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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七零年代男知青11(修)(1 / 2)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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