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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五百二十七章:金丝雀(2 / 2)


其他的几个心有不轨的金丝雀,霎时间噤若寒蝉不敢发声了。

小伍对付阿托姆的办法很简单,这老家伙不是喜欢吞药搞金丝雀么,小伍就把他的药一粒儿接着一粒儿地塞进他的嘴里,不吃都不好用,塞完之后往嘴里头灌水。

阿托姆最初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以为眼前的这个华夏小子,喜欢看现场的刺激直播,可他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这小子是想通过这药把他给活活搞死。

“不,不要......”

阿托姆着急地大声喊了起来,他的声音已经变了音调,“你杀了我,你就永远也找不到那东西了,那东西一定很关键!”

“住手,求你住手,不管你要什么东西,我都可以给你,除了我的命。”

“英雄,好汉,你们华夏人最讲究江湖义气,我肯配合你。”

扑腾......

小伍一把将阿托姆给丢到了地上,阿托姆心中有很多问好,但他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他的那些重金聘来的护卫,都特么的是吃干饭的么,老子都快要被玩死了,还没有个人影。

阿托姆想不到的是,他的那些个重金聘请的手下全都嗝屁了。

小伍不滥杀无辜,但对于这种黑社会,他是从来不手软。

另外,阿托姆很是疑惑,傅娟娟的那些东西,他都已经检查过了,不光是他检查,他的手下们也都查了,可并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妥,也没找到他想要找到的东西啊。

他想到了即将到来的上级,上级并不在这座城市,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他打理,他是本地最大的黑帮,手底下的打手有两百多人,包括安排在庄园里的保镖,都是一等一的好手,甚至有几个还是地下拳场里的冠军。

冠军每年都有一个,拿到冠军的必然不会是草包。

可那几个冠军现在和其他的草包一样,被撂翻了,他的脖子、胸前、肚子上流着血,尸体怕是已经凉了。

小伍的刀子上不沾血,却有着一股子强烈的血腥味。(二一)

阿托姆并不是一个硬骨头,他十三岁的时候第一次上街砍人,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街区老大手下最厉害的马仔,等到他十八岁那年,他将街区的老大干掉,一刀剌开了老大的喉咙,并在那之后强上了老大的女人。

再往后的几年,他凭借着自己不怕死又过硬的身手,将整个城市给征服了,他将城市里的所有黑帮都压住。(零零)

如今几十年过去,他依旧是这个地方的王者,他拥有的财富和产业与日俱增,但他的胆子却是越来越小,他在外人的面前依旧耀武扬威,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胆子已经向芝麻粒儿,甚至可以比作一颗老鼠屎。

从城堡里出来,小伍带着傅娟娟的东西,整个城堡一片安静,地上躺着死人,尸体到处都是,城堡里的狗也死了大半,阿托姆养的那些凶犬,但凡是向小伍扑过来的全杀了。

城堡里并非没有活人,那些金丝雀,还有那些个只是仆人的下人,直到小伍离开很久之后,才有人拿起了报警电话。

小伍开着车,傅娟娟检查着她的东西,确定了一样没少。

被关在地下室里几天的傅娟娟,这会儿突然来了兴致,笑着冲小伍问:“你真的杀死了那个下命令关我的老王八蛋?”

小伍没有搭理傅娟娟,傅娟娟继续说:“你就不怕他给你的东西不全,没有你想要的,你杀了他可就再难找到了。”

吱嘎!

小伍一脚刹车停下,“现在,你该把东西拆开给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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