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文学
  1. 美剧文学
  2. 耽美小说
  3. 修仙从钻木取火开始
  4. 133、【蜗牛状态的方长】
设置

133、【蜗牛状态的方长】(1 / 2)


最寒冷的时候已经到来,风凛冽如刀刮过大地,卷起几片尚未被沟渠拦住的朽坏秋叶,抛洒至一些角落里。

由于位置不够靠北,阳州兴庆府的地面,上冻并不彻底,有阳光照耀的地方,积雪消散较快,有些地方,已经能够看到干结的泥土颜色。

方长依然走在路上,独自一个人。

他不仅没行到云中山、回仙栖崖上,在自己的竹木小屋里面,对着火塘烤肉炖菜越冬,也没走到怀凤府,甚至连兴庆府都只是城墙遥遥在望,没有走到。

离开拾金不昧的那位小童后,方长本来要去车马行,买上张第二天早上去兴庆府的马车票,而后去找个客栈住下,再好好吃一顿。

不过,距离车马行还有十几丈时,他身形忽然顿住。

方长就那么立在街边,在个卖馄饨的小摊旁边不远处,一动不动。

就在这片刻里,路过他的行人们,并不像之前那样恍若未觉,而是纷纷注意到了这位白衣似雪、相貌英俊,背着青布包裹的同时,腰间一左一右挂了葫芦和竹篓的年轻人。只是,由于不明情况,大家都下意识离着这人远些。

自感灵觉中有所触动,方长微微一笑,转身离开,不去找马车。

虽然坐车很舒服,但偶尔自己走一走,似乎也不错。

他也不再用“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状态遮掩自己,而是如普通俗世佳公子那样,缓缓行走在街上。

周围往来行人们,虽不忽视他的存在,但渐渐不再受他存在影响,只当方长是位普通路人,如游鱼般从他身旁经过。

而后……

石金渡到兴庆府城几十里的路,方长走了大半个月。

平均每天……不到两里。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完全没有放开速度,而是像在郊游一样,用比路人还慢的脚步,缓缓地行走,而且没有沿着官道。

这段时间,方长随性而行,顺着小路,走走停停,观看未见过的新风景。

随着心情走,他会找个雪窝子躺一天,看天上风吹云动;他也会找个树杈坐上几个时辰,居高临下望着大地。

他游村串镇,与农夫交谈,与工匠闲聊,与孩童玩耍,看人间之乐趣,品世事之百态。

在村镇中补给食物酒水,或者找客栈人家留宿之余,他也会顺道寻觅美食,不管是人家里家常饭菜,还是饭馆小摊的拿手作品,亦或是红白喜事的席面,他都兴致勃勃的去试。

这一路,方长走的也很是开心爽利。

“入城费一文。”

城门口士兵穿着厚袄,上面还打着两个补丁。

冬日暖阳很珍贵,在顺着城门照进的阳光下,士兵懒洋洋的躺着,也不亲自收钱,只是对每个进城人说上一句,让其将铜钱自行扔进旁边藤筐里。

这是普遍做法,方长见得多了,他从衣兜里摸出个铜子扔进去,而后和周围人一起进城。

兴庆府城规划的很不错,建城时便就好好设计过,还预留了大量地块。于是这么多年下来,此城依然大体保持了最初的规格。

方长所进的是西面城门,正对着兴庆府城中,第二宽阔的街道。

不准备做过多停留,无事的话,他接下来会找个酒馆把葫芦装满,然后用包裹里剩下不多的钱,寻个有特色的小摊,好好吃上一顿,再横穿这座城,往东走去怀凤府。

这段时间的悠然自得、随性而行、放飞自我,倒是对修为很有益。

他灵觉中,认为这种状态保持到回崖正好。

在路边小摊,掏钱买了个少油少盐的旋饼子啃,方长贴着路边径直朝东行去,他记得东城门内不远处,应该有个小酒馆,那里有高粱酒售卖,滋味很不错。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