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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The Blood(3)(1 / 2)


“宿主,根据你提供的关键字——金瞳、食人、浑身黑毛,世界信息库里匹配到的物种是低等狼人。”

余浮眉峰微挑,漫不经心地将手上黑封烫金字的书翻开,“低等狼人?”

系统:“狼人的一种,由人类转变而成——不过具体转变过程是什么信息里没有所以不要问——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跟狼人习性类似的超自然生物,其他的不用我多说了吧。”

余浮:“…………”他发现系统好像越来越鸡贼了,捏了下眉心专心看书。

他看得入神,不一会儿身边的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便将书放在膝盖上,转脸看过去。

床上的小姑娘许是受了惊吓的缘故,脸色有些苍白,此时正愣愣地睁眼看着天花板。

“醒了?”余浮问。

听到他的声音,小姑娘迟钝地侧过脸,面无表情地与他对视,也不说话,双眼无神而呆滞。

余浮不着痕迹地叹息,伸出手轻柔地把黏在她脸上的头发拨开,微微笑着问:“做噩梦了吗?”

小姑娘眨了下眼,轻轻地点了点头。

余浮跟找了半天话题,发现她就像个布娃娃,不哭不闹毫无生气,心里暗道要遭,这么小的孩子,遭遇了那么惨烈的变故,不会留下什么心里阴影吧?于是赶紧叫系统帮他找些心理辅导类的书籍。

“想听故事吗?”他拿起床头的一本故事书,翻了几页发现没有适合小孩子听的,只好放下,搜肠刮肚地想听过的童话,好在以前带过陆清恬,有趣的童话还是记得几个的。

他坐在床边温声细语地讲,一开始莉莉丝并没有什么反应,但不得不说余浮在讲故事一途非常有天赋,三言两语就能将故事情节讲得栩栩如生跌宕起伏,这个时代儿童文学还没有发展起来,且莉莉丝毕竟还是个小女孩,这样新奇而有趣的童话很快引起了她的兴趣,注视着他全神贯注地听,有时还会随着故事发展发出或疑问或惊叹的声音。

他讲白雪公主的故事,说到公主被王子吻醒这里便停了下来。

莉莉丝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睁着圆圆的大眼睛追问,“后来呢?”

“后来……”余浮笑起来,不得不说他此时的笑容实在温柔地要命,摸了摸莉莉丝的头,“后来恶毒的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王子和公主永远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莉莉丝微笑起来,这让她看起来非常可爱甜美,她歪头看了余浮一会儿,忽然问:“白雪公主长着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和火红的嘴唇,就和您一样,那您是不是也是位公主?”

余浮:“???”他猝不及防被问得一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莉莉丝眼巴巴地等他回答,余浮抿着唇直乐,“叫我伊登就行,还有我是男士,做不了公主的,不过莉莉丝从此以后可以过上公主一样的生活。”

没错,他这个世界的任务是把莉莉丝养大成人,直到她平安过完十六岁成人礼,就算是任务完成。

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呢。

“先生,我可以进来吗?”特兰西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进来吧。”

门被推开,特兰西端着托盘走了进来,径直走到床前,见余浮点头示意后,微笑着与莉莉丝道了声早安,“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

见到陌生人,方才放松了些的莉莉丝立时紧张起来,余浮接过热牛奶和面包,一边轻声用方才讲过的童话哄莉莉丝吃,一边用眼神询问特兰西事情办得怎么样。

特兰西办事非常妥帖,他今晨已听说沃克庄园的事,唏嘘之余,也理解主人为何将莉莉丝救来这里,大概是几百年的孤寂太过煎熬,家里需要有个小主人,增添一些生气。

“鉴于我们将要搬到威特兰斯城,所以我只暂时添了些小姐的衣物等必要物品,另外从乡下招了名有经验的保姆,负责照顾小姐,现在正等在大厅里。”

余浮看着莉莉丝小口小口地吃完食物,让特兰西将保姆带过来。

两分钟后,一名中年妇人随特兰西来到房间,她穿着一条浅棕色布裙,身材略显丰腴,低眉顺目,双手略微紧张地交握在身前。

余浮打量完,又仔细问些诸如叫什么名字有没有照顾小孩经验的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向特兰西颔了下首,妇人察言观色,知道自己被录用了,便淳朴地笑起来。

“先帮她洗个澡再换身衣服,一会儿带来楼下大堂。”

妇人应是,小心地走上前。

余浮安排好便起身往外走,可还没走到门口,就被一双手从身后抱住了腿,低头一看,莉莉丝不知何时挣脱了保姆,小脸上满是慌乱。

“你要丢下我吗?”她仰头,双眼通红却倔强地忍住泪水,声音带着哭腔。

余浮的心就像被一双小手抓了一把,流淌出一种名为怜爱的温柔来,回身蹲下与她平齐,认真道:“不,我永远不会丢下你,只是你需要好好洗个澡再换身漂亮的衣服,这样才是合格美丽的公主。”

莉莉丝软糯糯地问:“那你要去哪儿?”

余浮笑得宠溺又无奈,心想这孩子跟陆清恬一样是个小粘人精,偏偏他还吃这套,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不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妹妹。

“我在楼下等你,到时候我会变成魔镜说‘哦!我们的莉莉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小公主’!”

安抚好莉莉丝,余浮回了房间,他们去威特兰斯的时间由于莉莉丝的到来又推迟了一周,算算路程到那边要近一个月,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事需要提前安排好。

*

一月后,威特兰斯城富人区,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家主是一位年轻的男人,带着他7岁的女儿和年老的管家,并一名女仆,来到这个国家最繁华的中心城市,开始他们的全新生活。

据说这位叫做伊登·斯宾塞的家主长得极为英俊,刚搬来那天就引起一场不小的骚动,女士们争相前来目睹他的风姿。

几名女士相约前来拜访完,回去的路上用扇子优雅地遮住嘴,兴奋地讨论着。

“这位斯宾塞先生是位贵族吗?”最左边的女士问。

“他说他只是名普通的商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右边白裙白帽的女士小声说。

中间微有些胖的女士反驳道:“怎么可能!不说姓氏,单看他那周身的贵族气质,除非是从小就接受贵族教育,不然不会那么浑然天成,这可比我隔壁那家所谓的贵族还贵族!”说完还撇了撇嘴,手里的扇子摇得飞快。

“不过他真是英俊啊,可惜已经结婚还有孩子了。”有人惋惜道。

“你没听说吗?斯宾塞先生的妻子死于难产,所以他现在是单身!”

“啊!听谁说的?”

“玛格丽特,你知道的,她那个八卦精,早在人家刚搬来那天就打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说起来,他和我们的子爵大人相比,谁更胜一筹?”

“哈哈哈,那还用说,当然是子爵!”

“只论长相的话,我觉得斯宾塞先生更为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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