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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27章(1 / 2)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傅瑾元步子走得并不沉稳。他没打算再在这个小县城一带窝着,因为目标已经暴漏,极大可能会引来更多的麻烦。只是要去哪里?如何行走?他还没有想好。

但带阿香出来,他并没有后悔。

车水如龙的街道,匆匆忙碌的脚步,渐渐拉出他记忆的扎线。

那是一个白色弥漫的冬夜,雪花纷纷扰扰亲吻在树梢,在屋脊,在地面,在每一个行人的发上,肩上。白天的时候他和父亲起了争执,晚上喝酒至深夜,踉踉跄跄往回走的时候,已是漫天白雪。刺骨的寒风拍打在他脸上,疼在心里。

他的出身在别人眼中看起来算是很高贵。父亲傅廷煜乃是当朝大将军,为我朝立下过汗马大功,可功高又如何,只会成为他走向荒@淫的的路上添了一把炭火。他没有能力保护亲母,眼瞧着父亲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的往家里带,他无能为力。任爹爹的各房小妾随意欺压,终三尺白绫了结此生。他恨这样一个父亲,甚至觉得那些女人全都应该来为母亲的死做陪葬。但未等他有所动作,大哥却先他一步。大哥是要袭父亲爵位,掌管整个家族的,决不能为此毁掉前程。他却不同,在父亲眼中,他的浪荡不羁早已根深蒂固,多上一宗罪责又何妨?只要能保全那一向疼他的大哥,他甘愿顶罪。

凌乱的发丝飘浮在他的面颊,遮住他的双眼。他望着被雪花照亮的天际,想问一声,为何不能回到小时候,不能回到他父亲与母亲相敬如冰的那段日子。

脚下一个晃悠,他滑倒在路边的雪地里。挣扎几下却不站起身,索性便躺在这里。

夜静谧,风如刀。

他一点都不在乎,眼前全是母亲生前的音容笑貌。不知过了多久,画面渐渐被定格,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悬浮在一个奇异的世界里,满林子的粉红色桃花,蝴蝶相向戏耍。冥冥之中,仿佛有个声音一直在引导着他,让他穿越桃林,迷恋忘返。

只是,最后他还是清醒了,被追来的管家搅乱了美好的佳境。是啊,千篇一律的唤醒方式,他早已见惯不惯。

不经意间,有人撞了他的肩膀。顺势闪躲了一下,也彻底让他从先前的记忆中走出来。

此刻,他已不是十多岁的孩子,天真的以为闹上一闹,生活就会变的美好,父亲也会看在先世母亲的面上不予计较。他自嘲的笑了笑,活着的时候,他就没给过她当家主母的尊严,死了,更是不可能。

大哥二哥相继成亲,放弃与父亲的对戈,却只有他一个人在顽固不化,放浪形骸,游戏人间,只因,他不相信天下女子。女人为得到富贵,得到权利,得到她们日后的衣食无忧,可以欺瞒,可以杀人,可以不顾自己的心有多么龌龊,尽情展现于人前。

他突然有了想法。

不如就躲吧!

那女人毒辣,死了活该。但与其被父亲派的人寻到,少不得还真是性命堪忧,并不划算,他有的时候是莽撞,但不傻。之所以会在府中一手遮天,她本就是仗着娘家出了个妃子,在皇上面前媚态尽出,宫中的规矩更是视若无睹,趾高气昂也就罢了,竟还屡次犯到皇后头上。皇上碍于朝中大臣权势平衡,便一再忍让,但君臣终有别,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肆无忌惮惯了,触犯龙颜已是必然,树倒猢狲散,他家的那位倒台,只是早晚。

思及此,傅瑾元心底晴朗了许多,他抬头望了望天上聊聊的几多白云,想起了阿香那张不咸不淡的脸,眼角爬上一丝笑纹,也许等待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

往回走的脚步,他迈的很轻快,因为有了目标,便有了方向。趁着俩人私奔的消息并未被完全传开时,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才是最重要的。

身上没有银子,便买不起马车,但靠徒步远行,却也不是办法,何况他这位享受惯了的公子哥,更是吃不得这苦中苦。

好歹除了遗传他那不靠谱的父亲的外形外,还没有失了一副脑子。方才他决定下南方那个季节性属温和的地方时,便逛了半天布衣铺子,询问了他们进货的来源,大多数是从浙江一带选货,进货。恰好有家掌柜的明日要走趟浙江府,他便趁机给人塞了二两银子,说是去的时候左右是空车,不如就带上他小夫妻俩走个亲戚。本来那人不愿,但看在银子的份儿上,想着不要白不要,又看他低眉顺眼,一副哈巴狗的样子,甩了甩袖子,大气的同意了。

傅瑾元买了新鲜的包子,进了客栈的门。厅堂里的人是越来越多,看起来这小店的生意还算不错,又瞅着那一桌桌美味佳肴,他勉强吞了吞口水,暗骂道:等老子挣了钱,一定带着阿香吃遍所有带肉的动物。

奇怪?这个时候,他怎么惦记起那个屡次拒绝自己欢爱的女子?

也许,只是得不到就更有念想。也许,他是顺手把她带出来了,便有责任给她更好的生活。再也许,只是单纯的想告诉她,之前她给他弄得那些东西比狗吃的好要差几分。

不过……为什么会想起责任?他用力的甩了甩脑袋。

责任对他这个浪荡子来说,太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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