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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1 / 2)


我看望过凉子小姐后,又出去买了一点可乐饼。这种东西不是我的口味,只是我妻先生的哥哥我妻佑介的偏好。

见凉子小姐的时候,我就将自己身上的服饰换成了学生的立领制服,头上的西式硬帽被我刻意戴歪了一点。按照阅读理解的说法,我妻清介歪掉的帽子和他身上整洁的立领制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了人物平静外表下被压抑的少年心性,为后文我妻清介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看出来了吧,我其实是在胡说八道。

帽子戴歪的角度是我测了一下当时的风速,以及我妻清介平日里表现出来的体力,让身体状态模拟全力奔跑一段时间后,调整出来的最合适的角度。

真要表现的,应该是我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全力奔跑后,在离凉子小姐的住处还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时停下,整理了一下身上因为狂奔带来的皱褶,平复呼吸才去凉子小姐的场景。

表达出来的是我当时的迫切心情,还有,去晚了买的酱油仙贝味道没有刚出来的风味了。

感情需要维系,不能是其中一方的单方面维护,所以我用这些手段表达出凉子小姐对我的重要性。

凉子小姐的观察力非常出色,而我妻清介还是个别扭少年,在不能说出口的情况下,用行动去表达是最优解。

而这并不算欺骗。

凉子小姐的确对我很重要。

鬼的体质不能很好的表达出这种重要,我用模拟来表达这种重要,很合理。

我对待这种小细节上总是很认真的。

就像那个痴迷剑术的人,我知道缘一有通透世界,可能会看出来我是他哥,所以血液流速和脏器什么的都做了微调,将鬼的特异性变成了人的普遍性。

对待随便乱放的棋子我可以不在意,但是对待自己的马甲,我还是很认真的。多一个马甲多一条路,所有马甲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从当前的大环境里扯出来一点线,编织好了,让他合理的出现,如人一样生老病死。

重要的不是完美,而是合理。

我抱着一袋子的可乐饼在亮着昏黄灯光的街道上走着,可乐饼的温度隔着袋子都有些烫,搁在胸口抱着连胸口处的肌肤隔着几层衣料都感觉到了热度。

凉子小姐所在的地方里我妻家的距离并不算太远,就隔着两条街。当然,我妻家的房子肯定不会就这一处。

毕竟是政商界被称作毒蛇的家族,如果只是住在这样平平无奇的一座和式房,也太小看我妻家的人数了。

这是我,也就是我妻清介的临时住所。

不过这一年里住的最多的人是我妻佑介。凉子小姐已经有一年时间没有在这里看到我了。

因为事情太多了我没想起来当时为什么走掉,不过我没什么慌张的,当时我肯定做了方方面面的准备,还给了一个充足的理由。

所以我看见站在台阶上,一身清贵气息的少年也没什么我穿帮了的想法。因为我跟他现在太过相似的脸,我很容易的就知道了他的身份,我妻佑介。

才能过于突出而被我妻家的继承人教育压出来近视眼的我妻佑介。

外界对这个清贵气质的少年的评价是——我妻家里的又一条长出毒牙的蛇。

眼镜蛇或许很贴切。

至于我妻清介,是毒蛇窝里的玉米锦蛇。除了一身色彩符合我妻家的特质,没有别的了,只是一条无毒蛇混进了毒蛇窝。

眼镜蛇兄长难得穿了一身压迫感没那种的亚麻色和服,看见我的时候直接走了下来,木屐踩在台阶上。

他疑似在生气,因为木屐的声音有些……不是轻微的、间或的一声,我疑心他脚下踩着的不是台阶,而是雪,咯吱声有点过于频繁了。

那就当他人如月华,月华如雪好了。

“清介。”

他现在还处于变声期,嗓音比以前清亮的童音相比要低沉一些,“你气消了?”

“我不记得了。”

我没看这个走到我面前的少年,扭过头避开他的目光,我的视线落到附近的一颗杂草上。

他伸出手来给我正了一下歪掉的帽子,瞥了我怀里的那一袋子可乐饼,“我也不记得你喜欢吃可乐饼。”

“都说我什么都忘了!”

我抱着怀里的可乐饼,砰砰砰,脚步又急又快的跑上了台阶,站在台阶上,很不适应的拉了下刚刚被正好的帽子,“喂,那个,钥匙。”

眼镜蛇在台阶下很悠然的抄着手,镜片后面那双眼睛有了笑的弧度,他不紧不慢,“清介不是有钥匙吗?”

“你肯定换了。”

“这种时候,依照我妻家的教导,应该用敬语的吧。”

我很难以置信的看着他,背过身去准备撬锁了。在我对着锁有了些许想法的时候,我妻佑介几步走过台阶,用钥匙开了门。

“连句哥哥也不想叫了吗?”他叹气,拧开了门,“你回来的匆忙,我接到消息的时候没来得及收拾另一个房间出来,今天晚上我们两个凑合一下。”

眼镜蛇与玉米锦蛇的相处并不是剑拔弩张的,不过能将玉米锦蛇养成现在这个模样,已经可以想象眼镜蛇这家伙插手了他生活里的多少事了。

等我进了门后,我妻佑介就将我怀里的可乐饼拿走了,他推了一下他的眼镜,“千岛酱还是番茄酱?”

我懒洋洋的:“没区别。反正我又不吃。”

可能捉弄弟弟是每个哥哥共通的恶趣味吧,我说了不吃可乐饼后,我妻佑介将一碟可乐饼摆在我面前,让我脸色发青。

他一本正经:“可乐饼里有你喜欢的土豆泥。”

“土豆和鸡肉混在一起你让我怎么吃啊?!”

“不吃饭的话,那我们来说说一年前的事,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生气?”

我对着可乐饼,再次说了实话:“我忘了。”

“小没良心的。”

我只是不太记得我那天晚上用了什么理由走掉的,毕竟随便一找的理由有那么多,为了不出错,直接不记说自己忘了都比记混好。

不记的话,我只是任性或者赌气,最多只是个凉薄,但是记混了,那问题就有点大了。就像家养的猫背着你找了下一个家,白天在别人家当乖崽,晚上回来给你甩脸子,事发以后两家人都觉得真心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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