痕的保镖,扬了扬眉毛,俯视着他:“是吗,那你可要努力了。”

再次见面已经是七年后,林痕十五岁,上初二。

他们学校和贺景的学校有一场篮球联赛,林痕作为主力队员上场,尽管过去了这么久,他还是一眼认出了站在人群里一身球衣的贺景。

那么耀眼,那么鲜明,像秋日的花,和四季为敌,盛放得不顾一切又理所当然。

只一眼,林痕就陷了进去,再也没能逃开。

那时候是深秋,花坛里的花儿都败了,林痕急了一脑门汗,最后从学校小卖店的盆栽里拽了朵小花跑到贺景面前,全校上下公认的冷酷无情扛把子,当着那么多师生的面,扬着笑脸喊:“你还记得我吗?我喜欢你!”

贺景愣了愣,但即便被他这么突然地表白也没有惊慌,气质依旧自信出众,很快笑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是你啊。”

他边说边抬起一边胳膊在鼻子前面晃了一下——他在学自己擦鼻涕,他居然真的记得!

那一刻林痕的心猛地回到了春天,万物复苏,百花盛开,一切都和正午的阳光一样,暖呼呼的,他笑的像个傻子。

……

后来呢,后来他死皮赖脸地一直跟着贺景,上学逃课去贺景的学校给他送水送饭,缠着他打篮球,每天送花写小纸条表白……

再后来……

林痕用力眨了眨眼睛,从回忆里抽离,看清了酒店的布置。

凌乱暧昧的大床,缩在一边赤身裸体的Omega,以及……眼前这个完全不喜欢他,却依旧对他伸出手的贺景。

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只有一秒钟,林痕认输了,第无数次输给了他最喜欢的人。

他紧紧地攥住了那只手,放弃所有尊严地攥住了这棵追逐了三年的救命稻草,换回了一个可以留下的身份——床伴。

在遇见贺景之前,林痕的生活过于简单平凡,像一块只有黑白色的画布,枯燥又干瘪。

他知道怎么赚钱替老妈分担压力,他更能吃苦,生活教会他一分辛劳一分收获的道理,所以遇见贺景后,他坚信只要他足够爱足够付出,就一定会打动喜欢的人。

八岁那年,老爸留下一屁股债和小情人跑了,老妈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倔强又坚强地用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所有嘲笑和危险,把林痕带大。

林痕的性格像老妈,认定一件事就去努力,努力得不到就拼命努力,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难熬的,但男子汉大丈夫不会怕也不能怕,想得到最好的,就要付出比所有人多——

少年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一身叛逆的反骨,最不怕的事情就是撞南墙。

可惜有个道理,林痕头破血流却依旧一无所有时才明白——感情这种东西,和努力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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