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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血族10(1 / 2)


林云臻顾不上尴尬,立即站起身,完全没有注意到诺里斯突变的神色。

以人类速度的极限绕开诺菲勒伯爵,飞速扑入诺里斯的怀抱,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一边抽噎着说道:“呜呜……”

一边将受伤的手掌朝向诺里斯,鲜红的血液一汩汩顺着白嫩的掌心流淌,散发着极致的吸引。林云臻将头贴在诺里斯的胸口,呜咽着:“诺里斯……”

心里谋算着,诺里斯向来是看到自己美味的血液,便走不动路的,估计看着手里这一滩血,也就顾不上他的口不择言了。

啊啊啊,早知道他会来的这么及时,还扯什么孩子啊!林云臻越想越尬,简直想用脚趾抓地。

诺里斯眉头紧蹙,握住他手腕的力道略微加大,声音却听不出异常,依然十分温和地邀请诺菲勒前去用餐。林云臻脑补着吸血鬼的宴饮,大概就是每人手持一杯新鲜血液吧,想想也是满尬的……

诺里斯让一旁的女仆过来将人扶住,吩咐对方为林云臻清理伤口。等到女仆将伤口附近的砂石泥土清洗干净后,本应在与访客用餐的诺里斯又再次出现在他的房间。

拉过他柔软的手,俯身大力口允口及起来,林云臻:……难怪刚刚没有动作,原来是嫌弃他伤口不干净,呵呵哒。

男人将他手心几道细长的擦伤,来来回回仔细tianshun几遍后,冰凉的薄唇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林云臻小声怯懦地问道:“你……不需要与诺菲勒一同进餐吗?”林云臻想将手掌撤回,但手腕却还在诺里斯的掌握中。不懂他要做什么,带着疑问看向对方。

诺里斯抬眸看他,脸色依旧阴沉,林云臻以为他是不喜诺菲勒对他的触碰。心道还不是你没护好!他也不愿意啊!每次都是这样!明明是受害者本人最惨!回家还要承受这个狗东西的怒火!

淦!

越想越气,林云臻不想面对狗男人的冷脸,有些生气地将头撇开,却被男人再次掰向自己。

林云臻既然不能挪动,也转开眼神不肯看他。下一瞬嘴唇一痛,诺里斯张口咬住了突起的唇珠,就在林云臻以为上唇要被对方咬穿时,诺里斯才松口,低声回答他之前的问题:“那些血液实在太难喝了,还是你的更美味一些,可惜不能吸干。”

林云臻听得一脸问号,这个狗东西到现在还想吸干他?很好!!一时间也顾不上嘴上的疼痛,立即小妖精上身一般,伸手突然将男人抱住,可怜巴巴地开始哀求道:“你的要求我都会答应,我的血液这么好喝,你不会把我送给诺菲勒,对吧?”

诺里斯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垂眸看他似乎还在犹豫。林云臻内心里知道他在装腔,表面上眼神看起来极为恐惧,甚至被吓得几乎要哭出来,配合他一起演戏。

很快,林云臻憋了半天的眼眶终于红了,温热的小手扶住诺菲勒俊美的脸旁,主动含住冰冷的薄唇。

诺里斯大力握住纤薄的腰线,轻启薄唇配合对方难得的主动。

等林云臻离开时,绯红着一张小脸看向男人,湿漉漉的眸子满是情chao涌动。就等着诺里斯说出承诺,林云臻不信他现在这个状态,诺里斯还好意思舔着脸将他转送他人。

片刻后,男人轻启薄唇,声音依旧十分冷淡,“今晚,我会离开王城,去北部出巡。”

说完,诺里斯再次攥住林云臻没有受伤的手腕,冰凉的唇贴在手腕内侧单薄的皮肤上,似乎想隔着嫩滑的肌肤,品尝到其中包裹的血液味道,神色十分迷恋。

林云臻第一个反应是:等等,你该不会要将我送到老亲王面前吧!

这个狗男人他真的说不准!他想了想,尽量委婉地软着嗓子问道:“可亲王大人还没有回来……”

诺里斯另一只手捏起他的下颌,咬了一口,带着些肃杀的冷意低声问道:“怎么?你想见他?”

林云臻被他咬的一痛,扭头想躲开,总觉得今天狗男人奇奇怪怪,还动不动就咬来咬去,这是狗变的吗?!

心中吐槽不断,面上还是继续柔柔弱弱地摇头,手指戳在男人的胸口上,一副‘我们都这样了,你还说这种话’的羞赧表情,羞怯地问道:“亲王大人已经出巡了,你为什么也要出巡?”

诺里斯顺势将他箍入怀中,用缠绵的口勿封住了他的问题。这次对方没有过多纠缠,吻后便解开了林云臻系到领口的高领衫,露出白皙的颈侧,张口咬了上去。

“嘶……”

林云臻推了推男人的肩膀,表达着对他粗鲁举动的不满,男人虽然闭着眼沉浸在美味的血液中,也能一把将乱动的小手攥住。

往常吸食两口便会停止,这一次却无限延长,林云臻产生了一个想法,“你不打算带我去?”

诺里斯继续猛吸了两口,才意犹未尽地离开,轻嗯了一声,一边tianshi着唇边残留的血迹,一边淡淡解释道:“是的,医生说你的身体更适合静养。”

林云臻看着诺里斯唇边沾着自己鲜红血液,面对他这种刚用完就要丢掉的渣男行为,表示极为不满!于是他微微嘟起了嘴角。

诺里斯看着他的表情变化,一边伸出she尖舔掉唇边的血迹,一边哑声问道:“想尝尝吗?”

林云臻轻哼一声将头撇开,“不要!”

诺里斯将头重新埋回颈侧,开始舌忝起伤口附近渗出的血迹,等他将脖子上的血痕舌忝得再也渗不出血迹时,才转头看向他,有些冷淡地问道:“怎么?你想去吗?”

林云臻闻言扑进对方怀中,眨着水汪汪的桃花眼和他对视,软软地问道:“可以吗?”

冰凉的触感顺着外袍透入,诺里斯按着他的腰侧,低声道:“我一个月后就会回来。”

林云臻一听一个月那可还了得,觉得他更需要跟上去了!不然他的热潮该怎么办!

诺里斯似乎听到了他心底的焦急,灵活地剥下他的xiaoku,“今晚就要走,你现在有机会选择,要不要给我。”

林云臻看向被甩到地上的白色布料,以及shenxia传来的冰凉触感,脸上浮现无数问号,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这是在给我选择机会?”

你干脆等我怀上之后再问算了!

看到他呆呆地看向地面的小裤,诺里斯沉着脸咬住他的唇珠,自顾自地说道:“我猜你会同意,所以提前做好准备。”

林云臻抬tui抵在对方的胸口,坚决拒绝道:“我不要。”

诺里斯却直接握住他纤细的脚踝,顺势让他body翻到背面,拉着脚踝向下一拽,林云臻便guipa在床沿。

为了箝制林云臻的挣扎,诺里斯将他的白色锦袍从身后掀起,兜头扣下,正好将他的头和双臂束缚在上方,露出白皙的背.脊。

林云臻挣扎,诺里斯按住他的腰,像野兽一般,一口咬上后颈的位置,“我会在你热潮之前回来,这段时间你做好准备。”

说是热潮才不会放过他的人,这次却也没轻饶了他。等诺里斯松口后,原本白皙如玉的脊.背成了画布,落下了深深浅浅的笔触。

羊脂玉般的白玉被捏得通红,腿侧柔嫩的皮肤传来沙沙的痛感,林云臻感觉皮肤又又又破皮了。他快速将衣袍重新放下,遮挡住身上的印记。

正打算借着苦楚和对方撒撒娇,抬头迎上对方阴沉的表情,诺里斯将视线扫过他平坦的小腹,似乎是才想起之前的问题,“你怀的是谁的孩子?”

林云臻的脸唰的红了,他以为自己已经把诺里斯的注意力带跑了,现在被问住,自然以为诺里斯是误会他真的怀了别人的孩子。

难怪他今天的态度这么奇怪,林云臻认为自己总算摸到症结的所在。

瞎掰被当事人误会真是要多尴尬有多尴尬,他清了清嗓子半晌才小声解释道:“我只是为了骗诺菲勒而已……”

随后又像是极为害羞地说道:“欧米伽……怎么会将怀孕的人献给亲王……”

“哦?”诺里斯的呼吸贴在唇侧,林云臻垂眸看着对方有些苍白的唇ban。暗暗吞了吞口水,心里暗骂:我哦你个大西瓜!

诺里斯将手覆在他的小腹上,沉默了很久后,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你将来的孩子,会不会继承你美味的血液?”

“嗯?”林云臻一时间转不过弯来,疑惑地眨了眨眼问道:“什么继承血液?”

诺里斯抚着他颈侧的齿痕,淡淡地说道:“他会不会和你一样美味?”

林云臻闻言瞪大了双眼,心里划过一连串的问号?

将身体后缩尽量远离男人的手掌,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想要.我,该不会……就是做了这种打算的?”

停顿片刻捋清脑中的思绪,手掌抚着太阳穴看向对方,再次开口确认:“你想让我生下孩子,为你提供血液?!”

这也……太可笑了!

林云臻一瞬不瞬地盯着男人,等待着对方的解释,诺里斯却掀开眼皮抬眼看他,眼神中冷漠又疏离,唇边却勾起一抹恶劣的笑容,手指落在他的下颌处划了划,无可无不可地回答道:“吸食一些血液而已,我给他生命,难不成吸食几口血液都不可以吗?”

林云臻侧头避开,内心无比震惊,不停地在心底质问自己:这终究是哪一环出了问题?

他每天都小心翼翼,想尽办法欲拒还迎吊足诺里斯的胃口,满以为等到发忄青热来临时,刚好踢开这临门一脚,然后就能过上手持卡帕多西亚勋爵,号令天下的日子!

然而现实却和自己想象的大相径庭……

这个狗东西竟然要自己生孩子供他取血!卧槽卧槽卧槽!林云臻感觉自己就要绷不住爆发了!

诺里斯能用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说出,就不止把孩子当成食物……更具体来说,他在对方眼中也是一个美味的血袋罢了!想到对方不但轻视自己还惦记上孩子,一时间就快气炸了,做你个春秋大梦吧!

林云臻完全不能理解,对方轻飘飘的语气,仿佛是在陈述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不停地摇头,“不!当然不可以!”

他皱着眉头,眼中的愤怒就要烧出来,大声质问道:“你怎么……怎么会为了口腹之欲吸食自己的孩子?虎毒不食子!”

诺里斯听完他的话,眸色暗了几分,冷冷地说道:“看来你对血族的了解并不深。”

临行前的准备很多,诺里斯在房间停留了片刻便默默离开。

直到诺里斯离开房间,林云臻都没再出声,他早就掀开被子躲了进去,他需要被子给他提供一点温度,也需要一点时间冷静一下。果然跨物种的恋爱它就是不好谈……

尤其是,什么事情一旦到了狗男人这里,一定会困难加倍!

林云臻将来到这里经历的事情在脑中过了一遍,发现自己因最初和996失联,外加上狗男人眸色的改变,让他一直都没有查询对方的成长轨迹。

或者说,之前的诺里斯只是一个三观和人类略有不同的血族,但今天的诺里斯似乎才展露了他真实的一面。

林云臻冷静了一下,在脑中呼唤996,很快便得到小6的回应,他提出要调取一下诺里斯的成长轨迹。

996软梦的声音应答道:“稍等哦~宿主大人~小6马上为您查询~”

没过多久,脑中便涌入了极其大量的记忆。林云臻先和小6道谢,便立即开始观看起来。

这才意识到,诺里斯虽然是血族中最为年轻的代表人物,但也是一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妖怪了,中间发生各种奇怪事情的可能性更大,于是他将读取速度调到最快,等全部看完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没想到诺里斯记忆中的世界,与林云臻曾经获得的世界详情却完全不同。他当初从系统获得的记忆,就是像原主这些普罗大众能掌握的世界模样,但他却没料到,很多事情都是人为呈现出来的虚假真实。

诺里斯的父亲卡帕多西亚亲王,在纯血血族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被拥护为最英明的王爵。除了他的丰功伟绩外,最被世人所称道的是他与珍妮夫人矢志不渝的爱情故事,这也为他在人类民众中赢得了极致的美誉。

在珍妮夫人离世后,卡帕多西亚亲王茶饭不思形销骨立,几乎不再露面,将一切事情都交给了他与珍妮唯一的儿子诺里斯处理。

而事实的真相是,卡帕多西亚独宠珍妮并非爱情,而是因为珍妮夫人的血液具有特殊的香味,亲王吸食过一次后便再也难以忘怀。福祸相依,虽然因血液被亲王眷恋,不需要再继续更换主人,但亲王因吸食她的血液而上瘾,再也喝不下其他寡淡的味道。

导致卡帕多西亚亲王,多年来只能吸食一个脆弱的人类,像医生给诺里斯提供的建议一样,珍妮夫人提供的少量血液,根本不足以慰藉亲王干渴的躯干,这个过程对于长期嗜血如命的血族来说无与伦比的痛苦。

直到珍妮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这个男孩也具有与珍妮夫人相近的味道。作为血族与人类的混血,他又拥有与血族一样强大的自愈能力,简单来说,吸血只会让他痛苦,却不会被父亲吸干。

当卡帕多西亚亲王发现自己的儿子,既具备血族强大的恢复力,血液又不像其他血族一般苦涩难咽,而是与珍妮几乎如出一辙时。即便掌握血族繁衍的秘密,打破血族无法延续的桎梏,但他也不想将孩子的存在泄露。

他几乎是立即决定将这个美味的孩子藏起来,供自己在无尽的生命中吸食掠夺。于是,诺里斯从出生后便沦为父亲的食物。而不是像民众所知道的那样,是被亲王大人悉心呵护,甚至为了不打扰他的成长,竟然从来没有让他露过一面。

至于诺里斯能走到大众的视野中,完全是因为珍妮夫人孤注一掷,在诺里斯的合谋下,与亲王一同死在了涂满银粉的长剑之下。

诺里斯的长相,除了棕色瞳孔遗传自珍妮夫人外,其余所有几乎与老亲王一模一样。于是在父母离世后,诺里斯最先挖出了父亲的眼睛为自己换上,让他顺利成为银发红眸的“纯血”贵族。这为诺里斯获得长老院,那帮注重血统的老家伙的支持,提供良多助益。

最初因年纪的关系,他曾让母亲最亲近的侍女为他修饰面容,让他几次成功假扮卡帕多西亚出席重要会议。随后亲手编造了亲王和珍妮夫人的梦幻爱情,接替父亲成为地位最高的血族之一。

而表面上卡帕多西亚亲王退居二线,常年不是在深山蛰居,就是到边缘的不毛之地出巡,世人多以为他在珍妮夫人死后伤心过度,行为自然与之前截然不同。而实际上,老亲王早被诺里斯处理的连渣滓都不剩。

林云臻看完长叹一口气,内心不由感叹一句,狗男人为什么总会遇上这种凄惨身世……

随即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棕色眼珠还真是硬指标啊……就是没想到吸血鬼的恢复能力,竟然逆天到能直接互换眼珠……这未免太难为他林胖虎了!

不过他又想起之前在宴会上,遇到的那个血族,似乎被诺里斯甩入墙里都毫发无伤……

林云臻一时间竟不知道是感叹血族体质逆天,还是诺里斯力大无穷,感觉哪一样对他来说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自从他知道诺里斯就是狗男人后,心里总为卡帕多西亚亲王的归来而担忧,没想到真正的卡帕多西亚早就连灰都不剩,而现在的亲王则是诺里斯扮演的……这……

这种情况,对方妥妥就是被大变态带大的小变态啊……不,准确来说,是小变态已经成长成彻底的大变态了……

林云臻揉了揉突突跳得飞快的额角,狗男人这个情况……还有的治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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