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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 蜇天(2 / 2)


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信息太少,只好先搁置。

至于那四套青花瓷茶具,韩逍只给了高帅两套,他自己留一套,再送给叔叔一套。

书画他没那个品味,喝茶嘛,还是能装装的。

青花瓷茶具高帅可是真看出好来了,摸着两眼放光,叫嚣着要是不从他胖爹那掏出几亿来,他以后就不叫帅!改名高俊。

忙活完这些杂事,韩逍先去玄华大学选修了一门《古文鉴赏》,同时自己又重新捧起了高中时的古文课本。

虽然人们现在从小学开始就要教授古文,一直到高中毕业。

但主要还是识字和一些简单的

如今的秘笈,就算从古本衍生过来的,基本最后也都是翻译成白话文,很少有人直接对着古文去修炼。

所以古文大概认识就可以,在大学里,更进一步的鉴赏,也不是必修的。

不过但凡有志修行到高层次的,都很重视古文的阅读,因为越到后来,高深的东西,翻译出来的白话文,经常有些词不达意,体现不出古文的意境。

很可能一个古字,白话文要翻译出来好几十上百个字,但效果却不如人家一个字。

另外,韩逍开始寻找一门暗杀术。

想要结果了罗旭那个人渣,凭借《看我七十二变》潜进罗家倒是不困难。

但要在罗家老巢里弄死罗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需要一种悄声无息又能迅速杀敌的手段。

搜罗了几天,最后他把目标锁定在一本名叫《蜇天》的秘笈上。

秘笈的作者笔名叫晨曦,原本是一名蜂农。

不过如今的蜂蜜市场,很不景气,高端产品,都被虚界中的各种灵蜂蜜所占据,只要有些钱的,都喜欢到虚界里享用灵蜂蜜。

普通的蜂蜜,只能在低端市场苟延残喘,但竞争也非常激烈。

最后他实在经营不下去了,毅然投身秘笈,成了全职写手。

最开始扑了不知道多少本。

忽然有一天,他想起了自己养蜂时,每天早早起床,在朝阳下的奔跑,和蜜蜂们一起快乐地嬉戏玩闹时的温馨回忆,灵感爆棚。

于是重新开了个名为晨曦的马甲,写下了这本《蜇天》。

这是一门极具爆发力和穿透力的攻击法门,最适合使用匕首,攻击时如同毒蜂猛然刺出尾部的尖锐毒针一般,令人防不胜防,而且破坏力很突出。

秘笈的名字,就是在他的想象中,连天都可以捅穿!

其中描述的最终绝技,九蜂拉筒,如能使出,手中匕首可以如同多管加?特?林机枪一般,旋转着飞速地向敌人发动进攻,残影仿佛在空中拉出九只硕大枪筒,火力异常凶残。

秘笈一经发布,迅速占据了秘笈攻击和穿透力排行榜的前列,热销榜前十。

他也因此名声鹊起,如今已经有了不少粉丝。

虽然这门功法,对发动攻击前的隐蔽性不太注重,但攻击力足以弥补目前韩逍的短板,绰绰有余。

韩逍也没找到其他太合适偷袭的秘笈,也只能先学这个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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