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大巫师,还是让我去吧,万一大城城主不相信我们,你们二人在部落里会比较安全,祝还能训练我们的族人,一起保护细河。”
甲一脸的担忧,神女跟祝在部落中的地位何其重要,怎能去犯险?这话一出,几个重要人物都纷纷愿意替二人前往。
明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感动,众人的心,自己又怎会不懂?可现在不是去送死,也不是比人多的时候,况且细河部落与大城人口相比,实在差太多了。
“你们的心情我都理解,我跟祝前往不是为了打仗,就算要打也不是现在,我和祝亲自前往是带着我们细河的诚意,肯定会全身而退的,你们在部落里该干嘛干嘛,发现陌生面孔多留点心,万一我们几个都走了,有其他小城来攻打我们,族人们该怎么办?”
一番话说的情真意切,分析的头头是道,将利害关系说的清清楚楚,又凸显了几人的重要性,纵使赐傲几人担忧,可明铃的话不无道理,也只能就此作罢。
离丰裕城与细河最近的大城莫过于风城了,按照正常大城的标准,是一个拥有足足五十万人口的大城。
第一次踏入大城边缘,明铃竟有种回到自己的时代的感觉,不过是早上那么几百年的样子,在考古中也见识过不少呢。
“这也太大了吧,比我长大的小城还要大很多。”
科韵没头脑的一句话,立刻引来几人一阵无恶意的哄笑,这里可是大城,光人口就是小城的数倍,更不用说其他了,否则也不会是大城。
科韵一脸的不服,难道你们不惊讶?这可是大城,自己也是第一次来。
明铃笑着拍了拍科韵的肩膀,你们就装吧,搞得好像这几人见过大城似的,目光四处扫过,满是惊讶。
“不愧是大城,居然有现代建筑的居民区,这街道不亚于古城区,还有专门的士兵。”
感慨之言,肺腑由来。
去过不少地方的古城区,也见过不少古文明,可都是零星,如今一大片活的古物出现在自己面前,明铃越发的感慨,若是让教授知道自己亲眼目睹,亲身体验过古代文明,肯定的追着自己跑几条街问东问西呢,此刻,明铃最希望有个相机,将这一切拍摄下来,让更多人见证古人的聪明才智。
“哎!雌性,你是来找我们的吗?”
两名守城士兵突然围了过来,目光落在明铃身上,不由吞了口口水,大城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还真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雌性呢。
明铃翻了个白眼,这什么情况?遇到了古代的兵痞了?不过看自己像个乡巴佬吗?
其中一名士兵见明铃不搭话,直接伸手就想去摸明铃的脸,这么漂亮的雌性,若是能跟自己去享乐,想象都能笑出来,只是手还没碰到明铃,便听啦擦一声,随即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划破长空。
祝一脸的阴翳,死死的盯着那两名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