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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获鹿(2 / 2)


“给维普斯人。”

“你?”泰拉维斯吃了一惊:“我很怀疑,你居然如此慷慨。”

“臭小子,你在讥讽我吗?”阿里克笑意中突带怒气。

“我……我不敢。”

“谅你也不敢。但维普斯人还是参与到战斗,他们是仆从者,我们得给予一些赏赐。对了,你说说给他们多少鹿合适?”

“由我定夺?他们来了二十人,就给他们二百头,或者更多,依我看我们都很善于养鹿,给予他们更多也无妨。这样我们日后也能收到更多的贡品。”

这其实是个好办法,奈何阿里克投来怀疑的眼光,他明面没说,心里可是在嘀咕这小子在为仆从者说话。

“就给他们二百头,我决定了。至于更多的鹿……我们现在就停止武装侦查,这里就作为罗斯军队的登陆点,我们的大军就在这里集结。”

“啊!你是要回去搬来运输船吗?”

“当然。时间紧急,我们明日就行动。”

当获悉自己能得到十头鹿的奖励,维普斯仆从者都感动地俯首。他们被授权自己选定十头鹿,聪明的他们特地从鹿群里选出了累计二百头的年龄一岁多的小鹿。这意味着什么?这些极为年轻的雌鹿可以在今年秋季首次孕育,以功利角度而言,这便实现了牧民的利益最大化。之余那些明显刚断奶的幼鹿,他们是不关注的。

一头小鹿在春季出生,若是雌鹿,次年的秋季即可孕育。即便是被饲养的驯鹿,卡累利阿人不会让一头鹿活到十岁,他们会杀死老鹿吃肉。故而一头雌鹿一生只能孕育八胎而已,生育十头鹿已经是当前的极限,这种生灵并非高繁殖力。

就像草原游牧人的牛羊就是命根子,寒带放牧的卡累利阿等部族,驯鹿就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的经济基础几乎就是建立在驯鹿养殖上的。

被这样一番挑选,维普斯人基本将庞大鹿群里生育能力最强的雌鹿带走,对于这种专业性的东西,砍杀魔王一般的阿里克是懒得知晓的。

而泰拉维斯等科文人纯属看破不说破,他们已经将维普斯人视作远房且无威胁的同族,大家又在维普斯人的村庄留了种,以后基本是不会负责,让他们得到一些优秀的小鹿也不错。

整个下午,庞大的鹿群被分组统计,计算能力极好的罗斯人统计出了鹿群的精确数量。

刨去被吃掉的鹿,还有三千四百头的规模,再刨去赏给维普斯人的,罗斯人掌控三千一百头。

此三千余鹿也有讲究,里面的幼鹿又高达八百头。

它们根本不是野生驯鹿,真正的野生驯鹿这片区域已经不多了。熊祭坛本就是卡累利阿人交易驯鹿的一个中心,罗斯军缴获的清一色家养鹿。

这些鹿因而有两个有别于野生同类的重大特点。

第一:它们数量庞大且扎堆,面对同伴被人类剥皮烤食吃肉无动于衷,而自顾自继续啃草,完全丧失攻击性仅剩下纯粹的温顺卑微。

第二:雄鹿总被人为筛选掉,保留一批雄鹿做种鹿,卡累利阿人驯养最多的就是雌鹿。

雌鹿比雄鹿温顺太多,雌鹿才是驮载货物、拉雪橇的主力畜力,这一点罗斯人的皮革匠人都很清楚。少量种鹿与大量雌鹿,也就造就了鹿群里小鹿数量很惊人。

毕竟熊祭坛是交易场所,小鹿的鹿茸也是一种商品,小鹿肉比之老鹿也更鲜美,在吃的问题上卡累利阿人也在想方设法地吃得好。

阿里克等罗斯人更看重幼鹿的发展前景,恰是这种幼鹿更便于捆上绳索拉到墨丘利号上。

鹿群被分了个三六九等,熊祭坛本身也开始被彻底地打扫战场。

阿里克和伙计们原则上是不想给被杀的卡累利阿人收尸的,然计划因为这群鹿彻底改变。

大军为何要离开?恰恰相反,兄弟们就霸占着这里,敌人死尸或埋或烧,罗斯人就在帐篷群的废墟上建立自己的永久性定居点,以好优先利用这里的渔业资源,好作为优秀的军队集结地。

定居点当有一个名字,既然它是卡累利阿人的熊祭坛,罗斯人也就沿用这个意思,取了一个维京式的名字——比约恩维斯塔德(bjornvistadt)。意为:熊祭镇、

在这些问题上阿里克展现出他的最大指挥,鹿分流不说,军队也被分流。

第二天,阳光下的四位旗队长被迫聚在一起抽签。

阿里克手握一枚印着查士丁尼头像的银币,通过一番分组猜正反面的操作,选定了一支幸运的百人队负责押运首批物资返回。谁会真的愿意待在这个蛮荒的地方?他们打了一场胜仗,许多人也开始提防卡累利阿人的报复。固然兄弟们都很有信心,倘若对手突然杀出来数千人,事情就不好办了。

虽说后者是小概率时间,但三个百人队被留下来,分明就是神的选择,那掷硬币的结果不容质疑。

他们挖掘大坑,将尸体尽数扔进去,覆上土壤立上标记。标记也不是别的,那二十个卡累利阿使者的首级被改移到这个巨大的坟冢,成了一种骇人的墓碑。

那些维普斯人决意走陆路回家,十九人带着一些被罗斯人赏赐的铁质武器,驱赶着多达二百头小雌鹿,走在了那条熟悉的道路上。

为何是十九人?只因一人将做为信使,坐着大船回到维普斯村庄,告知当地人事情的经历。

陆路回家是一场长时间的跋涉,善于远足的维普斯人毫不畏惧,他们内心的狂喜超越了一切,每个人都在幻想,自己臣服于新来的金发罗斯主子真是大好事。罗斯人不像是主人,而像是父亲母亲,在他们的概念里,只有父母会有这般慷慨赏赐。

这当然只是他们的一厢情愿。

维普斯人就是绵羊,杀死吃肉是一种用法,任其发展定期剪羊毛也是一种用法,显然后者更高明些。杀死他们抢一波已经毫无意义,阿里克自然执行后者选项,他也想不到第三种道路。

留下来的三百余人就地取材,开始建设一个有围墙的定居点,这会是一个庞大工程,考虑到敌人有可能的报复,防御性工事必须要做。大树被快速砍伐,棚屋将是最快建成的。短时间建好围墙非常不显示,将一些木棚改建为木塔很重要,这是瞭望塔,亦是射箭的制高点。

这群年强的老战士将与强敌对战的经验摆在这里,毕竟他们就是靠着先行的土木建设,在哥特兰决战中占尽便宜。

阿里克带着一大批缴获先行离开了,这下三条长船拖曳这墨丘利号,各船全都收了帆,就依靠着最传统的划桨沿着湖岸线直奔南方。

罗斯舰队来时迫于对环境的未知不得不小心航行,他们保持着慢速。现在已经无所担心的了,阿里克满脑子只有一个念想,把那个维普斯女首领带上船,接着立刻冲到新罗斯堡。

而这仅仅四天就完成了!

阿里克从拉多加湖的最北端抵达涅瓦河入海口,连带着接着那个衰老的女首领,全程仅用四天。

划桨的兄弟们直到舰队进入到流速较快的涅瓦河才进入到顺流而下模式,才有机会好好休息。他们顺利抵达新罗斯堡,此刻城市周围已经处在麦收的繁忙期,整个东欧的农耕民族都开始了他们的麦收季,甚至留里克为彰显亲民之举,也带着自己新到的一群妻妾,操持着木链枷夯打刚收获的麦穗,使得燕麦脱壳。

阿里克的归来并不以外,必是武装侦查有了结果,可当忙农活的留里克获悉回来的只有一大三小合计四艘船,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留里克心头猛地一怔:“糟了,可别是我的大意他的鲁莽,让我的军队蒙受大损失!”

他撂下农活,急忙冲到码头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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