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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比较(1 / 2)


人走不了,手机又被傅阳舒拿走了,程微言干脆就地蒙头大睡了一觉。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管家来替她开了门。

出门还没下完楼梯,她便因看见了傅阳舒,而生生顿住了步子。

只见他穿着一件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酒红色花衬衫,领口微开。

脖子上还挂了条特显眼特夸张的锁骨链,随着他的细微动作,式样简单的耳骨夹也跟着一闪一闪的。

程微言默默地别开了脸。

一时间,连耳根都被陡生的笑意憋得微红。

傅阳舒本来长得清爽,平时简单套件T恤都能招来侧目。

可这样穿着,反倒四不像了。

只能说……怪骚里骚气的。

可能这就是多厚的灰尘都蒙不住的珍珠吧,走哪儿闪哪儿。

见她现在楼梯口不动,管家走上了前,贴心道:“程小姐,您请。”

他听傅阳舒说过,程微言失了忆,将以前的事忘得差不多了,因此只把她的反应当成是不适应。

程微言这才回过头。

但在同傅阳舒对视的一瞬间,她又扭开了脑袋。

“咳……”

对不起,是她不争气。

傅阳舒等得不耐烦了,紧皱起眉:“你干嘛啊,还不快下来?”

程微言拘谨地点点头,喘了口气,然后走到了餐桌边上。

动筷之前,傅阳舒忽然放下了碗,嘴角的弧度仍是冷硬:“我就随便改了下风格。”

程微言也是反应了好半晌,才明白过来他话里的意思——

他这是在解释自己怎么突然这么搭衣服了。

她本来没打算作声,但不知怎的,没得到回应的傅阳舒竟开始用筷子戳弄起瓷碗,还故意碰出了清脆的响声。

还时不时瞥她一眼,等她看过来了,又飞速移开视线,佯作无事。

虽然不大恰当,但程微言觉得他活像只想通过弄出声响,逗人关注的小狗。

由是,她说了一句:“你在扮冉有仪吗?挺好玩儿的——对了,他去哪儿了?”

她就说怎么看着熟悉,平日里冉有仪便喜欢这么穿。

这cos熟人的游戏,挺有意思。

所以,能不能顺便告诉她她的任务对象去哪儿了?

“砰——”傅阳舒重重放下了筷子,扬起眉毛:“好玩儿你就一个人玩儿去吧!”

咬着牙抛下这句话,他站了起来。

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刺耳的声响,但他浑然不觉。

是!

他就是比不过冉有仪,行了吧?

那只半路杀过来的臭狐狸就是比他好看,比他有存在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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