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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抠死扑累(1 / 2)


程云看到九方客栈的时候,身上恰好连一个铜板也没有了。

程四要饿得眼冒金光,闻到饭香味一屁股坐在地上,满脸写着“老子要吃饭”。

程云恨铁不成钢地瞄了四要一眼,牵着人走进了九方客栈。

不大不小的店面,二楼住客,一楼摆了七八条桌子,坐得满满当当。四要有些心虚,戳了下程云的腰:“哥,这么多行家,我们真敢进么?”

程云一把拍落他肉嘟嘟的小手:“嘘…别人升官也好进棺也罢,你我只管发财,来年吃个饱肚子。”

他一边低声说,一边眯起眼睛环视四周。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程云拳脚功夫没有精进多少,眼力见却是着实练了出来。

靠北墙那桌三个彪汉约摸着是斧头帮的小弟子,背后包裹里隐约能看见斧头的形状。程云默了下,朝南边挪了半步。

靠南墙那条长桌孤零零坐了一个长身瘦汉,背后拱起大包,佝偻着身形,可是那拱起的罗锅下摆,隐约露出了一只女子的三寸金莲!

那人背上,还驮着一个女人。

程云不动声色拽了一把四要,再往后退了两步,低声道:“那是孤灯客,背上驮着他老婆,是使暗器的高手。”

四要咽了口唾沫。

小小一间客栈,没想竟然如此藏龙卧虎。

想发财果然不容易,这顿霸王饭吃的,颇有几分虎口里拔牙的意思。

两人已经入了店,此时再想走,反而有些惹眼。

程云不再犹豫,硬着头皮拽着四要往靠西墙的桌子走过去。

桌上只坐着一个瘦瘦小小的“乞丐”,低着头扒着饭碗,听见程云和四要走过来的脚步,才猛地抬起头,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打量着他们。

眉目清秀,身材娇小,脸上抹了黑炉灰,身上装模作样打了俩补丁,可那人脸庞白净,衣料考究,就算傻子也能看出这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

不知道又是哪家的贵千金,来江湖里体验生活?估摸着二楼客房里藏着不少家养护院,不然这客栈里卧虎藏龙,还能容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坐一张桌?

啧啧,千金大小姐要体验人生感受贫苦大众的江湖生活,我们当韭菜的还能怎么办?

程云脸上笑嘻嘻,心里mmp,露出八颗牙嘿嘿笑,飙起了演技:“小兄弟,拼桌吃个饭?”

千金大小姐绽放出纯真笑容,一侧身,露出满桌的菜。

“荒野地方,没什么好吃的。兄台若是不嫌弃,就坐下跟我一起吃吧。”

声音悦耳如黄鹂鸟,娇娇滴滴。

程云还想再客气,正要开口咬文嚼字,偏偏四要的肚子适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咕咕叫。

得,面子也不用再维持,程云伸手抓过一只卤鸡腿,毫不客气咬了上去。

他们主仆二人吃得香甜,大小姐却还端着架子,嘀嘀咕咕道:“…这间客栈真是糟糕,我点了几样江湖名吃,全没有。”

程云拽着卤猪脚,眉也不抬:“九方客栈地处要塞,门面虽小,却是江湖里数得上名号的店。这儿的厨子,已经算见过世面。您点了什么?”

大小姐笑眯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郎君。”

四要一口没咽下,呛了起来。

程云不动声色拍着他背替他顺气,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江湖人,吃的是黄牛肉卤猪脚,下水鸭肠肉馒头。金啊玉啊的菜名张口就来,眼前这姑娘到底是什么身份?宫里的公主么?

程云连声音都变得恭敬,眼神却止不住瞄向大小姐身后那个鼓鼓囊囊的小包袱。

不论那包袱里装的是是金豆子还是玉首饰,只要被他得了手,怕是他和四要此后一辈子吃穿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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