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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前页(二)(1 / 2)


鴸市,从古到今,在人类的认知里一直都是个极为神秘的地方,村落乡镇隐藏在九曲十八弯的山道中,以山为屏很少与外界联系,因此那里的住民很容易被外人想象为掌握着奇术妖法,甚至与妖魔通婚的异人。

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确实有不少奇人异族混在鴸市的普通人类当中,安魂师就是其中的一支。

所谓安魂,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就是安定平息那些因为执念怨气逗留世间的灵魂。安魂师自然不是什么魑魅魍魉,比起少数民族,更像一种有古老传承的职业,他们身怀能通冥界的法术,有着一双可见灵体的眼睛,没有固定居所,通常都是独来独往,但又互相联系。

见过安魂师的老人,或者听过其传言的,只知道那是一个所有人肤色偏深,续着乌黑长发,有着琥珀色瞳孔,可以助人趋吉避凶,关于死者世界有求必应的神秘民族。存在时间不可考,但也并非全无痕迹,最后一次有关安魂师的记录被发现在距今两百多年前的州县志里,其中说到:“山之南有异族,曰‘安魂’。家有故人惊扰,或死魂不可入土为安,取冥花三支引燃,异族携匣至,天明可归,故人离去。”这便是人类对这神秘民族的全部认知。

在古籍记载中,历史上出现过很多类似安魂师的族群,目前为止,大部分已经绝迹,唯独这一支,至今还留存于世,而且鴸市很多村落还在委托他们安息灵魂,现在,这个神秘民族中的一员正为了追查某桩事件,朝舞市赶来。

前往舞市的火车上,整个车厢坐的满满当当,但谁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人们生怕吵醒坐在第一排靠窗位置,撑着下巴午睡的女人。在座的无论男女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细长的手指搭在一个黑色的四方形盒子上,跟首饰盒差不多大小,上面有精巧的暗纹,麦色皮肤在清晨的第一抹阳光下快要融化成一杯加了乳糖和牛奶的热可可,纤长的睫毛被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随着呼吸轻轻抖动像精灵扇动的翅膀,落在上面的光尘随时可能掉落,挺翘的鼻尖和薄红的嘴唇勾勒出比例完美的侧颜,柔顺丝滑的黑发垂在肩上,连藏在黑发下若隐若现的耳垂都让人浮想联翩。

她在睡觉,只是普通的睡觉,靠着的窗户和座椅没有任何特殊,但就是让旁人觉得这些平淡无奇的东西在午睡女人的衬托下变成一副世界名画,赏画的人连呼吸过重都怕惊扰这绝世美景,所以谁都不敢发出任何响动。

火车到站了,乙骨半眯着眼睛打了个呵欠,他睁开眼看看窗外,光影同琥珀色的瞳孔交叠,看的周围人又一次惊叹。现在时间尚早,他抱着随身的黑匣子准备下车。座位前面,一个看他看呆了的男人挡住了乙骨的去路,他眨眨眼睛,那男人赶紧垂着头不敢直视他,闪身让开去路,耳尖红透。

乙骨穿着一条灰绿色的裙子,裙摆堪堪遮过大腿,早春的天气还没有热到可以只穿一件单衣,但他裙子外边只套了一件单薄的灰色长外套,两条笔直修长形状完美的腿露在外面,在场的男人谁都没觉得冷,胸口只是热血翻涌,只差七窍喷血了。

“谢谢。”乙骨冲那让开的男人轻轻一笑,他的声音有些低沉,但被美貌浸润,对方完全没感觉有什么违和。那男人听了这两字儿脸更红,像炭火烧过的西红柿,整个人都熟透了,挠挠后脑勺杵在原地,回味着那个笑容自个儿傻笑,乙骨抱着盒子转身下车,假装没注意到背后人向自己投来的各色目光。

他一向十分清楚自己对普通人类的吸引力,并擅长以此为武器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能让事情变得顺利,他并不会吝啬自己的美貌,哪怕在这些普通人眼中,乙骨是个漂亮女人。

乙骨当然知道自己什么性别,他是非常健全的男性安魂师,主要工作就是送那些迷途的灵魂去到他们该去的地方,穿女装只是他的个人爱好,与工作方式和能力没有任何关系,倒不如说他是目前现存于世上为数不多的安魂师中最出色的一位。

传说中,安魂师的祖先是冥王未曾成为冥界主宰之时与人类诞下的女儿。违背天道轮回生下来的孩子有着琥珀色的眼睛和黑亮的头发,并且继承了冥王的能力可通冥界安抚灵魂,那位祖先跟着母亲在人间生活,却因为异样的瞳色遭人排挤打骂,最终只得躲进鴸市神秘的山中,偷偷开枝散叶,并留下燃起冥花便能前来安抚灵魂的传闻。

虽然传说并没有事实依据,但这个民族确实有着通晓冥界平息怨灵的能力,他们散落在鴸市各处,帮助那些饱受痛苦折磨的人,却不记任何报酬,月亮出来的时候带着黑盒子出现,太阳升起之前一定会离开,没人知道他们靠什么生活,但安魂师一族确实没有在长久时光中被消灭,而是一直同遗忘之地一样作为都市传说存在着。

现在的城市中,已经很少有人会求助于他们了,科学在进步,曾经无法解释的东西基本都有了出口,只有少部分人对那些神秘的存在抱有兴趣,所以知道安魂师的人越来越少,安魂师一族很多也融入社会之中,不再接受请求,逐渐退出大众视线。

乙骨是安魂师中血统最纯正,也是能力最强的人,他的家就在鴸市山里,有户口有身份证,和普通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一样念过书,还修到了金融学学位,除了这安魂师的能力,其他没什么特别,哦,对,有一处特别,那就是长得特别好看。他的父亲是大学老师,普通人类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母亲则同他一样,是安魂师,乙骨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能力,还有极其纯正的血统,八九岁的年纪,已经在安魂师当中小有名气。

他今年刚满二十,天才大学生已经从学校毕业拿到学位而且没靠着父亲的关系,他的妈妈是个付费安魂师,但女人自己更乐意将自己称为半仙或者神婆,她在鴸市如百眼巨人之眼的闭塞村落里名气很大,甚至在外地的富豪当中也有不错的名声。有钱人都乐意找这个神婆,钱哪儿有命重要,要是没钱当然也没关系,这位神婆会告诉他们有关安魂师的故事,不收任何报酬的安魂师只要收到冥花信号,就会出现帮助这些可怜人。

冻龄神婆在鴸市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他的父亲偶尔也会帮自己的夫人接一些工作,虽然没人真正见过女人的样貌,但很多人都知道,在鴸市最开放的地方,最豪华的别墅里住着一位通灵者,走到街上随便抓一个人来问,那人都能指出个大概方向。

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质疑他的母亲,安魂师从来都不收取任何报酬,为什么她还以此谋生赚的盆满钵满?一句话,生活所迫,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安魂师,很多都是穷死的,不进入社会,也不要钱,随着城市开发,连山茅野菜都挖不到来吃,高风亮节救不了□□凡胎的命,乙骨的妈妈是第一个醒来的人,借着出色的能力成为大富豪,之后女人暗中支持着那些流落在外的安魂师,时不时给他们打钱,还嘱咐他们一定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要将这传说流传下去,如果她死了,她的儿子会成为下一个她,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安魂师,他们的传说就不会结束。

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资传承人。

乙骨大学毕业之后,身上背着数不尽的财富走上了安魂师的道路,不过目前,还在待业状态,毕竟鴸市已经有了个名震四方的神婆,还有不少等待出工的师傅,需要解决的问题也简单,一时半会儿还不需要他的出现。

出了火车站,乙骨把随身的匣子放进手提包里好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奇怪,舞市的早春比鴸市干燥一些,他抿了抿嘴唇准备先去买瓶水,然后再找一家地产公司看房子。至于他为什么从遥远的鴸市跑到舞市来,原因就在舞市即将降下的黑雪之中。

鴸市先落下了黑色的雪,他在山顶看到远处的风正把这场雪往舞市方向吹,鴸市很少下雪,更别说黑色的。女人拍了拍他的肩说,“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去看看吧,两年前没让你下山,你都憋了好大一顿火,这次再不让你去,恐怕要记恨我一辈子了。”于是乙骨连夜坐着火车,赶在雪落之前来到舞市。

他拎着水走上舞市的街,在那之前,他从来没离开过鴸市,看着其他地方的清晨觉得一切都很新鲜,黑色的雪果然乘着风落下,他仰着头看飘忽而下的浊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同一个陌生男人对上视线。

那个男人长了张上品脸,五官端正讨喜,走在街上至少百分之八十的姑娘会回过头来看他,但打扮也太搞笑了些,湿漉漉还在滴水的裤腿高高卷起,脚下穿着一双蓝色的女士塑料拖鞋,活像个刚从地里插秧回来的农民,身上姜黄色的卫衣虽然洗的干干净净,但看上去已经穿了很多年,黄色洗到发白,连logo都掉了,下摆旧的卷起了毛边,头发不长不短,但也是很久没打理过了,用根捆钱的黄皮筋随便扎起个揪,他好像也能看见天上飘着的雪花,现在则是一脸痴呆样盯着自己看。

乙骨在人群中隐去身形,戴上帽子转身钻进巷子里,想着刚刚那个男人,他忍不住捂着嘴笑起来,谁说舞市比他们鴸市条件好的,他看刚刚那个男人就不怎么样。

迟渡坐在楼梯上打了个喷嚏,阿忠回头看了他一眼,男人摆摆手,从卫衣口袋里掏出半张揉的皱巴巴的纸巾揩了揩鼻涕,“没事儿,估计是昨晚大战水帘洞着凉了。咱们接着刚才的话题聊啊。”

“汪。”阿忠点了点头,迟渡接着说,“你也能看到吧,刚刚这场雪,真的挺奇怪的,要说吧,从小到大奇怪的事情我也没少碰见了,但这黑色的雪还是第一次遇上,会不会是什么厉害的妖怪在天上动作啊,你也是妖怪,有没有这方面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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