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晟楷的视线晃动了一下,他的激动溢于言表。
他将目光从南昭的眼睛移到她的鼻尖,再移到她的嘴唇,最后回到她的眼睛处。
“你说——”他的喉咙轻微地滚动着。他的情绪也在破壳骚动着。
南昭:“你还记得吗,在波士顿的时候,我们在我的房子里吃了最后一顿饭。我做了一桌子的菜,里面就有你最喜欢的芦笋烩牛肉。你记得,那顿饭,我配的是哪一款佐餐酒吗?”
这个问题对于霍晟楷而言,不算难。
“金花干邑白兰地,是我们在里昂旅行的时候买的酒。”他很轻易地就回答了出来。
他以为命运待他格外仁慈。
但当他伸手将南昭整个人拥入怀中的时候,南昭却踮起脚,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还记得我第一次下厨,我做了你最爱吃的芦笋烩牛肉。但我从来没有做过饭,所以没有掌握好火候,把芦笋烧糊了,牛肉老得咬都咬不动。那时候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道菜做好,你就能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一点儿也不想跟你分手。所以当我和你说要吃散伙饭的时候,我自己一个人在家,练了一整晚的芦笋烩牛肉。我的手上都被烫出水泡了,头发和衣服上也全部都是厨房那股油腻的味道。最后,我把这道菜做得那么好吃,但你自始至终都没有提那个条件——”
南昭环抱住霍晟楷的腰,她把头发靠在他的外套上。
她的手指捏着他的衣摆。
“霍晟楷,那是我唯一一次打破自己的原则。我是想原谅你的——那时候只要你说,你可以答应我任何一个条件,我就会顺势提出,让你永远不再见米兰达,我要你永远只陪着我一个人。我都想原谅你了。但你把那顿饭吃完,你满脸都写着厌倦,你连装都不愿意跟我装一下。”
下一秒,南昭就利落地推开了霍晟楷。
她把他推出了家门。
在霍晟楷能反应过来之前,她就干脆地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变故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于霍晟楷的第一反应都不是敲门。
他愣在了原地。觉得刚才南昭抱他,仿佛只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场景。但是指尖的温热感不似虚假梦境,她的确曾短暂地停留在他的怀抱里。
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一下。
是南昭发来的一条语音消息。
她把自己还没有能说完的话,通过这条语音消息发给了他。
南昭说:“你对我那么残忍,我又怎么会自轻自贱呢。我们已经永远结束了,霍晟楷。做完沃思图的IPO案子,我就会回港城。我和霍瑾也维持不了多久,我想他肯定接受不了我把他当替身,但这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就这样吧。别敲门了,回去早点儿睡吧。”
*
*
南昭让霍晟楷早点睡,但她自己都没有顺势留在家里休息。
她而是又出门了。
她和弟弟南骁约在了外面见面。
南骁是遛狗之余来见她,所以只能坐在临街的位置上,椅子腿上拴着狗绳。
金毛犬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地趴在地上,淌了一地口水。
“我都看到你的社交软件动态了,不是在外面跟霍瑾玩得挺开心的吗。人家情商高,本事多,又是弹琴又是写诗的,你怎么还想得到你的老弟是个可怜的孤家寡人,特意过来关心我?”南骁翘着腿跟南昭说玩笑话。
南昭坐下来,手指捏着桌面上的立式餐牌看了看。
她说:“我刚从修罗场脱身。太受欢迎了也实在是让人头疼。”
南骁心领神会:“霍晟楷去找你了?”
南昭嗯了一声。
“你这副样子,别告诉我,你真的要原谅他?”南骁抬起眉毛,语气一下子严肃起来。他一点儿也不想看到自家姐姐去吃回头草。
他警告她:“你难道忘了,他当初有多么绝情吗?他还劈腿了。渣男都是不能被原谅的。”
南昭忽然抬眸认真地看着他,这让南骁的心一凛。
他的模样让南昭扑哧一下破功了。
“跟你开玩笑的。”她立马打消弟弟的顾虑。
她又低头看他手边的马克杯。
“我只是觉得自己也挺混蛋的。”
南骁问:“你指哪方面?”
“玩弄他们的感情啊。霍晟楷,霍瑾——我都不是真心地想要和他们谈情说爱。我只是觉得,出口恶气也挺好。至少,我再想起和霍晟楷的过往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意难平了。”
“其实我那时候谈恋爱挺幼稚的——我肯定很烦人,又很依赖他,所以霍晟楷忍啊忍,忍到后面终于忍不了了,所以生怕我后悔,马上就答应了要分手。”
南昭虽然把错误揽了一部分在自己身上,但南骁听得出来,她是真的不爱霍晟楷了,所以才能这样出于成年人社交的体面原则,主动分担掉一部分的原因。听起来她也有错,但是明里暗里,都是在跟霍晟楷划清界限,让自己和他互不亏欠。
“等忙完这边的事情,我就又要回港城了。”她同样跟弟弟预告了自己的行程安排。
南骁倒是不觉得意外:“我知道你在这边待不长。”
他又把理由附在后面:“你都没表现出定居的意思——车是借我的,住的公寓也没有重新布置,就连住家阿姨都是请了爸妈那边的人临时过去做。我都好奇,你回来,难道就是为了看到霍晟楷对你爱而不得的卑微模样吗?”
“不行吗?”南昭倒是承认得很爽快。
南骁抬眼看她:“那你现在看到了,你开心吗,你解气吗?”
南昭不假思索地点头:“当然。”
南骁点头,他对姐姐总是充满包容心:“你开心就好。回港城之后,就彻底放下霍晟楷吧。如果还想恋爱的话,就替我找个靠谱的姐夫。如果不想恋爱的话,爸妈这边我替你顶住压力。”
“尽管去过你想要的生活。姐姐,我希望你能很幸福——一定要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更幸福。”