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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1 / 2)


谢之棠肩宽腿长,身体比例很好,只是因为瘦,符合他尺码大西装腰围要比他大的多,只好先换上试试,再让张叔现改。

陆锦森在谢之棠试衣服的时候就给江海潮回了消息,说他今天晚上会带着谢之棠去歌剧院。接着走到展示柜前认真看着里边的领针、领带夹、袖扣等饰品。

金玉珠宝、琳琅满目。

陆锦森低头一样样看了过去,认真挑选了两套可以互相搭配的领针袖扣,准备包起来送给江海潮。

接着挑了一双钻石袖扣,又选了一份珍珠领针,准备送给谢之棠。

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才是正确做法。陆锦森想。

陆锦森是在陆老爷子一手带大的,从小就是当做继承人在培养。不像江海潮,吃喝玩乐无所不通,也不像谢之棠,从小学了一堆艺术陶冶情操。

陆锦森从小受到的教育是精准且目的性极强的。

陆锦森还不识字的时候就开始帮老爷子整理文件,长大后就被老爷子带着做生意,耳濡目染之下自然经验丰富。

陆锦森这八年以来做下的每一个重大决定,都是经过多次经验推算、大数据整合,从专家会议到市场调研,得出确切方案之后再由老爷子召开董事会通过之后才决定的。

陆锦森从小就是一个责任感超强,对自己容错率很低的人,虽然这可以说是alpha的通性,但想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正确率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张叔趁着谢之棠在试衣间里换衣服的空档,悄悄走进了问陆锦森:“少爷,你不是说以后要追求爱情,不想联姻吗?”

张叔管陆锦森叫少爷,不仅是因为张叔在陆家当了十几年的管家,也是因为陆锦森注资了百万给张叔开这家店,接着又把自己一年四季的西装全交给张叔制作。

陆锦森给张叔注资不仅仅是为人情买单。

张叔退休那一年正好是陆锦森进陆氏第二年,也是李哲即将毕业进入陆氏的节点。陆锦森用这家西装店举例子,几乎是手把手教李哲如何把他从课本上学到的知识用于现实。

仅半年西装店就赚回了本金,开始真正盈利。

陆锦森从小就学会了投资,是为让自己多一点底气,也多一份自由。

他从小学的就是管理企业,他也把陆氏视为自己的事业,但陆锦森不会为了陆氏的未来牺牲自己,这点底气和自由让他不必被陆氏所困。

陆锦森见张叔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不免微笑道:“张叔放心,我不会联姻的。”

张叔皱眉疑惑地看着陆锦森,满脸都写满了‘那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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