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文学
  1. 美剧文学
  2. 耽美小说
  3. 我就这样出名了
  4. 第171章 方耀的故事和误会【二合一】
设置

第171章 方耀的故事和误会【二合一】(1 / 2)


方耀想把李晓拉回正途,李晓想让方耀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很显然,两人第一场的暗中角力。

李晓稍胜一筹,不过事情有没有按他所想的发展就不得而知了。

方耀一回到蘑菇屋就悲愤地把手上沾鸟屎的地方洗了一遍又一遍,因为还没有轮到他洗澡。

一回来他先奔的方向是洗澡房的,但是枫妹一直看着他,似乎就在说,

“干啥啥不行,洗澡吃饭第一名?”

然后他尴尬地笑了笑,慈祥温柔地叮嘱枫妹先把汗擦干净再洗,水温一定要适中,不然要感冒。

别看干了一下午的活,方耀身体上的疲乏也不比其他人轻松,可他确实没帮上什么忙,反而是枫妹一直在指导他,导致拖累了枫妹的工作效率。

枫妹去洗澡,何炯和彭彭去整理工具,李晓去还牛还没回来,方耀孤零零地坐在凉亭上,连水在哪倒都不知道,还不好意思问。

小小的院子里工作人员就挤满了一堆,距离他两三米的地方还有个黄雷在做饭,他却感觉自己孤独的无与伦比。

黄雷抽空看了眼,见到方耀有点落寞的感觉,心想可不能让客人感到孤独啊,喊道:

“方耀过来给我搭把手,把这些菜给洗一下,然后帮我把茄子切成块。”

方耀见有人注意到自己就算是让自己干活,也还是有点小欢喜的,但还是不管黄雷有没有看到淡然地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把菜篮子放到水楼通下,还是那么的慢条斯理,气质这一块一直被他方耀拿捏的死死的。

水龙头一拧,

“哗啦啦~”

水猛地就冲了出来,方耀半蹲着的姿势下意识的躲闪,然后直接坐地上了,而且地上一滩水。

李晓刚好进门看到这一幕,打趣道,“哟!耀哥在找儿时的记忆吗?不过也太野了吧?”

很多小孩喜欢在水里面打滚,可以没见过边洗菜边打滚的。

方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不是气李晓,而是气他自己。

气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想起自己来到这里之后发生的狗屁灶事之后,方耀越发觉得心酸,错的不是他什么都不会,错的是来这种和他风格完全不搭的节目。

李晓看方圆百里都这么可怜了也不再多说什么,正好看到小h很兴奋地绕着自己蹦来蹦去,找来小球,

“走你!”

“......”方耀。

......

晚饭后,又是每日夜谈。

但是今晚大家都有点沉默,可能是晒了一个下午都晒的有点精神恍惚了。

李晓看了这几期《向往的日子》的观众反馈,最喜欢的环节是吃饭和聊天。

因为艺人之间聊天可以说出一些观众不知道的事情,再加上有李晓这么个小白在,其他人也会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圈内“秘闻”。

其实他感觉因为观众的关注点导致节目有点偏了,节目更应该突出的主题的是每天用劳动换来的饱餐一顿,后来发现观众更喜欢看聊天或者众人打闹的片段,他们干活没少干,但是干活的片段却删减了不少。

他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节目组到时候良心发现可能还会把工作量给减下来。

最好就是不用干活...该吃吃该睡睡,把黄雷当初对他的忽悠都给实现了。

何炯拍拍手,打断了李晓的幻想,

“方耀前几年是去学音乐了?”

方耀点头道:“嗯,去了美利坚的伯克利。”

枫妹哇哦了一声,可能是看了不少关于这间学校的新闻,觉得这方圆百里还是有点东西的。

方耀却摇头笑了笑,“进这间学院并不难,不用这么惊讶。”

李晓有点讶异了,方耀居然没借此来装哔。

他有了解过这间学校,甚至华国很多明星都去上了这间学校。

但是这间学校褒贬不一,有很多人都说这间学校是被神化了,因为这间学校的录取条件并不算高。

不过这间学校确实是美利坚一流的音乐学院,培养了众多格莱美的获得者,格莱美是世界顶尖的音乐类奖项,虽然这间音乐学院里面混日子镀金的人不少,但也有很多真正的音乐家。

方耀见众人好像有点好奇,正了正身子道:“其实在哪学习音乐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一直对音乐保持赤诚之心,对音乐要永远都有新鲜感,并且要心无旁骛的。

我觉得写歌不能光靠灵感,否则总有一天会有的枯竭的,年轻人还是要多点积累。

这样我们才可以在音乐走的更远,你说对吧李晓?”

方耀的这一番话其实说的很有道理,靠灵感写出来的东西好不好不知道,反正就是很难憋得出来,而且总有一天会挤完的,东西都挤完后大概可以用江郎才尽这个词来形容。

李晓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方耀还没来得及欣慰再灌输多一点真理,就听到李晓说:

“耀哥真是佩服你啊,去学音乐那时候刚好是你最火的那一段时期吧,一般人可没有你这么大毅力啊!”

方耀淡然的笑了笑,心里暗骂,谁不知道他那段时间被人打压啊。

不过他倒是一点都不后悔,至少学了几年音乐回来,装哔都装的更加浑然天成了。

何炯暗地里扯了李晓一下,让他不要戳人痛脚,然后又好奇地问道:

“方耀可以说说你为什么要选《追梦赤子心》这一首歌吗?”

“......”李晓。

何老师你确定你不是也在戳人痛脚吗?

不过何炯真不是在戳方耀痛脚,方耀现在也是三十一二岁了,他很好奇过了热血年纪的人为什么还会选这首歌,他感觉方耀还有点故事。

方耀也听出来何炯不是在嘲讽自己,可能没想到还有人问自己这个问题,眼神悠长似乎陷入了回忆,

良久后叹了口气道:“我那会也是李晓这个年纪,就辍学出来做音乐了。

那时候吃了多少苦就不说了,当真正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有点异想天开了。

后来和家里彻底闹翻了,没了经济来源,我就一直写歌投小样,基本当时红火的不红火的歌手我都有给他们投过小样,没什么意外,没人要。

但是我也没有放弃,虽然我写的歌也烂,但我觉得当时流行的歌也没比我写的歌好多少,所以我就不服气。

然后我就一直投,刚好有个哥们开酒吧去当了驻唱,又靠着去录影棚做一些工作,直到去学音乐的前两年,终于凑够了第一笔钱,我用那些他们不要的歌出了一张专辑,顺理成章的就火了。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是因为这首歌和我的感触很相似,要不是我热血了十二年,也不会有现在的我了。”

大家鼓掌,十二年的坚持可没多少人做得到。

李晓还一直不明白方耀为什么会养成装哔的陋习,想来这12年是过的太憋屈了,影响很多。

但是他也被感动到了,好奇地问:“两年前你很火吗?”

顿了顿又问:“为啥不找你哥们借点钱出张专辑呢?”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