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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十七回(1 / 2)


时萧有几分好奇的打量四周,从来不知道喧闹的市中心,还有如此静谧恬然的一隅,位于大卖场的拐角处,不远处就是琳琅满目的书架,陈列着各色书籍,鼻端闻到的是清甜糕点和咖啡的香气,很像陆严给人的感觉,很小资。

时萧还记得,上大学那会儿,陆严最喜欢村上春树,卡夫卡之类的外国作家,喜欢咖啡和红酒,喜欢爵士乐......一些她认为不可理解的东西,他都稀罕到不行,仅仅大三,就能说一嘴流畅的英法语,或许还有日语,曾经看到过,他抱着日文书啃的起劲。

那时候他和许明彰都不住学校宿舍,租了学校不远处一个小两室蜗居,许明彰喜欢一切中国传统的东西,陆严却恰好相反,最后喜欢传统的许明彰一毕业就出国留学了,陆严却留在了国内,而且当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检察官,南辕北辙以此为最。

说起来,也不能说意外,许明彰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的头,陆严他老子,好像也是法院什么地方的领导,要不两人也不可能一起长大,听说陆严的妈妈是翻译官,也许他骨子里的小资情调,源自于此。

时萧收回目光,抬头感叹:

“很像你的风格”

“什么?”

陆严挑挑眉问道。

“这里的感觉和你很搭”

陆严不禁笑了起来,明彰那时候总是说,我的萧子是个糊涂的丫头,我必须给她买早点送过去,我必须盯着她吃中饭,我必须载着她去图书馆,我必须帮着她临考抓题……

陆严都数不清,自从认识了时萧,许明彰究竟用过多少个必须,而几乎每个必须,都和时萧有关,自从时萧成了明彰的女朋友,他就成了多余的电灯泡,往常的两人行,中间会插进来一个小丫头,无论去那里,明彰都会带着她在身边。

陆严一度骂明彰重色轻友,可直到今天,陆严才明白,或许并非重色轻友,而是爱的太深,明彰爱的太真太深。

两人从幼稚园到大学,凭借出色的外表,卓越的能力,以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一路都伴着女生青睐的目光,甚至高中时期,许明彰还曾有过一段模糊的初恋,可比起后来的时萧,真不算什么。

说起来,认识时萧完全是偶然,可爱情这个东西,是没有规律可寻的,就那一次,明彰就栽了进去,连挣扎都没有,甚至时萧还懵懂的时候,就成了明彰名正言顺的女友,引起当时一阵哗然。

时萧那时候刚大一下学期,在商院里,绝对是挂的上号的小美女,不过这丫头有些意思,凡是追她的男生,最后都铩羽而归,无一例外的被她归为哥们朋友。

明彰胜在直接,认识的当晚,就直接虏获了小丫头的初吻,过后,明彰和他分享过当时的感受,他抑制不住激动的说:

“不忽悠你陆严,那一刹那,我真切的感觉到自己的心忽的就飞了,飞上了半空又落到了地上,我就知道,这辈子就是她了”

文艺的酸牙,陆严当时就知道,好友真的陷进去了,不可救药,那时,他真以为他们会永远走下去,可劳燕分飞的如此突然,大起大落之后,时萧移情别恋,明彰远走他乡。

陆严当时怒到极致,抓着喝的烂醉颓废到不成样子的明彰大吼:

“你他妈不是这辈子就她了吗,既然如此去抢回来,是男人的话,就去抢回来”

明彰当时已经毫无一丝斗志,只喃喃说了句:

“她不爱我了,她不爱我了,我抢回来有什么用”

声音里彻骨的痛,今天陆严想起来都历历在目,也因此,一气之下,陆严跑到时萧宿舍里,踹开门,把小丫头揪出去,直接问她是不是移情别恋,小丫头当时异常冷静清晰的说是,陆严一个耳光就甩了过去。

陆严还记得当时自己用了多大力气,一巴掌过去后,手都一阵阵发麻。

陆严不由自主握了握右手,不着痕迹的打量她,小丫头真的长大了,比起那时的青涩,仿佛更多了几分动人心魄的妩媚风情。陆严舒展开拳头,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这里的松饼很地道,你可以试试”

时萧摇摇头:

“我想你不是为了请我吃松饼才来的”

陆严笑容一敛,目光带着审视投注在时萧身上:

“我不知道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回头想想,仿佛一切都不合逻辑,可是既然明彰回来了,你们也见了面,就索性把一切说清楚明白不好吗,何必用结婚这样烂的借口搪塞,明彰的个性难道你不清楚,你越是这样,他就越放不下,别告诉我,那天在医院陪在你身边的男人,就是你丈夫,这样的谎言简直荒谬到了极点,而且我不得不警告你,不管你们怎么认识的,离那个人远点,他绝非善类”

“绝非善类”

这还是时萧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到对叶驰如此直接的评价。

陆严身体向后靠了靠,眼中闪过淡淡的讽刺:

“或许是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也未可知”

时萧不想过多的谈叶驰,和许明彰的哥们谈叶驰,总觉得异常诡异,时萧抬起头认真的盯着他:

“陆严,我真的结婚了”

陆严忽而就傻了一半,敢来堵时萧,就是笃定她是用结婚这招忽悠明彰,毕竟陆严也侧面打听了一下,她的同事领导,没有一个知道她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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